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05.04
施行日期
2010.05.04
文号
主题类别
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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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吉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部署,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进一步领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和内涵。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既是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势头的迫切要求,也是着眼于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赢得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竞争的主动权,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清醒把握我省所处的“三个关键节点”,切实突出“一个主题”,正确处理“四个关系”,准确把握“三方面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增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既是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也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清醒认识到,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这一过程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
命。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本领,高质量、快速度地推进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伟大事业。
  3、进一步抓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工作。要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与国家工商总局“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十六字方针结合起来,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创新服务发展体制机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加快”上下功夫,在“转变”上动真格,在“落实”上见成效。
  二、大力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4、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各种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出资等方式进入生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对以无须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出资的,经全体股东同意,并评估验资后,即可作为上述新兴产业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5、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全省产业整合、行业升级、结构优化、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特别是重点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将
并购企业纳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范围,落实责任,提前介入,当好参谋,全程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申请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企业,要积极给予帮助和具体指导。对于跨区域、跨行业重组的企业,各相关登记机关要加强衔接协调,确保企业在工商部门顺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在继续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同时,重点支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务会展和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允许有总店、配送中心和3个以上门店的服务企业,在企业名称中标注“连锁经营”字样;引导服务企业选择优势广告媒体,扩大宣传,提高市场知名度;引导知名服务企业进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其集约发展;主动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培育工作,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7、大力支持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涉足经营性文化产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以收购、入股等形式参与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或进入鼓励类和允许类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资源优
化配置。支持经营性文化企业实行特许经营,探索连锁经营模式,培育有实力的文化市场主体。引导文化骨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积极推进我省文化品牌商标培育和认定工作,着力将已经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文化“亮点”和“现象”打造成具有吉林特的知名文化品牌。
  8、大力促进广告业转变发展方式。编制吉林省广告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广告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设立吉林省广告传播协调机构,统一协调广告宣传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事宜。切实改变广告业粗放经营、自然增长、游离经济社会发展之外的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媒体广告经营体制改革,对媒体及主管部门实行事企分离,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媒体广告公司,开展同城媒体、同质媒体横向、纵向联合的举措予以支持。允许使用广播、电视等文化产业字号,允许试运营,做大做强媒体广告;支持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整合广告经营主体,符合集团公司的,核发集团公司执照,跨地区的,可以使用“吉林”、“吉林省”区划名称;符合股份公司的,核发股份公司执照;广告企业创办创意产业园,或加入创意产业园区,享受与其他创意产业园及园内企业同等的注册登记、管理政策;引导广告企业积极开展品牌建设,提升竞争实力。参与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活动的广告企业,可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奖励政策,并在受理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9、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外资投资旅游产业,特别是农村旅游观光业、旅游纪念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外商独资旅游业企业名称中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允许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以提升企业品牌认知度。支持省内旅游资源整合,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打造以长白山为主体的具有吉林特的旅游品牌。大力规范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重点加强对合同条款中具有不平等、歧视性“霸王条款”、欺骗性约定等单方约定的规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为我省实施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工程”、将旅游业培育为我省新支柱产业保驾护航。
  10、积极支持网络商品交易,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突出我省经济、行业的特点,大力支持各网络运营商建立以汽车、化工、粮食、中医药材、农副土特产品等特产品为主的商品交易平台。鼓励现有的网络信息公司,开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探索推进网络交易实名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大力支持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做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工作。组织全省外资登记人员全员培训,贯彻落实《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修改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软件,
以满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工作需要。简化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登记手续,为外商投资上述行业企业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
  12、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的发展原则,着力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石油等垄断行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的投资与经营以及投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环卫及市政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除其从事的行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只要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即允许其生产经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开办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和市场准入环境,对个体私营企业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积极予以支持。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认真贯彻中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体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措施,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
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引导和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私营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做大做强。
  13、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的培育认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吉林省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进驰名著名商标培育认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商标培育认定机制,明确培育目标,制订培育计划,建立重点扶持企业信息数据库、驰名著名商标储备库,并做到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重点在汽车、电子、生物制药、轨道客车等行业的企业商标中培育推荐驰名著名商标。引导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及时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4、推进特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以玉米、大豆、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中药材、林蛙、烟叶、蓖麻、花生、燕麦等优势特农产品种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实施“三个一”工程,即辖区内有涉农企业的工商分局(所)每年都要培育一件以上农产品注册商标;每两年要培育推荐一件以上知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每年都要联
系帮扶一户以上涉农企业。开展“一所三书”工作法,即每个工商分局(所)都要向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提示书》;为正在扩大经营的企业提供《品牌建设指导书》;向商标使用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发放《商标使用预警书》。积极扶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5、搭建融资平台,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股权出质、出资登记。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培训工作。通过宣传手册、培训讲座、具体业务指导等方式向企业宣传股权出质、出资登记程序,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和股权出资登记在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积极作用。搭建企业动产抵押融资平台。不断加大动产抵押工作力度,着力研究和解决社会知晓度不高、运用动产抵押融资观念不强、动产抵押融资作用发挥的不充分等问题,坚持多角度、大范围的开展动产抵押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以落实省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动产抵押工作拓宽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信贷融资渠道的通知》为重点,建立与金融机构之间长效的协作、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既要着力帮扶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力推动国有、个私经济发展,又要下力扶持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让好的政策惠及到农村、农民,力争有新突破,推行动产抵押当场登记制度。搭建商标权质押融资平台,拓展商标价值实现渠道。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商
标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建立健全工商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积极参与培育公司上市,鼓励用资本市场配备优化资源。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6:39: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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