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07.09.12
【文 号】
【施行日期】2007.09.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5·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07〕39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07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报送人选的基础上,经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首批“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已经确定,共109人,现予公布。
  根据“人才工程”的目标要求,我局将建立“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信息库,并制定相关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人才工程”的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等工作,加大对培养人选的培养力度。各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人选的培养工作,制定相应的人选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负责组织实施培养计划的具体承办单位和负责人,扎扎实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为推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
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名单
  北京市
  王力军、胡 平、张伯友
  天津市
  张盛如、郭文强、王凤云、田书振
  河北省
  李国昌、张 瑛、段宝玲
  山西省
  李 琦、邢良选、刘晋叶
  内蒙古自治区
  韩 勇、王淑荣、宗那生、郝 力
  辽宁省
  王 杰、薛 军、程 鸣
  吉林省
  丁喜忠、潘文涛
  黑龙江省
  叶光然、宁晓东、金文彬
  上海市
  蔡永莲、宋 嘉、黄武双、张伟君、袁真富、陈 俊
  江苏省
  黄志臻、吕建坤、黄晓珊、岳贤平、曾培芳、汪旭东
  浙江省
  鲁、李 旭、李 伟、宋高初
  安徽省
  刘 栋、吴椒军、徐 晖
  福建省
  陈开平、黄丹萍、何朝晖、谢增鸿、丁丽瑛
  江西省
  赖任、肖 海
  山东省
  张忠强、刘仁豪、马素刚、宋红松
  河南省
  韩 平、吴灯展、石晓东、XXX超、涂先明
  湖北省
  舒正荣、陈 轶
  湖南省
  许秋平、卢 宏
  广东省
  唐 毅、厉 宁、谢 红、刘西平、郭小明、王海波、
  徐 瑄、李正华、李颖怡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宋洪浪、梁 涛、莫冰云、冯树华
  海南省
  符明全、王崇敏
  重庆市
  陈纪纲、张 耕、李雨峰、李必胜、刘 渝
  四川省
  肖 军、杨早林、肖延高、张 新、代德建
  贵州省
  安守海、方来福、臧兴东
  云南省
  周 黎、王海涛、王丽华、李 云
  西藏自治区
  姜 南
  陕西省
  魏建锋、李迎波
  甘肃省
  李红玉
  青海省
  焦锋锐
  宁夏回族自治区
  马小明、叶学军、滕明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洪江、刘山玖、王志明、李西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乔同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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