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的几点思考

第16卷 第10期2019年  10月
中国发明与专利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V ol.16 No.10
Oct.  2019
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的几点思考
李梅1黄建文2张旭波1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机械发明审查部,北京100088;2. 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佛山528061)
摘 要:目前,在全国已经有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进行建设和投入运营。其业务涵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导航运营等多个方面,能有效地降低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授权、维权的成本,从而进一步推动新产业发展。保护中心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运行有着其独特特点,笔者结合保护中心的工作实践,对保护中心的运行模式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行模式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及进行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次提出创建“大保护”的工作理念,为了带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有序运转,探索形成支撑创新驱动战略的新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审查周期,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统筹推进保护中心的建设,全面提升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效率和水平,为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在全国已经有多家保护中心投入运营。作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导航运营于一体,有效降低企业的授权、维权的成本,从而进一步推动新产业发展。
根据具体承担的业务,保护中心的业务可以划分为预审服务部、快速维权部以及导航运营部。其中预审服务部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备案,对专利申请、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专利复审案件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进行预审;快速维权部主要负责专利纠纷调解(协助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
询、知识产权投诉受理与处理、海外维权、推进行政与司法衔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促进社会调解与仲裁等工作;导航运营部主要负责产业专利导航、专利分析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保护中心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运行有着其独特特点,笔者结合保护中心的工作实践,对保护中心的运行模式提出几点思考。
1对预审服务工作的思考
预审工作是在专利提出申请之前申请人将申请文件交到保护中心后由相关的预审员对专利申请进行预审,如果预审通过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并立即完成网上缴费,之后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号至保护中心,保护中心审查确认其与预审材料一致后,会对该案件打上加快标记,则申请可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1.1对申请日后移的考虑
由于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人须在进行预审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以及确定申请日,由于预审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客观来看预审工作会使得申请日后移,那么申请日后移必然会对申请有一系列的影响,例如如果有文献在此期间公开会影响申请的新颖性,
作者简介:李梅(1981—),女,湖南龙山人,硕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机械部纺织工程处副处长,主要从事纺织领域专利审查;黄建文(1975—),男,广东清远人,硕士,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张旭波(1973—),男,江苏宜兴人,硕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机械部包装处处长,主要从事包装领域专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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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申请在此之前提出申请可能会成为相应的抵触申请,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不利影响,保护中心要注意尽可能地缩短预审的时间,避免由于申请日推后对申请人造成的不利影响。
1.2对预审角度的考虑
预审在申请人提交申请确定申请日之前进行,因此预审工作无需考虑专利法第33条的要求,应当允许申请人尽可能地做出修改以完善其申请文件。另外,由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确定申请日后需要严格遵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不能做出超范围的修改,因此在进行预审的过程中预审员应当尽可能地引导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写入相应的技术内容以确保申请文件不存在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因为一旦到了实质审查阶段,由于专利法第33条关于修改超范围的要求,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往往不能通过修改而克服。
而权利要求作为申请文件最核心的内容所在,在后续能否进行充分的维权,能否对专利权人提供全方位
立体的保护,权利要求的撰写至关重要。例如利用设立多个从属权利要求对要求保护的内容进行多层次的保护[1],考虑到间接侵权的维权比较困难对产品的组件也进行保护[2],除了对方法进行保护还要对产品进行全面的保护,撰写串行独立权利要求[3]等。在预审过程中,也可以适当考虑提示申请人注意专利布局,包括阻绝与规避设计、策略型专利、地毯式专利布局[4]等,提升专利撰写质量。
1.3预审后申请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以及标准的对接
PPH是指当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OFF)提交了专利申请,而审查员认可该专利申请中包含了至少一项符合授权条件的权利要求,那么申请人就可以此为依据向在后申请的受理局(OSF)提起加快审查的请求。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与包括巴西工业产权局、日本特许厅在内的多局开展了PPH试点,考虑到PPH的启动是以首次申请被认定为可授权为基础,而通过保护中心提交申请能够加快相应的审批程序,因此可以以经保护中心预审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授权的申请为基础启动PPH要求,这样可以加快企业在海外的审查流程。
标准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专利与标准的结合其效力就更为明显。目前,很多企业都在推行专利标准化战略。在国际层面上,也有很多国家致力于将相应的专利纳入到所在行业的国际标准当中,从而赢取主动权。因此,专利与标准的结合,是积极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而由于经过保护中心提交申请能够加快相应的审批程序,也会有助于标准的尽快布局。
1.4预审员的人才梯队建设
2018年5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职称评审已正式启动。该《条件》适用于从事专利代理、审查、管理和情报分析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才。该《条件》是全国第一个覆盖专利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其中保护知识产权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四档,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预审员需要在申请之前对申请进行预审,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为了保证该队伍的稳定性,笔者认为,应该推动预审员职称评定纳入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工作。
2对快速维权工作的思考
2.1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世纪中期,美国法院出现案件积压的情况,而当前我国法院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诉讼负荷的增加给法院带来了压力,案件积压导致的审判时间的加长对于民众而言也增加了其维权成本。目前各国都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而我国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法院也在探索各种纠纷解决新机制,主要包括诉调对接,即将调解与诉讼程序相衔接,其目的在于提升调解协议的效力,整合社会资源,使得知识产权纠纷能够获得高速、经济的解决,从而实现快速维权。除此之外,一些地区也在探索仲裁确认调解
制度[5]、法院附设仲裁、法院附设调解、法院附设调解-仲裁等方式。笔者认为保护中心在之后的工作中也可以尝试推进这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通过这些实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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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摸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帮助专利权人进行维权。
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第一次在非欧洲地区成立了仲裁机构[6],办事处设在新加坡,主要提供例如调解、仲裁方面的培训以及咨询。2015年国务院在《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中心”对此,笔者认为也可以考虑在保护中心建设过程中尝试推动WIPO仲裁和调解分中心的落地,为进一步开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2.2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手段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提升保护水平与效果。保护中心可以考虑筹建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并借助该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区域性产品和服务数据库及相关电商主体数据库,建设在线智能检测系统,实现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功能;引进公证机构开展
网上取证、存证功能,实现网络电子证据固化;建立线上线下快速协查机制,实现线下源头追溯。最终通过这个平台,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考虑到本地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需求,可以考虑让当地的保护中心与地方的本地电商平台合作,利用保护中心的人才优势,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沟通机制,并对进驻平台的商户进行宣讲,提升入驻商户的知识产权意识。
3对导航运营工作的思考
3.1对保护中心导航工作的定位
保护中心根据批复文件中所明确的产业领域,开展预审和导航工作。因此这种导航工作是基于具体的产业而言,其与一般的专利导航存在不同,因此保护中心在具体工作中,要围绕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前瞻性的专利导航工作,对产业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进行跟踪。
以智能制造装备领域为例。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的转型会产生对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新材料、工业软件系统以及相关服务的大量需求,能够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智能制造借力新的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减少过剩产能和库存,这与供给侧改革的目标高度一致。能否抓住智能制造这一重大战略机遇,关系到我国向制造强国迈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对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开展前瞻性的专利导航分析是极其必要的,其既是智能制造转型的要求,也是适应“两化融合”1工作的要求。
3.2运营工作与高价值专利以及高科技企业培育的结合
运营工作可以与高价值专利培育相关工作相结合,目前我国专利数量快速增长,然而目前我国整体上存在专利“多而不优”的情况,核心专利的数量较少,目前,各地在探索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方式[7],以带动专利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运营工作可以与相应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相结合,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
同时保护中心还可以针对通过保护中心快速审查通道授权的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并开展相应的专利运营工作,例如开展质押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使得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相应的专利运营途径,从而为其快速发展提供帮助,助力于打造瞪羚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
3.3运营工作与区块链以及绿金融的对接
在开展相应的专利运营工作,例如质押融资时,由于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要检查贷款方的信誉,可以考虑引入区块链技术,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底层技术,加强了系统的安全性和容错性,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使银行获得更多信息从而更为客观地进行评估,从而加强监督和验证,有助于提高相关运营工作的效能。
对于环保节能技术,例如对于陶瓷环保技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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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化融合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的深度结合,是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两化融合的核心就是信息化支撑,追求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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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了“五位一体”战略总体布局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运营过程中可以将其与绿金融业务对接,推动绿发展,着力改善相关生态环境,也有利于加快经济绿转型,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4结语
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可以考虑保护中心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例如在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作用,在助力特小镇建设中的作用,如何打通专利导航布局与审查确权、维权保护的快速通道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以点带面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充分发挥保护中心在促进科技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第二作者对本文贡献等同于第一作者)参考文献:
[1] 张辉,钱春喜,庞静.从一件侵权纠纷案谈并列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J].专利代理,2016(1).
[2] 段登新,等.间接侵权现象对权利要求撰写的启示
[C].2013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四
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汇编第三部分.
[3] 王若宸.试论权利要求布局的“四意识”[J].中国
发明与专利,2016(8).
[4] 马天旗,等.专利布局[M].知识产权出版,2016.
[5] 张妮.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评析——基于地方
实践[J].知识产权,2013(5).
[6] 刘永超,史冉.浅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国际
经验借鉴[J].科技促进发展,2017(4).
[7] 张瑞.各方携手培育高价值专利[J].河南科
技,2018(16).
责任编辑姚琳
李    梅,等: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的几点思考
Thoughts on Work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
LI Mei1, HUANG Jianwen2, ZHANG Xubo1
(1. Machine Invention Examination Department of the Patent Offi ce, CNIPA, Beijing 100088;
2. China Fosh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 Foshan 528061)
Abstract: Recently, a pluralit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s (in the following are called protection centers) are being constructed or begin operation. The functions thereof comprise quick examination, quick confi rmation, quick right protection, navigation, operation etc., which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cost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uthorization and protection, thereby further promoti
ng development of new industry. Since as a new thing, the operation of protection center has its own feature, the authors, with reference to the practice in actual work, put forward several thoughts on operation mode of protection center.
Key words: protection cent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operation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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