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知识(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_百 ...

专利法律知识(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1.(2014年卷一第89题)一种关于油漆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仅在于不含防冻剂。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该发明可能具备创造性?
A.该油漆不具有防冻效果。其余性能稍有下降
B.该油漆不具有防冻效果,其余性能不变
C.该油漆仍具有防冻效果,其余性能不变
D.该油漆不具有防冻效果,其余性能显著提高
正确答案:C,D 
解析: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4-4.6.3“要素省略的发明”中的规定:“要素省略的发明,是指省去已知产品或者方法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要素的发明。(1)如果发明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其功能也相应地消失,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2)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例如,一项产品发明省去了一个或多个零、部件或者一项方法发明肖去一步或多步工序)后,依然保持原有的全部功能,或者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发明具备创造性。”可知:A.
B.在选项A、B中去除防冻剂后的油漆不具有防冻效果,则相应的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故选项A、B错误,不符合题意。
C.
D.在选项C、D中去除防冻剂后的油漆仍具有防冻效果,则相应的发明具备创造性。故选项C、D正确,符合题意。知识模块: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2.(2012年卷一第32题)下列关于发明的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
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
B.发明的某一技术特征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应特征有区别,则该发明必然具备创造性
C.对创造性的评价无需考虑创立发明的途径
D.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则可以说明该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
正确答案:A,B,C 
解析:A.
B.《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1“审查原则”中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不同,审查创新性时,将一份或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2-4-6.1“创立发明的途径”中规定:“不管发明者在创立发明的过程中是历尽艰辛,还是唾手而得,都不影响对该发明创造性的评价。绝大多数发明是发明者创造性劳动的结晶,是长期科学研究或者生产实践的总结。但是,也有一部分发明是偶然做出的。”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2.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中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1)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知识模块: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2012年卷一第73题)在判断选择发明的创造性时,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
B.如果发明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选择,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C.如果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D.如果发明是在可能的、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温度范围,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A,B,C 
解析:《专利审查指南2010》2-4-4.3“选择发明”中规定:“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的发明。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1)如果发明仅是从一些已知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或者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2)如果发明是在可能的、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尺寸、温度范围或者其他参数,而这些选择可以由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手段得到并且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3)如果发明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选择,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4)如果选择使得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故选项A、B、C正确,符合题意。如果选项D能够产生预料不
到的技术效果则仍可能具备创造性,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知识模块: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4.(2011年卷一第43题)下列关于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需要考虑其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B.些对于新的化学产品,如果其用途不能从结构或者组成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可以认为这种用途具备创造性
C.一项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进行判断
D.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具备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不一定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B,C 
解析:A.
D.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1“审查原则”中的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
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不同,审查创新性时,将一份或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选项A、D错误,不符合题意。
B.《专利审查指南2010》2-10-6.2“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创造性”之(1)“新产品用途发明的创造性”中规定:”对于新的化学产品,如果该用途不能从结构或者组成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可以认为这种新产品的用途发明有创造性。……”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发明创造性的审查”中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知识模块: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5.(2009年卷一第52题)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生产化合物b的方法,该方法包括:(1)向化合物a中加入催化剂d,20℃~60℃反应8小时;(2)分离获得化合物b。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催化剂d是人工合成的。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其中所述的催化反应温度为50℃。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得的化合物b,该化合物用于餐具消毒。”一份对比文件中公开了一种以a为底物生产具有抗菌活性化合物b的方法,使用催化剂c,催化温度为50℃。使用催化剂d催化此类反应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且使用d能提高转化率。在上述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哪些权利要求相对于该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正确答案:A,B,C 
解析:A.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4-2.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中的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
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以及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4-2.3“显著的进步”中的规定:“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使用催化剂d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且使用d能提高转化率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
C.《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1“审查原则”中规定:“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故选项B、C正确,符合题意。
D.选项D并非选项A的从属权利要求,而是与选项A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0》2-4-4.5“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中规定:“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是指将已知产品用于新的目的的发明。”对比文件已经公开了化合物b具有抗菌活性,相对于对比文件,将化合物b用于餐具消毒并非用于新的目的。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知识模块:授予专
利权的实质条件
6.(2009年卷一第85题)某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哮喘病的药物,其中含有化合物Y和化合物W,Y和W的重量比为1:3~5:1。2.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中化合物Y和化合物W的重量比为4:1。”说明书中记载了所述药物的实验效果,化合物Y和W联合哮喘病的有效率约90%,副作用显著降低。当化合物Y和W之间的比例为4:1时,效果最好,能使药效时间延长。对比文件1公开了化合物Y及其用于哮喘病的用途,副作用小,但疗效差.有效率近30%。对比文件2公开了化合物W及其用于哮喘病的用途,化合物W哮喘病效果较好,有效率约50%,但副作用明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B.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l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C.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D.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A,C 
解析:《专利审查指南2010》2-4-4.2“组合发明”之(2)“非显而易见的组合”中规定:“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或者说组合后的技术效果比每个技术特征效果的总和更优越,则这种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备创造性。其中组合发明的每个单独的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或部分已知并不影响对该发明创造性的评价。”故选项A、C正确,符合题意;选项B、D错误,不符合题意。知识模块: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7:47: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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