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产业专利联盟运营经验对铁路行业的启示

1  国内外典型专利联盟
专利联盟又称专利池(patent pool)、专利联营,目前暂未有统一的概念,一般是指由多个专利持有人为了分享专利技术和开展对外许可而自愿结成的合作组织。在国外的专利联盟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有DVD 产业的“6C”联盟、音频产业的MPEG-2专利联盟等。我国首个专利联盟AVS产业联盟于2005年正式成立[1]。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
入实施,专利联盟的发展已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印发《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以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文章中所称“专利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含义相同)的发展。截至2017年12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已经达到100家[2]。
1.1  MPEG-2专利联盟
MPEG全称为Motion Picture Expert Group,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成立的动态图像专家组,MPEG-2是为其制定的音频信号数字压缩技术的相关标准。由于MPEG-2标准在制定阶段聚集了大量的专利技术,为使该标准能够快速推
典型产业专利联盟运营经验
对铁路行业的启示
贾光智,夏洋,姬博川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
基金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2016C001-A)第一作者:贾光智(1976—),女,研究员。摘  要:近年来,我国铁路事业特别是高铁事业取得快速发展,不仅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兴号”中国标准动车组,印尼雅万高铁、中泰铁路、中老铁路等多项“走出去”项目也相继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起到了服务支撑作用。但是,铁路行业部分技术领域创新资源浪费现象仍个别存在;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铁路行业仍然面临海外专利布局不足的劣势;针对“走出去”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联合应对机制仍未有效建立。这些都影响了我国铁路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调查和分析国内外其他产业的典型案例,发现专利联盟在提升行业协同创新能力、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当前我国铁路行业保护自主研发创新成果、共同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供了启示。关键词:铁路行业;专利联盟;走出去;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G255.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83X(2018)02-0074-05DOI:10.19549/j.issn.1001-683x.2018.02.074
广,工作组在与各专利权利人协商后决定成立专利联盟来解决专利许可事宜。MPEG-2专利联盟要求所有进入专利池的专利都必须经过第三方专家评估,并引入独立的专利代理机构——MPEG LA公司负责对专利池进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MPEG LA公司仅获得了相关专利普通许可和再许可的权利,成员自身仍然有权对外单独许可。专利维权方面,MPEG-2专利联盟往往选择由成员共同起诉可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极大提升了胜诉的可能性。
1.2  中国彩电专利联盟
2007年3月,为解决产品出口时面临的专利许可和侵权问题,我国主要的彩电生产商TCL、长虹、康佳等10家企业共同投资组建了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即中国彩电专利联盟(简称中彩联)。中彩联是我国第一家采用企业法人式组织架构的专利联盟,公司作为独立于联盟成员的实体,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设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其中股东大会由联盟的9家成员选派代表参加,是中彩联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彩联与各成员协议约定:所有成员拥有的与彩电产品有关的专利自动纳入到联盟专利池中,专利池内部实行交叉许可,对外由中彩联统一授权许可,同时不影响权利人单独许可的权利。中彩联曾以集体谈判、联合诉讼等方式大幅度降低了我国彩电产品出口北美市场需缴纳的专利费,维护了我国彩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1.3  北京市音视频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2009年10月,为应对国际跨国企业利用既有专利优势形成的技术阻碍,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成立了北京市音视频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该联盟设有企业工作组和专家工作组2级职能机构,其中企业工作组由联盟内各企业成员的高层领导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领导组成,负责起草联盟规章制度,讨论联盟内重大、战略性事务;专家工作组由联盟各企业成员的音视频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开展行业信息汇报交流、日常事务执行讨论、学术研究等。联盟秘书处则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在联盟的推动下,成员之间开展了专利许可工作,其中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曾举办专利拍卖会,探索专利技术成果新的转化模式。
1.4  运营经验
目前,专利联盟在国外的发展较为成熟,我国大部分专利联盟仍处在探索过程中。
在联盟定位方面,国外专利联盟更注重专利池的建设和运营工作,专利池成为维系联盟成员的重要纽带,以MPEG-2专利联盟为例,截至2017年6月,MPEG-2专利联盟已成功向全球上千家企业授予了专利许可;国内专利联盟更侧重于开展技术联合创新、联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这从本质上来说是由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水平以及拥有的专利质量决定的[3]。
在组织形态方面,常见的有企业法人式、社会团体式和合作组织式等,其中合作组织式与社会团体式专利联盟在国内外较为常见。
在运营效果方面,国外专利联盟常伴随着技术标准的产生和推广得到快速发展,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入池专利为实施该技术标准的必要专利,专利联盟各成员可从对外专利许可中获得巨大利益;国内专利联盟由于更加注重联盟服务的公益性,普遍自我造血能力不足,一般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联盟成员的经费支持。
2  我国组建专利联盟的需求及问题分析
2.1  需求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国务院、科学技术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与意见,提出成立产业专利联盟是促进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知识产权保障的有效途径。我国组建专利联盟的需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提升行业协同创新能力的需要。技术创新是增强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十二五”时期,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量子调控等基础研究领域、北斗导航等战略高技术领域以及高铁等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方面均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在部分研究领域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重复投入现象仍然存在,各行业全产
链的协同创新机制尚未有效建立[4]。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行业创新主体数量较多,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目标不尽相同且互相之间沟通不足[5]。解决行业创新资源浪费、提升各主体协同创新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即是建立专利联盟。通过专利联盟实现专利池的内部交叉许可和对外“一站式”打包许可,能够使联盟成员共享创新资源,聚焦创新方向,大大提升创新效率[6]。同时,专利联盟能够促进成员对新研发技术的合作与推广,更好地发挥协同创新的辐射效应[7]。
(2)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需要。2002年发生的“DVD专利收费”事件为我国企业敲响了知识产权的警钟,引发了各行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重视积累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潮。目前,我国各行业创新主体的专利保护意识已逐渐加强,专利申请量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专利质量不高、发明专利数量占比不多、专利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多数行业围绕全产业链的专利布局仍未有效开展,严重影响了对我国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为改变上述局面,关键是要提高创新主体整体的专利布局和运营意识。专利联盟作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平台,能够更好地从整个产业发展的需求出发,为各创新主体的专利布局提供合理化建议,协调各方对全产业链进行全覆盖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自主创新成果流失,并为联盟成员日后开展专利运营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3)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需要。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大力推进,包括高铁在内的中国产品
从低端走向高端、从成本优势走向规模和创新优势,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在国外市场上很快触动了跨国企业的既得利益,必然会引起竞争对手采用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多种手段进行遏制。在“走出去”项目中,我国部分企业由于缺乏海外专利布局和运营经验,在技术输出、合资建厂等环节面临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绕开国外企业设置的“专利障碍”、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即是建立产业专利联盟。通过专利联盟集合行业各创新主体的优势专利资源,针对不同目标国的知识产权环境特点分别组建海外专利池,能够避免单个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数量不足的劣势,实现我国企业在海外项目中的有效联动,以集体的力量共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真正实现“抱团取暖”。
(4)推广我国行业技术标准的需要。我国“走出去”项目的实施,不仅是优质装备和优势技术的输出,更应该是行业及产品技术标准的“走出去”。我国企业只有掌握了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权,才能在海外市场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如我国移动通信产业努力在全球推广自主研发的TD-LTE标准即说明了这一点。推广我国行业技术标准的核心内容是将企业核心专利嵌入相关标准中,而专利联盟恰恰是专利和标准对接的最佳平台。通过组建产业专利联盟,能够为我国企业提供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机会,积极向其推荐自身的优势技术,协调联盟成员更好地开展专利技术的标准化工作,充分利用我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积极将企业标准上升至国际技术标准。
2.2  需解决的共性问题
产业专利联盟在协同创新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有着较强的综合优势,其发挥的独特作用初步显现。但在具体组建过程中,各专利联盟迫切需要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与倡议,着力解决联盟定位、成员选择、组织形态、运行机制等问题。
2.2.1  联盟定位
联盟定位是组建产业专利联盟的首要问题,指向联盟为何存在这一根本问题,关系着联盟能否成功组建以及真正发挥自身价值。如上文提及,国外专利联盟一般定位于企业化解专利纠纷、共同对外开展专利许可的平台(如“6C”和MPEG-2专利联盟等),我国专利联盟定位为解决企业间专利纠纷的平台(如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应对国外专利联盟或跨国公司专利挑战的平台(如中彩联)及促进行业产业升级的平台(如四川广汉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产业专利联盟)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仍然有部分专利联盟的定位与行业发展实际联系不够紧密,进而直接影响联盟既定目标的实现。随着我国各行业“走出去”项目的不断增多,建议产业专利联盟:首先,应统筹成员单位共同应对“走出去”项目可能面临的海外专
利风险;其次,应紧密结合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加强行业技术联合创新和专利协同创造、推动产业升级为目标;最后,要积极实现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的提升。
2.2.2  成员选择
成员选择是专利联盟组建过程中的基础环节,成员之间的合作力度直接决定联盟的发展程度。从国内外既有专利联盟的成员来看,一般由同一技术领域的创新主体组成,联盟成员的技术研发方向相近、专利类型相同,使得不同成员之间可以开展交叉许可、技术共享以及组建专利池等运营工作。通过设立较高的入盟条件和标准,有助于吸引有强烈合作兴趣、资质良好的成员入盟,由这些成员作为联盟的核心力量,能够更好地维护联盟的稳定性和生命力。但是,从服务全行业的角度出发,过高的入盟门槛将挫伤潜在会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开展行业的协同创新。因此,组建产业专利联盟,既要考虑行业涉及技术领域的分布特点,积极吸纳在专业技术上密切程度较高的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等成员入盟,同时也要兼顾行业全产业链发展的现实需求,逐步拓宽成员的选择范围,实现提升整个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的目的。
2.2.3  组织形态
专利联盟的组织形态决定了联盟成员间合作的紧密程度,也决定了联盟日常工作开展的方式和途径[8]。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专利联盟的组织形态包括企业法人式、社会团体式及合作组织式等。企业法人式专利联盟相较于其他2种形式来说,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更为紧密,但由于涉及成员出资等问题,在组建方面存在更大的难度;合作组织式专利联盟虽然组建难度最小,但由于组织机构过于松散,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往往出现成员之间联系不够、无法有效开展协同创新等问题;社会团体式专利联盟则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联盟的灵活性和紧密性。在组建专利联盟的过程中
应注意以下方面:首先,考虑到联盟成立后需要增强成员间的凝聚力和进行统一管理,不建议采用组织结构松散的合作组织式;其次,综合考虑联盟的定位和成员等关键因素,产业专利联盟应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最后,应考虑到专利联盟最终仍然有对外开展专利运营的需要。因此,建议重点考虑企业法人式和社会团体式2种组织形态。
2.2.4  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直接关系到联盟是否富有生命力。联盟运行机制包括联盟的日常管理机制、专利池的组建机制、联盟对外联络机制、专利的许可及利益分配机制、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处置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机制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等。组建产业专利联盟时,应在明确联盟定位、成员选择和组织形态的基础上,充分吸纳联盟成员的建议,综合考虑行业内外、政府与市场等因素,并始终将保持专利联盟的良性运转作为核心目标,实现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3  启示与借鉴
目前,铁路行业需统筹协调国内外两大环境中的发展机遇,学习借鉴典型产业专利联盟在协同创新、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整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针对国内市场,铁路行业应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保
护意识。一是联合开展铁路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速铁路技术全面自主化进程,促进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动产业升级;二是根据铁路行业发展需要,面向核心技术和产品联合进行专利布局,全面覆盖和有效保护产业创新成果和成员单位合法权益,开展专利的许可、转让、股权化、资本化等运营工作,提升专利资产收益。
针对海外市场,铁路企业应积极规避或降低“走出去”项目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在海外项目中着力推广我国铁路技术,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一是建立知识产权统一对外协调机制,使我国企业在“走出去”项目中形成合力;二是根据“走出去”目标国的需求和项目运作模式,针对性地开展特殊环境(条件)下基础设施与移动装备研发,推广我国铁路技术和标准;三是统筹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实施对外专利许可、转让等技术贸易工作;四是建立铁路行业专利侵权监控和应对机制,加强专利风险预警工作,降低或避免国外企业引发的专利风险,保护我国铁路技术市场。
参考文献
[1] 秦天雄. 我国专利联盟现状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3(18):278-279.
[2] 国家知识产权局. 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名单[EB/OL].(2017-12-05)[2017-12-06]. v/ztzl/ywzt/zldhsdgc/ cyzscqlm/20171
1/t20171107_1319995.html.[3] 张翠梅,吴国邦. 企业专利联盟运作困境与化解策 略[J]. 学术交流,2017(2):146-151.
[4] 段晓晨,陈超峰,张新宁,等. 铁路科技协同创
新与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研究[J]. 铁道学报, 2017(10):149-156.
[5]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科研机构创新发展报告
[EB/OL].(2017-10-31)[2017-12-06]. blog.sciencenet/blog-1557-1083219.html.
[6] 张丽. 专利联盟:馅饼or陷阱?[J]. 经营管理者,
2015(1月上):185-186.
[7] 汪张林.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专利联盟的构建[J]. 科技管理研究,2016(13):136-139.[8] 毕磊,孙孝科. 4G专利联盟发展现状、缺失及优化[J].
通信企业管理,2015(7):82-84.
责任编辑  李凤玲收稿日期  2017-12-22
Abstract :The recent years have seen rapid development of railways, especially high speed railways in China. The China standard EMU “FUXING” train with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been developed, the “go-global” projects, such as Djakarta-Bandung HSR, China-Thailand railway and China-Laos railway have been going smoothly, which support the roll-out of the “One Belt and One Road” initiative. However, the railway industry still faces with some problems which harm the market competitiveness of Chinese railway companies, e.g. the wasting of innovation resource still exists in some technical field; the overseas patent portfolio is insufficient; an united coping mechanism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sk of “go-global” projects has not been built up. Based on case study of other industries outside China, it is found out that the patent pool plays an active role in terms of enhancing industrial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ability, protecting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ing with overse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sk, etc., providing China railway with inspirations of protecting innovative products and jointly guarding against overse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sks.
Keywords :railway industry ;patent pool ;go-glob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JIA Guangzhi ,XIA Yang ,JI Bochu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China Academy of Railway Sciences ,Beijing  100081,China )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6:27: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4450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专利   知识产权   创新   成员   行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