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类别 | 编号 | 记分种类 | 记分项目要求 | 学分 | 备注说明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奖项不清楚的需要学院团委出示证明并盖章 | A1 | 志愿服务活动 | 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 | 0.5 分/10 小时 |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 2 分。学生个人组织的公益活动,需向校团委审批备案。 |
A2 | 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赛一二三等奖、院级奖励,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8 分 7 分 6 分/5 分 4 分 3 分/3 分 2 分 1.5 分/1 分 | 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A3 |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获奖 | 1. 获奖作品需要奖状与证明,其上需有本人姓名 2. 三下乡获奖可以加分,需要团委盖章 | 5 分/3 分/1 分 | 不含教学培养方案以内项目,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A4 | 无偿献血 | 无偿献血证书 (两页,一页有编码,一页有献血次数和献血日期) | 1 分/次 | 每学年累加最高限 2 分。 | |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 | B1 | 学术成果 | 专著、参与编写、编译各类著作,提供著作原件及图书馆检索证明 | 10 分/6 分/3 分/2 分/1 分 | 专著记 10 分。以主编或第一副主编参与编写或编译等,记6分。其它按字数记分:3 万字以上,记3 分;2-3 万字,记 2 分;1-2 万字,记 1 分;1 万字以下不记分。 |
B2 | 科研创新项目 | 主持获得国家、省级、校级科技创新或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 | 6 分/3 分/2 分 | 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记分时间节点以项目结题所在学年为准。 | |
B3 | 行业准入、资格认证 | 获得国家、省级劳动人事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国家2分,省级1分(根据落款来看) 但普通话、驾照1分(申报时选择省级选项) | 2 分/1 分 | 为培养方案以外,学生自主申请获得,每学年累加最高限 3 分。 | |
B4 | 等级考试认证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国家英语八级,其他语种参照执行;通过雅思、托福、剑桥商务英语、国家计算机等考试,并获得证书 | 2 分/1 分 | ||
B5 | 发明专利 |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发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 第一发明人单位必须是海南大学 2. 上述奖项前两项3分,后两项1分 | 3 分/1 分 | 专利发明人需是前三位。第一发明人所在单位应为海南大学。 | |
B6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一二三等奖、院级奖励,提供证书 | 10 分 8 分 6 分/5 分 4 分 3 分/3 分 2 分 1.5分/1 分 | 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此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B7 | 其他科技学术类竞赛 | 获得国家、省级、校级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力学、数学、物理、机械创新、程序设计、化学实验技能、全国英语等竞赛及其他学科专业竞赛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8分7分6分/5分4分3分/3分2分1.5分 | 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排名前三。国家级、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最新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所界定的范围为准,其它各类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进行认定,原则上按省级或省级以下级别计。国际级奖项同国家级记分。 | |
B8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 10 分 8 分 6 分/5 分 4 分 3 分/3 分 2 分 1 分 | 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校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B9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 8 分 6 分 4 分/4 分 3 分 2 分 |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B10 | 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 8 分 6 分 4 分/4 分 3 分 2 分 |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B11 | 其他就业创业大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 8 分 6 分 4 分/4 分 3 分 2 分 |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B12 | SIYB、GYB 创业培训 |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 | 1 分 | ||
B13 | 学生自主创业 |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一年只认证1次,只在第一学期认证,副总经理不能超过3人 | 3 分/2 分 | 同一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认定不超过 3 人,同一人一年内仅认定 1 次。 | |
文化艺术与技能发展活动 | C1 | 文艺类竞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 8 分 6 分 4 分/4 分 3 分 2 分 |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此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C2 | 体育类竞赛 |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 8 分 6 分 4 分/4 分 3 分 2 分 |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此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C3 | 艺术作品展演 | 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文艺作品展或演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作品需盖章或证书,需要相关证明材料 | 4 分/1 分/0.5 分 | 非课程安排内容。 | |
C4 | 各类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作品 必须以海南大学为单位的作品 |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平面、视频等媒体上发表科普知识介绍、正面宣传报道等作品(自媒体除外),作者单位必须以“海南大学”为名,且 提供刊物原件及图书馆检索证明 | 5 分/3 分/2 分/篇 | 发表刊物须为正刊且字数400 字以上。 | |
学生作品被国家级、省级、校级刊物采用 | 每篇 4 分/1 分/0.5 分 | 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C5 | 骑行素质拓展课 | 参加《骑行素质拓展课》并提供骑行相关证明材料 | 0.05 学分/次,20 次/ 年 |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 1 分。 | |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 D1 | 党校/团校结业 | 参加校级、院级举办的党校、团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校级、院级二选一。学年不累加 | 1 分/0.5 分 | 限记 1 次分 |
D2 | 其他培训活动 | 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一周及以上,并获结业证书 | 1 分 | 每种类型培训限记 1 次分 | |
D3 | 表彰情况 | 被评为国家、省、校级、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等 仅限第一学期申请 | 5 分/2 分/1 分/0.5 分 | 按学年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 |
D4 | 团员活动 | 完成团省委要求的共青团员成绩单必修、选修项目 | 2 分/1 分 | 依据共青团员成绩的必修项目、选修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转化。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 2 分 | |
D7 | 学生活动 个人信息需标注好 | 参与院级及以上辩论赛、篮球赛、非学术类讲座等各类文体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 0.2 分/次 |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 2 分 | |
参与院级及以上学术讲座、论坛、关于党的培训等相关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 0.5 分/次 |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 2 分 | |||
D8 | 积极为服务省市或学校发展建设 | 建言献策被省、市、学校相关部门采纳 | 2 分/1.5 分/1 分 | 建言献策采用证明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及公章。每学年限记一次,累加得分最高限 2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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