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专利申请复审有答案

概要及专利申请复审
不定项选择题
1. 以下有关复审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复审程序主要基于申请人的请求而启动,复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启动该程序
B.复审案件应当由合议组进行审查,对于简单案件,可由一人独任审查
C.复审决定被法院判决撤销后进行重审的,原合议组成员不再参加该重审工作
D.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决定作出前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答案:BD
[解答] 复审程序审查原则
[详解] 《专利法》第41条第1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复审程序是由申请人启动,复审委员会不能主动启动该程
序,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3.合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审查的案件,应当由三或五人组成的合议组负责审查,其中包括组长一人、主审员一人、参审员一或三人。”《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4.独任审查:“对于简单的案件,可以由一人独任审查。”选项B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3.1合议组的组成:“……对于审查决定被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后重新审查的案件,一般应当重新成立合议组。”重新组成合议组并不意味着合议组成员都不再参加重审工作,在一般实践中,合议组组长、主审员不再参加重审工作,参审员有可能会参加重审工作。选项C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9.复审程序的终止:“……在作出复审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选项D正确。
2. 审理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合议组成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A.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B.与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
C.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D.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答案:ABCD
[解答] 回避制度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7条:“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实施审查和审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一)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四)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正确答案为A、B、C、D。
3. 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回避制度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请求合议组成员回避,但是不得请求全部合议组成员回避
B.当事人请求合议组成员回避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且说明理由
C.合议组成员自行回避的,应当以书面方式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D.在口头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当场口头提出回避请求
答案:B
[解答] 回避制度
[详解]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7条可知,如果全部合议组成员都有上述情形,完全可以全部请求回避,法律并没有限制。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5:16: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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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审   合议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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