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谈

历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谈
srchen7贴出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获取高分四大法宝”,虽然是比较老的经验,但思路还是值得大家学习
复习备考:临阵该磨哪杆
第一场:重点理解专利法概念和原理
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的考试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第一部分,也是最基础的部分。考生只有顺利跨过这一“关”,才有可能取得“全盘胜利”。
“对于这一部分的复习,应当把专利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作为重点。”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资深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对于这些法律规定,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在不断变化的题目中出正确答案。
专家指出,法律部分考试的范围是最宽泛的,它对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专利审查、复审和无效等部分都有所涉及,而且还包括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
其他部分所没有的内容。对于与其他考试部分有交叉的内容,法律部分的复习除了法律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理解这种规定的目的。关于法律部分的复习范围,应当扣紧考试大纲。除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外,还要充分理解相关的司法解释,并初步了解相关国际公约。
与专利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在法律部分的考试中所占比重一般是10%~20%。这对于十几部法律来说,可能一部法律只会考到几个知识点。那么,考生如何抓住重点,逐一突破呢?对此,专家建议,对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考察不会像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那样面面俱到。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复习法律条款的基本内容。
法律部分考题形式属于不定项选择,错选、多选或少选均为错,这样,几个选项中的知识点就捆绑在了一起。这就要求考生对各知识点都应当准确掌握,否则一个选项选错,其他知识点掌握再准确也不能得分。因此,专家提醒考生,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复习的时候就应当尽量全面细致。
第二场:注重法律与技术融会贯通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考试,最让考生挠头。“撰写为什么难?关键是它需要将法律和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秘书长、资深知识产权专家袁德道出了“天机”。
针对目前很多刚入门的考生只知晓技术,而缺乏专利法律概念的现象,袁德提出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思路:一方面撰写必须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符合技术要求,这两者之间不是简单的“两层皮”关系,而是需要融会贯通。他特别提醒考生在撰写申请文件时,要清楚权利要求书每一个字既有法律上的含义,又有技术上的含义。从法律上划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技术而言,就是提出了技术方案。
专利申请文件从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包括附图,每
一种文件都有它特定的要求。“一定要弄清楚每一种文件特定要求背后的法律要求和实质内容。考生还要懂得各个申请文件之间的关系,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说明书文字部分与附图、摘要与说明书的关系。同时,还要深入理解每个文件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例如,说明书中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案之间的关系,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包括法律关系,也包括技术上的关系。”
袁德也提醒大家,由于考试时可能是从代理人从业实际出发,提供现有技术和发明人原始技术方案,因此必须学会分析现有技术,提出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分析必要的技术特征,确定技术方案。
第三场:要以31种程序为纲,三要素为核心
在被业界称为“审批流程”的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考试中,哪些问题值得关注?袁德给出了提示:“要全面地掌握31种程序,其核心是3要素的启动原则;要注重程序在法律规定上的充分必要条件;要留心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在程序上的重大修改。”
由于曾经多次参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袁德有了更多的感悟和心得。他表示,审批流程中包含了11种法定程序,20种行政规程。“如果考生全面掌握了31种程序,就意味着几乎囊括了80%审批程序的知识。”袁德强调,31种程序是纲,其核心就是三要素的启动原则,即载体、期限、费用。“在运用31种程序时要注重贯穿三要素原则。”
“对于初考者而言,有关审批程序的法律规定的充分必要条件最难掌握。”袁德坦言,目前专利法和实施细则有很多条款内容是必要而不充分的。例如在优先权问题上,专利法第二十九条做了相关规定,“但如果仅仅按照第二十九条来启动要求优先权,这肯定是不行的”。袁德解释,第二十九条只规定了期限和国家的限制,没有规定载体和费用。在专利法第三十条中规定了要求优先权应当提出书面声明,而且须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申请的副本,但没有缴纳优先权费的规定。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谈到办理各种手续应该按照规定缴费,但没有说要缴纳优先权费。专利
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才规定要缴纳优先权费,但没有规定缴纳的期限,而缴费期限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才规定。“如果考生没有树立三要素的观点,以及充分必要的观念的话,就容易出现错误。只有把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综合起来学习和掌握,才能融会贯通。”
袁德还提醒考生要注意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在2000年的重大修改,由此产生法律程序上的重大变化。比如在复审和无效方面,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已不是终局决定。“有关对PCT进入中国国家程序的内容,也应引起考生足
够的重视。” 袁德强调。
第四场:分清重点有的放矢
关于这一部分的备考,柳沈专利事务所资深专家吴观乐提出,这一份试卷包括4部分内容:实用新型的初步审查、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和复审与无效。对这4部分内容应当分别确定重点,有的放矢地去复习。
实用新型部分的重点是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和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而就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而言,重点是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产品、其形状、构造、技术方
案、适于实用和新的技术方案这6个方面来确定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尤其要注意废除27号公告后所带来的变化。
外观设计部分,重点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要求和单一性的审查。就专利保护客体而言,除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重点要理解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9种情况。对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要求重点放在对图片和照片、简要说明及名称这三部分的要求。在单一性的审查方面,要理解其与发明、实用新型单一性的不同之处,重点掌握成套产品的含义。
发明部分,从审查指南来看,重点在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单一性和分案申请(即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二、三、四、五、六章)。对于实质审查程序这一章(即第八章),主要掌握与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关系比较密切的部分,如实质审查程序及其基本原则、审查文本、会晤、答复和修改等,而对于主要涉及审查员的具体工作(如申请文件的核查与实审准备、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就不作为重点。此外,第七、九、十章可以不作为重点。
复审与无效方面,重点放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复审请求的审查”、“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
似判断”这三章以及总则这一章中的审查原则、合议审查、审查决定、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以及公开的认定这几部分。口头审理这一章主要掌握与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有关的内容,其他规定这一章主要掌握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与发明的不同之处。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56: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4671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   部分   审查   专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