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⑴每批次产品食品用纸包装: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随机选取3卷,将每卷外层除去 至少2米,每卷膜中抽取2.5m2两张,其中一张作为检验用样品,一张作为异议复检备用样品,共6张。
⑵每批次产品食品用纸杯: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00只,其中50只作为检验样品,50只作
为备用样品。若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为密封包装且每包数量不是50只,为避免抽样时破坏原包装,可按采样数折算所需的最少包装数抽取样品,保证检验样品不少于50只,备用样品不少于50只。若样品过小,应调整抽样量满足样品总质量不小于0.25kg,其中检样、备样按比例2:1抽取。
⑶每批次产品食品用纸容器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2 检验依据
表2 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产品检验项目
注:
a.该项目仅适用于预期直接接触液态食品、表面有游离水或游离脂肪食品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b.针对淋膜层纸制品。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