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儿童语言发育迟缓评价法SS

汉语儿童语言发育迟缓评价法 S S
(一)S-S法原理
从认知研究的角度,般将语言行为分为语法规则、语意、语言应用三方面。S-S法是依照此理论对语言发育迟缓儿童进行评定的,在此检查法中对"符号形式与指示内容关系";"促进学习有关的基础性过程";和"交流态度"三方面进行评定,并对其语言障碍进行诊断、评定、分类和针对性的。
(二)适应年龄和适应证
种原因所引起的语言发育迟缓,原则上适合1岁半~6岁半的语言发育迟缓儿童.有些儿童的年龄已超出此年龄段_但其语言发展的现状如不超出此年龄段水平,也可应用。另外,学龄前的儿童获得性失语症也可以参考应用。不适合听力障碍为原因的语言障碍。
(三)S-S法的构成和优点
检查内容包括符号形式与指示内容关系;基础性过程;交流态度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但以
言语符号与指示内容的关系评价为核心,后者的比较标准分为5个阶段,将评价结果与正常儿童年龄水平相比较,即可发现语言发育迟缓儿童。
1.阶段1事物、事物状态理解困难阶段。此阶段语言尚未获得,并且对事物、事物状态的概念尚未形成,对外界的认识尚处于未分化阶段。此阶段对物品的抓握、舔咬、摇动、敲打,一般为无目的性。例如,拿起铅笔不能够做书写操作而放到嘴里舔咬。另外对于自己的要求,不能用某种手段来表现,这个阶段的儿童,常可见到身体左右摇晃、摇摆、旋转等;正在干什么突然停住、拍手或将唾液抹到地上、手上等反复的自我刺激行为。
2.阶段2事物的基本概念。此阶段虽然也是语言未获得阶段,但是与阶段不同的是能够根据常用物品的用途大致进行操作,对于事物的状况也能够理解,对事物开始概念化。
此时可以将人领到物品面前出示物品,向他人表示自己的要求。一般认为在阶段2又包括从初级水平到高级的水平。因此在阶段2中设定了3个亚项:①阶段2-1:事物功能性操作;②阶段2-2:匹配;③阶段2=3:选择。其中匹配与选择都是利用示范项进行操作,因为检查顺序不同,对儿童来说意义也不同,因此分为2项。
(1)阶段2-1:事物功能性操作,此阶段儿童能够对事物进行功能性操作。例如:拿起电话'让儿童将听筒放到耳朵上,或令其拨电话号码等基本都能操作。在生活当中,外出穿鞋、戴帽等,如反复练习,会形成习惯。检查分三项进行,即:事物,配对事物,镶嵌板。
(2)阶段2-2匹配:在日常生活当中不难判断是否有"匹配行为",如果能将2个以上物品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可以说"匹配行为"成立。例如:将书放到书架上(或书箱里),将积木放到玩具箱里,像这样将书和积木区别放到不同的地方为日常生活场面.在这样的场面中是很容易将"匹配行为"引出来的。
(3)阶段2-3选择:此阶段是当他人出示某种物品或出示示范项时,儿童能在几个选择项中将出示物或与示范项有关的物品适当的选择出来。与阶段2-2匹配不同的为匹配是儿童拿物品去匹配示范项,而选择则是他人拿着物品或出示物品作为示范项。
选择检查时,儿童与出示的示范项之间,要有一定程度的空间距离,也就是儿童用手抓不到物品的状况,如果太远出示物就起不到示范项作用。发育阶段低的儿童视线转向很困难,因此选择行为很难成立。检查用具同"匹配"。
3.阶段3事物的符号,此阶段为符号形式与指示内容关系开始分化。语言符号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即具有限定性的象征性符号,也就是手势语;幼儿语阶段及与事物的特征限定性少的任意性较高的成人语阶段。
本检查法将手势语、幼儿语包括在阶段3里,具体分项目为:
(1)阶段3-1手势符号:即象征性符号,开始学习用手势符号来理解与表现事物。此阶段可以通过他人的手势开始理解意思,还可以用手势向他人表示要求等。
手势语与幼儿语并不是同一层次的符号体系。手势符号为视觉→运动回路,而幼儿语用的是听力→言语回路,因为听力→言语回路比视觉→运动回路更难以掌握,所以将此两项分开为阶段3-1(手势符号)及阶段3-2(言语符号)。
(2)阶段3-2言语符号:即幼儿语(象征性符号),成人语(任意性符号),此阶段是将言语符号与事物相联系的阶段。但是事物的名称并不都能用手势语、幼儿语、成人语来表达。a.能用三种符号表达的,例如:"剪刀"用食指与中指同时伸开做剪刀剪物状(手势语);手势语和"咔嚓、咔嚓"声同时(幼儿语);"剪刀",一词(成人语),b.无幼儿语,只能用手势语及成人语表达
的(例如:眼镜),C.只能用幼儿语及成人语表达的(例如"公鸡")。d.仅能用成人语表达的。在理论上儿童是按a-b-c-d顺序来获得言语符号的。
在检查中,阶段3-2共选食物、动物、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方面名词16个,身体部位6个词,动词5个词,表示属性的2个种类。阶段3-1手势符号的检查词汇中,使用的是阶段2(事物)的基本概念中用的词汇以及阶段3-2词汇中的手势语。
4.阶段4组句,语言规则(非可逆态)。本阶段能将某事物,事态用2~3个词组连成句子。此阶段中又将两词句和三词句分成两个阶段。
(1)阶段4C-1两词句:开始学习用2个词组合起来表现事物,事态的阶段。儿童在此阶段能够理解或表达的两个词句有各种各样,在本检查法中仅举了四种形式即:[属性(大、小)+事物]、[属性(颜)+事物]、[主语十宾语]、[谓语十宾语]。
在日常生活中,如不设定一定的场面检查是很困难的,另外,注意选择项图片不宜太多,否则儿童进行起来很困难。
(2)阶段,4-2三词句:此阶段与[阶段4-1词句]同样,但考虑到句子的多样化,在此仪限定两种
形式。即[属性(大小)+属性(颜)+事物],例如:大红帽子,小黄鞋等;[主语十谓语十宾语]例如:妈妈吃苹果。
另外在"阶段5,语法规则"中也有三词句,但有所不同,阶段4的句型是非可逆句,主语与宾语不能颠倒,如:"妈妈吃苹果",而不能为"苹果吃妈妈"。
5.阶段5能够理解三词句表现的事态,但是与阶段4-2的三词句不同的是所表现的情况为可逆。5-1阶段为主动语态,如:"乌龟追小鸡"。5-2为被动态,此阶段中要求能理解事情与语法规则的关系。如:"小鸡被乌龟追"等。
(四)检查用具和检查顺序
1.检查顺序一般较差的患儿应从头开始,为了节省时间,对年龄较大或水平较高
的患儿没有必要进行全部的检查,可按以下顺序:①不可用图片检查的患儿:可用实物进
行检查(1)~(2);②可用图片检查的患儿,在3~2阶段以上,用图片检查单词~词句
检查。③发育年龄在3岁以上、能进行日常会话者,进行阶段4~阶段5,以词句检查为
主。
(五)儿童语言发育迟缓的评价总结、诊断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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