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沿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国际贸易日益发展,知识产权问题成为阻碍中国加入国际贸易组织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此,中国政府开始推出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1984年,中国首次颁布了《专利法》,以规范专利制度的运作并保护知识产权。到了1985年,中国又出台《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建立了商标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同时,为了建立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国政府又于1992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中国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从此开始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在此后的几年中,中国相继修改和完善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开始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
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并成为TRIPS协议的成员国之一。这一时期,中国启动了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全面修订,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08年,中国再次颁布了《专利法》,近些年内又先后修订颁布了《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更好地适应国际环境的发展和需要。
总之,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沿革期间,中国一直在积极的改善和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并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利益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无疑需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务,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使自己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