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的常见问题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的常见问题
一、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定义?
“自由类技术”是相对于“禁止或限制类技术”而言的,根据国家商务部2009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第二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二、企业如何判断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备案呢?从什么渠道获得这个消息呢?
企业可以通过在网上搜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结合企业需要备案的合同进行核查,看一下是否属于“禁止或限制类技术”,如果不属于,则可以通过网站上的指南要求,来申请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三、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企业应从什么渠道获得这个消息呢?
企业可以在网上搜索《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第六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四、企业要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可登录所在地政务服务网或商务部门网站查到“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办事流程及材料清单,做好相关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工作。
五、企业要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证书大概多久可以拿到?
企业交过来的材料如果没有问题,在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相关证书给企业。如果审核中认为材料有缺失或其他纰漏,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发送“补正告知”,通知企业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办结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时长受企业经办人下次补交材料的时间影响。
六、如企业签订的合同是“禁止或限制类技术”的,请问要怎么处理?怎么判断?
企业可以通过在网上搜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结合企业需要备案的合同进行核查,看一下是否属于“禁止或限制类技术”,判断属于,则需要通过商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如果企业无法准确判断,可电话咨询相关商务部门,或者先递交材料,由商务部门进行审核后,会针对合同的情况给企业反馈应该如何办理相关业务事项。
七、相关事项办理的流程?
事项具体办理的流程在网上可以到,企业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做好合同相关信息登记,进行到“在办”,同时打印“技术合同申请表”和“技术合同数据表”;然后在所在地政务服务网或商务部门网站上到相关办理事项,在网上填写相关企业信息,进行到“送审”。再根据要求准备好其他的材料,提交原件到办事窗口即可。
材料不需要胶装,只需要简单用回形针别起来或用燕尾夹夹起来即可。
八、办理的证书可以用在什么地方?
主要应用于银行收付汇、税局办理退免税和申请资金。
九、企业办理的合同如果到期了,证书要怎么处理?
合同如果到期了,企业没有意愿续签,则证书也会在同时到期。企业不用额外再进行系统的操作。
十、企业在系统上填报的合同总金额有没限制,与实际发生金额有出入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怎么做?
合同金额没有限制。
与实际发生金额有出入的情况,需要从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如果合同总金额比实际发生金额大,可以不用更改系统;如果合同总金额比实际发生金额小,则需要进行合同变更。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填写的“变更金额”为“增量”,可以理解成差额。如,之前合同做的金额是100万美元,实际发生金额是150万美元,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填写的金额就写50万美元。
十一、合同和证书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合同条款如果有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证书?
合同和证书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每个合同只能有唯一一个登记证书。合同条款有变化,这个要看合同的有效期是否达到。如果合同尚在有限期内,合同条款有变化可以直接办理合同变更。如果合同已经到期,意味着是重新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与证书是一对一的关系,企业需要重新按照流程手续办理新的合同登记证书。
十二、企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有八个,分别是: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合同数据表、合同登记证书、技术合同、营业执照、合同变更申请书、签约方法律地位证明、进出口资质文件等。
十三、企业如果没有及时办理证书的话,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企业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技术进/出口证书,会影响企业后续在银行办理收付汇手续。自2019年5月起,国家对外汇抓得比较严,要求企业必须在商务系统进行办理技术进/出口证书登记备案,如果没有证书,则无法开展业务。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第六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如果企业超出这个时间,我们不予办理有关业务,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32: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46746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技术   企业   办理   进出口   需要   证书   备案   相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