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垄断特征与治理

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垄断特征与治理
徐则荣刘金孙一心
摘要:互联网平台垄断对社会的公平与效益损害严重,平台经济反垄断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焦点。研究平台企业垄断的特征与治理途径迫切而必要。平台资本垄断的目的是获取垄断利润,我国的平台企业在追逐垄断利润过程中呈现出扩张快、成长周期短等垄断特征,也产生了恶性竞争等问题。这些新特征与问题给垄断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结合国际经验与自身特征,我国应侧重于从审慎有度的监管、完善垄断防治体系以及强化专业人才培育等方面施策。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企业;垄断治理;经验启示
作者简介:徐则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孙一心,美国圣约翰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49;D922.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402(2021)09-0067-09
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其垄断势力给市场公平竞争与资源配置效率带来了负面影响。国际上很早就有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措施,而近些年各国的反垄断举措更加频繁。如2019年6月,美国司法部对谷歌等互联网企业进行了垄断行为调查。2020年下半年,多国又掀起了针对互联网企业反垄断的浪潮,英国、欧
盟等经济体也加大了对美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巨头谷歌、苹果、亚马逊的反垄断起诉力度。与此同时,国内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恶性竞争也更加剧烈,不少互联网平台企业运用“大数据杀熟”等非正当竞争的手段使消费者利益遭受侵害。在此背景下,2021年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规范国内互联网平台经济市场。当前我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呈现出规模扩张快、成长周期短的发展特点,而其市场边界更加模糊、市场势力错综复杂等新特征也给互联网平台
基金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67
企业的垄断治理带来新挑战。我们怎样才能做到既能防治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扩张垄断,又能充分激发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创新活力,带动国内互联网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呢?这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一、互联网平台的资本垄断
国内外部分学者认为,平台是一种给双方或多方客户之间提供交易的现实或虚拟空间。①互联网平台是一种中介组织②和社会流通的核心③。我国颁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中的平台特指互联网平台,即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相互依赖的双边或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流互动,以此
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互联网平台的种类较多,既包括微软、苹果等系统性平台,也包括脸书、腾讯、阿里巴巴等交往与支付性平台。无论互联网平台的种类如何变化,其内在本质是相同的。
(一)追逐垄断利润是互联网平台的最终目的
互联网平台企业获取垄断利润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途径是互联网平台凭借垄断势力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进行窃取掠夺或强行收购,并利用这些成果获取高额利润。如国内某些互联网大公司在手机游戏开发上多次模仿、盗版其他小公司的游戏,并凭借其强大的市场规模和势力挤占原创游戏市场,并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第二种途径是通过操纵平台规则来迫使平台入驻商家出让部分权益或利益。如客户在平台购买商品并支付给平台,然后由平台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后再转付给商家。但是一些平台却故意将资金延期支付给商家,平台会挪用这些资金在某些金融平台从事金融套利活动,并获取丰厚的垄断利润。第三种途径是互联网平台利用其对数据资源与用户流量的垄断,侵害平台客户的权益。如老用户在平台购买商品的价格要比新用户更高等现象,即“大数据杀熟”。互联网平台通过上述几种非正当途径获取垄断利润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互联网反垄断就是对互联网平台、商家和客户各主体间的经济活动进行规范。
(二)互联网平台垄断数据资源和流量资源
与传统企业垄断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不同,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要是对数据资源与用户流量资源进行
垄断。互联网平台数据是由用户本身生产但不归用户所有,这些少量单束的数据信息对用户自身价值微小,但是当互联网平台上的数据信息累积到一定量时,就会对平台的运行与决策产生极大的价值。因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的先进算法对用户行为倾向、行为偏好等信息进行较为精准的测算,快速提高平台运行的效率。数据资源的垄断促成平台资本的垄断,互联网平台则以数据资本运动的形式实现价值攫取。④当然,互联网①徐晋、张祥建:《平台经济学初探》,《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5期。
②王彬彬、李晓燕:《互联网平台组织的源起、本质、缺陷与制度重构》,《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12期。
③亚历克斯·莫塞德、尼古拉斯L.约翰逊:《平台垄断:主导21世纪经济的力量》,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第15—18页。
④乔晓楠、郗艳萍:《数字经济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塑——一个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当代经济研究》2019年第5期。
68
平台累积大量数据的前提是必须积累大量的用户流量,没有流量的平台也就很难获取持续的高额收益,
而平台操控者经常通过在互联网平台间设置壁垒等手段阻止用户流出,以实现对用户流量的垄断,这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平台用户的自由与利益。
在实现对数据与用户流量的垄断后,互联网平台企业很可能利用其在数据信息资源的优势,在用户不知情的前提下将消费者数据进行跨业务使用,进而对消费者权益带来隐性的伤害。①互联网平台企业还利用信息与算法优势对用户运用“大数据杀熟”等手段掠夺用户的利益,此时用户在互联网平台产生的数据资源就成为平台资本获取垄断利润的工具,数据同时也就被资本化了,这样数字劳动不仅为数字资本带来了价值增殖,而且还实现了资本与劳动的剥削关系再生产。②
(三)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发展必然走向垄断
互联网平台获得数据资源与用户流量资源的垄断权后,其发展必然会走向垄断。首先这是其生存的需要,互联网平台若没有数据和流量等资源,就会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为只有在超大规模用户流量下互联网平台累积的数据才能实现其价值,没有流量的平台也就没有数据累积,这样的平台也就无法长久生存。其次是其获取垄断利润的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只有达到垄断规模后才能取得垄断势力,才能通过操控市场获得丰厚的垄断利润。最后是其获取社会控制力与影响力的需要。一方面互联网平台资本会像金融寡头那样对经济、政治和社会多方面进行控制,比如通过“参与”入股和并购等方式控制经济以及控制选举结果干预政治;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可以利用其垄断地位对用户进行封号、禁言等方式
对社会舆论和新闻等方面进行干预控制,比如2021年1月7日,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被推特互联网平台禁言12小时。③
二、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垄断的新特征及问题
近年来,我国计算机技术与网络平台模式的推广使数字化与互联网企业的融合更加紧密,从而使互联网平台企业呈现出与传统垄断企业不同的新特征。首先,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规模扩张迅速。从我国500强企业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数量从2019年的8家迅速增长到2020年的12家;从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全球市值排名看,2019年全球互联网平台企业市值排行榜的前20强中我国就占有5家。其次,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成长速度快、周期短。如2020年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达到181家,市值达到了26万亿元,分别是2015年的1.5倍与3倍。阿里巴巴公司的市值从100亿增长到1000亿美元所花的时间不足1年。再次,互联网平台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如“美团外卖”与“饿了么”两家平台独占外卖市场,其市场占有率分别高达
①李勇坚、夏杰长:《数字经济背景下超级平台双轮垄断的潜在风险与防范策略》,《改革》2020年第8期。
②邹琨:《数字劳动的生产性问题及其批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0年第1期。
③《特朗普被推特禁言12小时》,baijiahao.baidu/s?id=1688199485865476031&wfr=spider&for=pc,2021年1月7日。
69
65%与35%,腾讯公司占据了99%的互联网社交平台的市场份额。①最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多元化。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网络效应使信息传播的速率和范围急速扩大,推动了互联网平台的跨行业扩散。如阿里巴巴的平台业务包含了金融支付、电子商务、菜鸟物流、阿里影业等行业领域。
伴随着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发展,其较高的市场集中度极易使自身形成市场势力而带来垄断问题。一些互联网企业依仗其市场势力来强迫消费者选择,②如在奇虎360与腾讯的“3Q大战”过程中强迫用户“二选一”。不仅如此,互联网电商平台因算法合谋引发的“大数据杀熟”事件频发。互联网企业利用信息优势获取不同消费体的大数据特征,并利用欺骗的手段对平台会员或老用户设定更高的销售价格,或者针对不同购买者以相同的价格售卖不同质量的商品服务,从而侵害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更严重的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在获得市场势力后展开恶性竞争,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性,如“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外卖平台企业的“外卖大战”及“社区团购大战”等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限制平台资本无限扩张、做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垄断防治迫在眉睫。
三、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一)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边界较模糊
互联网领域的单边与双边、横向与纵向交织错综复杂,因此其市场边界较为模糊,导致执法机构对互联网寡头合谋的规制缺位。③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边界模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跨界竞争更加复杂隐蔽。数字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使互联网平台的渗透能力急速增强,也使市场的边界变得更加模糊。互联网平台企业借助市场边界的模糊性来隐藏其跨行业与空间竞争的特征,甚至可能会对跨入行业内部的传统企业进行“降维打击”以占据新市场。其次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快速创新导致市场动态变动更加频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数字智能技术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这使它们在技术和运营模式方面的创新更加频繁,高频率的创新使产品和服务市场的更新更加迅速,④使市场更迭周期变短,最终加速市场的动态变动。最后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多边竞争导致市场交织更加复杂,形成了一个平台横跨多个市场和多个平台相互交织在多个市场的“多边”业态特征。
(二)互联网平台企业市场势力的测度难度大
市场势力是判定垄断行为是否存在的关键性指标。以往我们主要从价格高低、市场所占份额和利润率等角度对市场势力进行衡量,而数字经济下的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势力仅仅运用
①资料来源于中金公司、万得资讯、极光数据库、中国宏观经济论坛报告等。
②陈劲松、胡若倩:《稳定脱贫中电商渠道相关者博弈与行为治理研究——基于不确定性视角》,《理论探讨》2020年第2期。
③陈林、张家才:《数字时代中的相关市场理论:从单边市场到双边市场》,《财经研究》2020年第3期。
④陈富良、郭建斌:《数字经济反垄断规制变革:理论、实践与反思——经济与法律向度的分析》,《理论探讨》2020年第6期。
70
这些指标进行衡量已经不能满足。这是因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商品的定价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它们往往先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给消费者制造错觉,然后再通过把控定价权来侵占剩余价值,比如近年来的互联网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杀熟”、借助节日活动进行先抬价再打折的虚假优惠等现象。此外,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快速兼并、联合和兼业化、市场渗透使市场边界更加模糊,导致它们的市场势力更难界定。加之当前一些特殊的高利润平台企业并不一定就是垄断治理的对象,如前期通过大量的研发投入,并依靠技术优势合法获得高利润的高科技平台企业。
(三)互联网平台的市场集中度、成本定价存在争议
当前,就互联网平台的市场集中度、成本定价的看法存在较大争议,从而增加了治理的难度。例如,关于市场的集中度与市场效率之间的关系,传统理论认为市场集中度越高,市场势力就越强,较强的市场
势力会妨碍市场自由竞争,进而导致市场效率的降低。但是,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市场效率随着市场集中度的增强而提升的现象。比如腾讯的与QQ社交平台软件,其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反而提高了用户的交流通讯效率。如果在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发展初期就不加甄别地推行反垄断裁定,就很可能会伤及到具有创新性质的互联网企业,反而会遏制创新活力进而导致效率大幅度下降。再如,就依据成本定价判定垄断的标准而言,科斯指出,传统的反垄断框架协议往往将低于成本定价的行为识别成掠夺性定价,高于成本定价的行为识别成垄断性定价,铆定不变的定价行为则识别成与行业上下游达成的合谋性定价,无论如何市场中的企业都不会被免除“反垄断调查”。①科斯的话虽然带有夸张或调侃成分,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传统反垄断框架中仅仅依靠成本定价就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有失谨慎。
(四)算法合谋与跨界垄断的判定较为复杂
当前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过程中出现了具有垄断性质的新问题,如运用算法合谋进行“大数据杀熟”和跨行业垄断来操纵市场规则等非正当竞争行为,这给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垄断治理带来诸多困难,算法合谋较为隐蔽,难以评测。大数据与数字互联网的推广使互联网企业更容易利用先进的算法来掌控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花销分布等重要信息,这也给它们运用算法合谋针对不同的消费体实施“大数据杀熟”带来现实可能性。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算法合谋非法操纵销售价格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常见的三种:第一,同质商品针对不同的客户制定有差异且不合理的销售价格;第二,同质商品虽然售价相同,但是互联网平
台又通过分发(抽取)不合理的优惠券使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不同;第三,企业借助节日活动的噱头对商品实行先加价再打折的手段。这三种都是互联网企业近年来利用“大数据杀熟”的常用手段,但是这种算法合谋很难被发现和测度,因此这种问题较为隐蔽而且难以治理。
互联网平台企业实现跨界竞争的手段和途径更加隐蔽复杂。互联网平台企业除了通过收购方式达到控制中小企业的目的外,还会通过参股入股的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掌控。比如阿里巴巴入股苏宁和高德,腾讯入股金山和京东。这种入股方式进一步加大了互联网市场边
①EDMUND W.KITCH.The Fire of Truth:A Remembrance of Law and Econ at Chicago,Journa of Law and 4,1983:163-234.
71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4:35: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46843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平台   互联网   企业   市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