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科技治理

瑞士科技治理
作者:陈套
来源:《中国领导科学》 2019年第2期
    [摘 要]瑞士人口规模虽小,但创造了全球一流的科学研究成果和一流的企业及创新集。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瑞士经验,有利于我们构建协同共生和嵌套发展的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形成具有我国特的创新治理文化和人才高地。
    [关键词]瑞士经验;科技强国;创新体系;国家战略目标
    [中图分类号] F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7270(2019)02―0108―04
    [作者简介] 陈套,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党建与监督处副处长,管理学博士。
    [基金项目] 合肥市社科规划立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HFSKYY201808)。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全球影响力较大的创新排行榜《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来看,瑞士第一;《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瑞士第一,并连续八年蝉联榜首。中国应该向瑞士等国家借鉴经验,构建与大科学时代相适应的科技治理体系,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推动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一、瑞士科技治理的经验
    《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将全球144个经济体分为五种类型,包括生产要素驱动型、效率驱动型、创新驱动型以及两种中间阶段过渡型。瑞士在全球30余个创新驱动型序列,而中国属于效率驱动型。瑞士人口规模不足900万,却创造了全球一流的科学研究成果和一流的企业及创新集,形成了浓厚的社会创新文化氛围,技术创新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超过90%。主要经验是:
    (一)注重基础科学研究投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基础科学研究和原始创新是形成科学革命的关键。科学革命带动技术革命的发生,技术革命拉动产业革命的形成和发展。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占领科技创新制高点,瑞士政府不断优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保障政府在基础研究中的投入,强化基础科学研究力量,加大对从“0到1”的原始创新的支持力度。2012年瑞士基础研发投入占60.8%,应用研究占25.4%,试验发展占13.8%。中国2016年三者的比重分别为5.2%、10.3%和84.5%,大量研发经费投入在试验与发展的项目上。
    瑞士创新投入全球第二,超过日本、德国和美国。他们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实验室与重大创新平台在基础创新中的作用,建设发展一批全球知名的高校,如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日内瓦大学、洛桑联邦理工学院、巴塞尔大学等,产出一批引领性创新成果。从最具代表性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看,从1901年到2017年,瑞士共有24人次获奖,排名全球第五。每20年就有2—4人获得诺奖,1981—2000年共有10人次
获得诺奖。从被引论文看,瑞士论文引用率全球最高,为19.47次/篇。知识和技术产出名列第一,人力资本和研究第五。
    (二)创新体系健全,形成推动创新的政策环境
    创新法律、政策制度的引导和创新环境的营造,是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健康发展,形成高质量创新产出的保障。为促进创新主体间的协同,瑞士构建了纵向上统筹的投入、决策、咨询评估、管理和执行的管理体系,横向上责任明确、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体系。成立联邦教育科研秘书处,负责部际之间科研活动的协调和科研工作的宏观调控,包括科技创新政策、资金支持等。瑞士研发投入约70%来自企业,30%来自联邦及州政府财政。联邦政府科研经费由内政部负责编制长期和年度预算,经议会批准后执行。瑞士科技基金会是联邦政府科研经费的主要接受和分配机构,下设基金议会和国家研究议会等。前者负责战略决策,后者负责项目资助。
    《瑞士联邦科研法》对瑞士科研经费的资助主题、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完善科技评估体系,包括瑞士科技研究中心和科技成果评估中心。以定性评估和同行评议为主,强调外国专家参与。通过自评、互联网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外部同行评议、实地调研和成果的影响力等要素综合考评。执行层面,瑞士教育和科研部门是推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核心力量,经济部门则负责产业创新。瑞士拥有12所综合性大学、9所专业学院、一大批职业院校,功能互补,均衡发展。联邦理工学院及联邦研究所、高科技企业和
健全的中介组织形成区域创新联盟。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供给,及时调整科技创新规划,不断完善研发政策、税金政策、高科技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提升创新效率。近几年,瑞士出台《2012—2016科学研究战略规划》《2013—2016年科研基础设施路线图》《工业4.0》等战略规划。瑞士的创新效率全球第一;创新政策和制度指标第五。瑞士重视引导激励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瑞士基金会经费资助细则》明确规定,基金会所资助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属于接受资助的人员或其顾主,不要求分享所资助科研成果投入应用时所获得的利益。受资助人员有义务及时就受资助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或其他形式的法律保护。瑞士的专利保护费从申请受理日第五年才开始缴纳年费,中国则为被授权的当年。瑞士知识产权局为政府组建市场化运作的非营利性组织,积极向社会推广专利产品。联邦大学把知识产权等内容作为大学必修课。健全知识产权仲裁体系,瑞士知识产权纠纷一般诉诸州法院及联邦法院,中国主要是民事调解或工商查处等行政途径。
    (三)创新联系紧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活力强盛
    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为加强科技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间的联动。瑞士成立经济部技术孵化器,发挥杠杆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进入市场,推动初创的高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组建创新促进署,专门负责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协调高校、研究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对接合作,并发挥创新引导作用。例如,产业转化的直接资助
发挥显著的杠杆效应,每资助1瑞士法郎就能吸引企业1.4法郎的额外资助。对创新型企业进行项目支持,包括资助、平台提供和培训指导等。建设开放的市场环境和资金政策,促进形成军民结合创新、军工技术外溢的发达的风险投资体系。
    瑞士的产学研合作已经形成紧密且开放的链条。创新联系全球第三(中国的创新联系则排名58位),其中高校与产业研究机构合作第一,商业成熟度第四,创造性产出第一。在钟表、机械等技术领域形成领先的产业集,金融服务享誉全球。2017年9月在根据对商业环境、人力资本、基础设施、金融业发展、声誉等指标评估而成的第22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22)中,苏黎世排名第九,再次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十大金融中心之一,日内瓦则排名第15位。
    (四)重视国家战略的目标引导
    真正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靠化缘是要不来的,只有自力更生,牢牢地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有话语主动权。瑞士坚持创新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强调科研战略性和目标导向,构建技术立国的创新战略体系,制定战略研发计划,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为优化科学布局和科研机构,部署了国家研究重点计划和重点领域项目,灵活组建联合攻关团队和科研中心。为解决国家和社会的实际需求,部署了国家科研计划、国家研究项目等导向性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国家意志。其选题和资助经过各个环节和程序最终由瑞士联邦议会确定,国家科研基金会组织实施。为推进产学研合作,瑞士部署重点研究计划,组织高校、院所和
企业开展合作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向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转化。为增强在材料、人口健康、能源和环境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能力,瑞士建设散裂中子源、瑞士同步辐射光源、缪介子源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同时依托高校院所,成立跨学科研究中心。瑞士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全球排名第八。
    (五)开放的人才政策引智,创新文化氛围浓厚
    形成开放包容的人才政策和文化环境,汇聚世界一流的人才是科技强国的关键。瑞士人口较少,所以特别重视基础教育、全球引智、提升人才质量。国民预期受教育年限较长,约为16年。政府把引智列为国家战略,设立外国专家引才计划、吸纳跨国公司高端人才税收优惠政策等;实施“柏宇计划”、“青年研究人才促进计划”、“人文社科博士计划”等,提升青年学术研究人才质量;设立“瑞士科技交流之家”、“瑞士政府奖学金”等项目吸引国内外顶级学术研究人才和高质量的外国留学生;聘请世界各国的科学咨询专家。
    据《2017年世界人才报告》,瑞士人才竞争力位居全球第一,创意产出第二。创新创业人才占比全球领先,每万人就业人员中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有143人,中国仅为22人。2015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是中国的两倍。
    二、瑞士科技治理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据《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我国晋升全球最具有创新性的20个经济体之列,论文专利数量全球领先。然而,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重大引领性成果不足,关键领域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转变,国际一流的科学家较少。因此,我们要在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事业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借鉴瑞士科技治理的经验,为早日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强国奋斗。
    一是加强目标引领和战略部署,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决落实党中央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决策部署,各项创新工作围绕国家战略规划对标发展。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发展要围绕和聚焦国家发展需求和总体部署,推动区域创新布局与国家创新布局功能互补,有效衔接,建设区域重大创新高地、创新平台和世界级的产业集,建设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明确区域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健全科技决策、咨询评估、执行、监督反馈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健全创新法律体系,发挥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激励约束效用。部署支持一批重大科学技术计划和项目,推进创新政策和科技法规供给侧改革,提供高质量的创新政策对接创新需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若干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综合性国家实验室、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发展中心。推进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等重要原始创新力量的建设。发挥好科研建制化优势,组织一批创新国家队对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和“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协同攻关,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在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中的“军令状”使命。
    二是优化人才政策和环境,汇聚世界一流的科学家。习近平多次强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不断优化
人才政策,营造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健全人才梯次团队,用好“千人计划”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和汇聚全球一流的科学家,同时注重培育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人才。建立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合作共享机制。重大科学工程和平台对人才具有磁场效应,充分发挥先进的科研平台和条件汇聚一流人才、培养一流团队的作用,形成一流人才和团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共生效应”。人才政策的“含金量”不能只看给多少钱和物质激励,而要更加注重为人才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和配套支持。营造鼓励原始创新和包容失败的发展环境,为人才发展厚植文化土壤,进一步增加科研人员收入和科研间接经费。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创新主体在职称评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自主性作用,强化能力、实际贡献和创新成果的考核评价导向,特别是对甘坐“冷板凳”的优秀人才,给予经费支持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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