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智能交通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近几年疫情爆发,除了医疗领域的技术输出,也需要其他领域的支持,比如需求物资运输等,没有疫情的时候,车辆运输主要需要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等,但疫情期间,为了进一步防控,车辆管理需要特殊的技术支持。
[0003][0004][0005][0006][0007]
因此,在进行道路封闭管理同时需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畅通,并有效管控返程返岗人员流动,提供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技术实现要素:



[0008]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创建,搭建省市区三级架构,分类设置用户、分级使用管理、证件自动生成、真伪扫码验证,对运输车辆通行实行“网上申报、分类审核、指令下发、终端查验、结果反馈”的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用于实现防疫相关运输车辆的简便快捷的网上快捷申领、快速审核发放电子通行证明,现场查控人员快速核查登记,查验人员现场快速核验通行信息。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主要包括:
[0009]
s1:用户通过智能终端在上点击办理通行证选项,进入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关资料的填写及提交,然后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请求;
[0010]
s2:审核人员登录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在资格审核列表中点击“审核”按钮,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页面,核查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判断是否通过初审,并点击“提交反馈意见”,若是,则将相关资料同步至交通保障组,进行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终审,若否,则直接驳回用户的申领请求;若终审通过,则将发放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若终审不通过,则驳回用户的申领请求;
[0011]
s3: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进行待检人员的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根据查验结果,在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上点击“放行”或“拒绝”选项,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即完成查验工作。
[0012]
进一步地,步骤s1的具体实现过程如下:
[0013]
s1.1:通过移动终端进行个人或单位申领的用户在的底部菜单栏中点击办理通行证,进入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
[0014]
s1.2:进入平台后,代表个人或单位的用户需先通过平台实名认证;
[0015]
s1.3:通过移动终端核实个人或单位代表本人身份后,需登记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单位名称、申领人姓名、申领人手机号码、单位联络人、通行证级别、审核工作组、验证码及证明材料;
[0016]
s1.4:通过移动终端完成单位登记和个人信息后,则可点击添加车辆,登记需申领的车辆信息,其中包括机动车号牌种类、车牌号码和发动机号;
[0017]
s1.5:通过移动终端添加车辆信息后,还需登记车辆所运送的物资详情,其中包括车辆类型、运载内容及情况、通行时间、计划路线、司乘信息和证明文件;
[0018]
s1.6:通过移动终端登记车辆所运送的物资详情后,上传人员流动许可文件证件,即可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
[0019]
进一步地,步骤s2的具体实现过程如下:
[0020]
s2.1:各分组、专班审核人员正确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即可登录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可以自行修改密码,选择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在资格审核列表中点击“审核”按钮,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页面,核查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
[0021]
s2.2: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同乘人员信息和申办信息;
[0022]
s2.3: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列表,核查用户提交申领的相关资料后,点击“提交反馈意见”,填写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反馈意见说明,可选择是否通过初审,如通过,其资料将同步至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终审,如不通过,将直接驳回用户申领;
[0023]
s2.4:反馈意见提交完成后,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信息将不再显示在“资格审核”列表中,“资格审核”列表仅显示需要处理的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信息;
[0024]
s2.5: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列表包括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操作,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列表点击“审核”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反馈信息、同乘人员信息、申办信息;
[0025]
s2.6: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点击右上角“已获取意见”,可查看步骤s2.1中的各分组、专班审核人员的意见反馈;
[0026]
s2.7:管理员可点击“修改通行信息”,根据申领用户填写的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确认通行路线与有效期限,同时也可对通行时间、通行路线进行修改;
[0027]
s2.8:完成信息核对与修改后,点击“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通过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通过,其资料将同步至交通保障组进行通行证审批终审,终审通过,即可发放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将直接驳回用户申领,并通过通知申领人;
[0028]
s2.9: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上可进行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记录查询,记录仅供查看,不具备审核及反馈操作功能,记录查询列表包括以下信息: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和操作信息,记录反馈结果分为以下状态:已申请、资格审核完成、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和已过期;
[0029]
s2.10:记录查询列表点击“详情”,可进入记录查询详情,记录查询详情包括车辆
信息、同乘人员信息、资格审核信息和申办信息。
[0030]
进一步地,步骤s2.1中,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和操作。
[0031]
进一步地,步骤s2.2和步骤s2.5中,所述车辆信息对应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的车辆,包含车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所有人、车型、运载内容、运载情况、通行有效期、行驶证、驾驶证、同乘人员信息、补充信息、通行时间、通行路线;所述同乘人员信息为司机及车内其他乘客的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手机号和身体状态,若当前申请车辆无同乘人员信息,则不显示同乘人员信息;所述申领信息为车辆对应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代理人、手机号、通行证级别、所属行政区和信用代码证。
[0032]
进一步地,步骤s2.5中,所述反馈信息为各组提交的初审意见,包括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处理阶段、处理人、处理ip和处理时间。
[0033]
进一步地,步骤s2.9中,“已申请”状态为用户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信息后的初始状态;“资格审核完成”为初审用户在申办审核功能中选择“提交反馈意见”操作后的状态;“审核通过”为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给申办人反馈审批通过结果;“审核不通过”为不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给用户反馈审批不通过结果;“已过期”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有效期过期。
[0034]
进一步地,步骤s3的具体实现过程如下:
[0035]
s3.1: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查验时,需线上注册登记本人身份证,全省各城市均有独立注册地址,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会收到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内部登记注册二维码;
[0036]
s3.2:手机点击注册网址(或扫描各城市注册二维码),即可直接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验证码、警号(公安、交管部门需填写警号,其他单位无需填写)、所属地区、所属单位并提交后即可完成检查口工作人员注册;
[0037]
s3.3:完成身份注册后,进入人员检测页面,若被检人员尚未申领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指引被检人员使用“扫一扫”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检测页面生成的二维码进入s1申领页面;若被检人员出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打开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疫情防控车辆驾驶人疫情防控纸质通行证或电子通行证,手机端将自动识别并展示其通行证信息。
[0038]
s3.4:疫情防控检测人员登记表页面展示通行证信息,右上角展示通行证状态,若查验人员核对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查验人员需核查实际车牌号码、车载物、司乘信息与通行证信息是否一致,确认司乘人员体温,选择正常、低热、中热或者高热;
[0039]
s3.5:根据查验情况,选择“放行”或“拒绝”,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查验;
[0040]
s3.6:疫情防控人员检测页面,点击“查看历史记录”,可查看本人审验记录,审验记录包括:车牌号码、申领时间、申领状态和司乘人员是否异常信息。
[0041]
进一步地,步骤s3.5中,所述放行为在手机端“人员登记表”点击“放行”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拒绝为如该机动车不符合放行要求,则点击“拒绝”并点击“下一步”确认。
[0042]
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系统,包括存储设备及处理器,所述存储设
备存储指令及数据用于实现权利要求所述的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所述存储设备中的指令及数据用于实现权利要求所述的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
[0043]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所述基于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打通了公安部接口自动验证实人、实车,在严保防控的同时极大降低申领成本、提高申领速度;手机即可完成全部操作,电子通行证可一键下载到手机,可手机出示也可打印后放挡风玻璃,快速查验减少接触;可打通健康码接口,各路面检查口无需再次核查健康码,快速查验减少接触;可打通核酸检测接口,各路面检查口无需再次核查近期核酸记录快速查验减少接触;对部分外地支援未事前申领通行证车辆可支持限时通行证功能;支持多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审核,支持公安交管部门对路线进行查验审批,可以快速建立疫情防控车辆知识库,提高社会、政府内部精准防控能力,支持审核审批端工作统计、监管能力;路面检查口账号开通快,1分钟内即可完成注册,路面检查口查验快,30秒内即可完成查验,支持多级查验台账,减少各路面检查口查验纸质登记,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44]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0045]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的流程图。
[0046]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步骤s1的具体实现流程图。
[0047]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步骤s2的具体实现流程图。
[0048]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步骤s3的具体实现流程图。
[0049]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系统的硬件设备工作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50]
为了对本发明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0051]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通过发布,搭建省市区三级架构,分类设置用户、分级使用管理、证件自动生成、真伪扫码验证,对运输车辆通行实行“网上申报、分类审核、指令下发、终端查验、结果反馈”信息化工作模式,实现防疫相关运输车辆的简便快捷的网上快捷申领、快速审核发放电子通行证明,现场查控人员快速核查登记,查验人员现场快速核验通行信息,实现疫情防控期间离省通行证网上申领,方便快捷。现场管控人员核验有据、快核快放,同时将应急物资人员车辆网上申领审核审批与外来入鄂入汉车辆现场备案登记相结合,严防夹带人员外流,能够进一步规范通行保障工作流程,提高应急物资车辆人员通行效率;同时向相关省份推送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跨省通行信息,联系协调相关省份检查口查验人员注册登记查验权限,实现扫码逐车逐人查验,守牢人员外流、输入风险末端。
[0052]
请参考图1,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的流程图,即车辆通行证的申领、审核、发证、核验方法,具体包括:
[0053]
s1:线上提交材料申领;
[0054]
s2:后台审核;
[0055]
s3:路面/电警查验。
[0056]
具体地,请参考图2,步骤s1包括:
[0057]
s1.1: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电脑等)进行个人或单位申领的用户在的底部菜单栏中点击办理通行证,进入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本实施以某省为例,进入的是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
[0058]
s1.2:通过移动终端进入平台后,个人或单位代表需先通过平台实名认证,才能进行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
[0059]
s1.3:通过移动终端核实个人或单位代表本人身份后,需登记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单位名称、申领人姓名、申领人手机号码、单位联络人、通行证级别、审核工作组、验证码及证明材料;该验证码可以通过防疫指挥部电话询问获得,也可以通过文件下发给相关企业,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得到;
[0060]
s1.4:通过移动终端完成单位登记和个人信息后,则可点击添加车辆,登记需申领的车辆信息,其中包括机动车号牌种类、车牌号码和发动机号;
[0061]
s1.5:通过移动终端添加车辆信息后,还需登记车辆所运送的物资详情,其中包括车辆类型、运载内容及情况、通行时间、计划路线、司乘信息和证明文件;
[0062]
s1.6:通过移动终端登记车辆所运送的物资详情后,上传人员流动许可文件等证件即可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
[0063]
在步骤s1中,在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中进行单位申领的车辆仅支持本单位名下车辆,在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中进行个人申领的车辆仅支持本人名下车辆。
[0064]
在步骤s1.3中,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级别分为省级通行证和市级通行证,其中省级通行证适用于企业需要在某省内跨越多个城市进行物资、民生服务相关运输的情况,市级通行证适用于企业仅需要在某省内单一城市范围内进行物资、民生服务相关运输的情况;审核工作组包括交通保障协调组、督导组、社会治安防控组、市场供应保障组、社会捐赠组、物资保障组、环境整治组、宣传外事组、科研攻关组、医疗救治组、疫情防控组、综合组和其他;验证码是用户需在企业登记同时,根据物资类型、运送目的等,选择审核用户并输入对应验证码,例如,当企业需进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供需、生产、采购等工作时,可选择医用物资保障专班,输入的验证码也需为医用物资保障专班验证码。
[0065]
步骤s1.5中,通行时间将做为后台审核人员审批通行时间的参考,并不为实际通行时间;司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身体状态,如车内有多位司机、乘客,需分别标明司乘类型。
[0066]
在步骤s1后,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有两个渠道可查看通行证状态,其一为从系统自动发布的服务提醒,其二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页面的“查看申领记录”。进入“查看申领记录页面”,申领信息将以列表形式展现。其中“已申请”代表用户完成资料填写上传,“资格审核完成”代表初审通过、“未通过”代表审核未通过、“已过期”代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已过有效期、“审核通过”则代表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已通过终审,用户可点击“查看通行证”进行查看和下载。
[0067]
进一步地,平台支持同时上传多个同一单位、不同类型的车辆的疫情防控电子通
行证申领。
[0068]
具体地,请参考图3,步骤s2包括:
[0069]
s2.1:各分组、专班审核人员正确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即可登录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可以自行修改密码,选择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在资格审核列表中点击“审核”选项,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页面,核查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
[0070]
s2.2: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同乘人员信息、申办信息;
[0071]
s2.3: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列表,核查用户提交申领的相关资料后,点击“提交反馈意见”,填写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反馈意见说明,可选择是否通过初审,如通过,其资料将同步至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终审,如不通过,将直接驳回用户申领;
[0072]
s2.4:反馈意见提交完成后,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信息将不再显示在“资格审核”列表中,“资格审核”列表仅显示需要处理的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信息;
[0073]
s2.5: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列表包括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操作,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列表点击“审核”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反馈信息、同乘人员信息、申办信息;
[0074]
s2.6: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点击右上角“已获取意见”,可查看各分组、专班审核意见反馈;
[0075]
s2.7:管理员可点击“修改通行信息”,根据申领用户填写的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确认通行路线与有效期限,同时也可对通行时间、通行路线进行修改;
[0076]
s2.8:完成信息核对与修改后,点击“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通过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通过,其资料将同步至交通保障组进行通行证审批终审,终审通过,即可发放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将直接驳回用户申领,并通过通知申领人;初审或终审的审核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制定,比如当地防疫政策是否允许、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出行理由是否充分、车上人员健康情况等;
[0077]
s2.9: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记录查询,记录仅供查看,不具备审核及反馈操作功能,记录查询列表包括以下信息: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操作信息。记录反馈结果分为以下状态:已申请、资格审核完成、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已过期;
[0078]
s2.10:记录查询列表点击“详情”,可进入记录查询详情,记录查询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同乘人员信息、资格审核信息、申办信息;
[0079]
步骤s2.1中,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即步骤s2.9记载的已申请、资格审核完成、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和已过期)、操作,该操作是指,点击“审核”按钮后进入详情页,然后进行相应的审核操作;
[0080]
步骤s2.2中,“车辆信息”对应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的车辆,包含车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所有人、车型、运载内容、运载情况、通行有效期、行驶证、驾驶证、同乘人
员信息、补充信息、通行时间、通行路线;“同乘人员信息”为司机及车内其他乘客的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手机号、身体状态,若当前申请车辆无同乘人员信息,则不显示“同乘人员信息”模块;“申领信息”为车辆对应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代理人、手机号、通行证级别、所属行政区、信用代码证;
[0081]
步骤s2.5中,状态为“资格审核完成”表示已经初审并提交“通行证反馈意见”的状态;这里的“车辆信息”、“同乘人员信息”和“申办信息”和步骤s2.2中的内容相同,即“车辆信息”对应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的车辆,包含车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所有人、车型、运载内容、运载情况、通行有效期、行驶证、驾驶证、同乘人员信息、补充信息、通行时间、通行路线;“同乘人员信息”为司机及车内其他乘客的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手机号、身体状态,若当前申请车辆无同乘人员信息,则不显示“同乘人员信息”模块;“反馈信息”为各组提交的初审意见,包括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处理阶段、处理人、处理ip、处理时间;“申办信息”为车辆对应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代理人、手机号、疫情防控联系人、通行证级别、所属行政区、信用代码证;
[0082]
步骤s2.7中,如申请人员未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有效期,则无法通过审批;
[0083]
步骤s2.9中,“已申请”状态为公众用户在小程序中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信息后的初始状态;“资格审核完成”为初审用户在申办审核功能中选择“提交反馈意见”操作后的状态;“审核通过”为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给申办人反馈审批通过结果;“审核不通过”为不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给用户反馈审批不通过结果;“已过期”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有效期过期。
[0084]
进一步地,在s2步骤中,参与疫情防控用户提交申领后,该申领信息同步上传至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初审端、终审端,由企业对应的省、市、区县指挥部专班组进行初审审核,初审审核通过后,再由交通保障专班进行终审审批,审批通过即可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
[0085]
具体地,请参考图4,步骤s3包括:
[0086]
s3.1: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查验时,需线上注册登记本人身份证,全省各城市均有独立注册地址,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会收到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内部登记注册二维码;
[0087]
s3.2:手机点击注册网址(或扫描各城市注册二维码),即可直接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验证码、警号(公安、交管部门需填写警号,其他单位无需填写)、所属地区、所属单位并提交后即可完成检查口工作人员注册;
[0088]
s3.3:完成身份注册后,进入人员检测页面,若被检人员尚未申领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指引被检人员使用“扫一扫”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检测页面生成的二维码进入s1申领页面;若被检人员出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打开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疫情防控车辆驾驶人疫情防控纸质通行证或电子通行证,手机端将自动识别并展示其通行证信息。
[0089]
s3.4:疫情防控检测人员登记表页面展示通行证信息,右上角展示通行证状态,若查验人员核对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查验人员需核查实际车牌号码、车载物、司乘信息与通行证信息是否一致,确认司乘人员体温,选择正常、低热、中热或者高热;
[0090]
s3.5:根据查验情况,选择“放行”或“拒绝”,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
即可完成查验;
[0091]
s3.6:疫情防控人员检测页面,点击“查看历史记录”,可查看本人审验记录,审验记录包括:车牌号码、申领时间、申领状态、司乘人员是否异常等信息;
[0092]
在步骤s3.5中,所述放行为在手机端“人员登记表”点击“放行”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拒绝为如该机动车不符合放行要求,则点击“拒绝”并点击“下一步”确认。
[0093]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所述基于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打通了公安部接口自动验证实人、实车,在严保防控的同时极大降低申领成本、提高申领速度;手机即可完成全部操作,电子通行证可一键下载到手机,可手机出示也可打印后放挡风玻璃,快速查验减少接触;可打通健康码接口,各路面检查口无需再次核查健康码,快速查验减少接触;可打通核酸检测接口,各路面检查口无需再次核查近期核酸记录快速查验减少接触;对部分外地支援未事前申领通行证车辆可支持限时通行证功能;支持多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审核,支持公安交管部门对路线进行查验审批,可以快速建立疫情防控车辆知识库,提高社会、政府内部精准防控能力,支持审核审批端工作统计、监管能力;路面检查口账号开通快,1分钟内即可完成注册,路面检查口查验快,30秒内即可完成查验,支持多级查验台账,减少各路面检查口查验纸质登记提高工作效率。
[0094]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创建,搭建省市区三级架构,分类设置用户、分级使用管理、证件自动生成、真伪扫码验证,对运输车辆通行实行“网上申报、分类审核、指令下发、终端查验、结果反馈”的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用于实现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相关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申领及快速核验,具体包括:s1:用户通过智能终端在上点击办理通行证选项,进入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关资料的填写及提交,然后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请求;s2:审核人员登录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在资格审核列表中点击“审核”按钮,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页面,核查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判断是否通过初审,并点击“提交反馈意见”,若是,则将相关资料同步至交通保障组,进行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终审,若否,则直接驳回用户的申领请求;若终审通过,则将发放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若终审不通过,则驳回用户的申领请求;s3: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进行待检人员的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根据查验结果,在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上点击“放行”或“拒绝”选项,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即完成查验工作。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的具体实现过程如下:s1.1:通过移动终端进行个人或单位申领的用户在的底部菜单栏中点击办理通行证,进入某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s1.2:进入平台后,代表个人或单位的用户需先通过平台实名认证;s1.3:通过移动终端核实个人或单位代表本人身份后,需登记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单位名称、申领人姓名、申领人手机号码、单位联络人、通行证级别、审核工作组、验证码及证明材料;s1.4:通过移动终端完成单位登记和个人信息后,则可点击添加车辆,登记需申领的车辆信息,其中包括机动车号牌种类、车牌号码和发动机号;s1.5:通过移动终端添加车辆信息后,还需登记车辆所运送的物资详情,其中包括车辆类型、运载内容及情况、通行时间、计划路线、司乘信息和证明文件;s1.6:通过移动终端登记车辆所运送的物资详情后,上传人员流动许可文件证件,即可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的具体实现过程如下:s2.1:各分组、专班审核人员正确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即可登录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可以自行修改密码,选择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在资格审核列表中点击“审核”按钮,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页面,核查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s2.2: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同乘人员信息和申办信息;s2.3: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列表,核查用户提交申领的相关资料
后,点击“提交反馈意见”,填写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反馈意见说明,可选择是否通过初审,如通过,其资料将同步至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终审,如不通过,将直接驳回用户申领;s2.4:反馈意见提交完成后,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信息将不再显示在“资格审核”列表中,“资格审核”列表仅显示需要处理的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信息;s2.5: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列表包括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操作,在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列表点击“审核”进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反馈信息、同乘人员信息、申办信息;s2.6: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详情,点击右上角“已获取意见”,可查看步骤s2.1中的各分组、专班审核人员的意见反馈;s2.7:管理员可点击“修改通行信息”,根据申领用户填写的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确认通行路线与有效期限,同时也可对通行时间、通行路线进行修改;s2.8:完成信息核对与修改后,点击“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通过该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通过,其资料将同步至交通保障组进行通行证审批终审,终审通过,即可发放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将直接驳回用户申领,并通过通知申领人;s2.9: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上可进行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记录查询,记录仅供查看,不具备审核及反馈操作功能,记录查询列表包括以下信息: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和操作信息,记录反馈结果分为以下状态:已申请、资格审核完成、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和已过期;s2.10:记录查询列表点击“详情”,可进入记录查询详情,记录查询详情包括车辆信息、同乘人员信息、资格审核信息和申办信息。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1中,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管理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序号、车牌号码、通行证级别、申请者、申请时间、状态和操作。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2和步骤s2.5中,所述车辆信息对应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的车辆,包含车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所有人、车型、运载内容、运载情况、通行有效期、行驶证、驾驶证、同乘人员信息、补充信息、通行时间、通行路线;所述同乘人员信息为司机及车内其他乘客的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手机号和身体状态,若当前申请车辆无同乘人员信息,则不显示同乘人员信息;所述申领信息为车辆对应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代理人、手机号、通行证级别、所属行政区和信用代码证。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5中,所述反馈信息为各组提交的初审意见,包括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处理阶段、处理人、处理ip和处理时间。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9中,“已申请”状态为用户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办信息后的初始状态;“资格审核完成”为初审用户在申办审核功能中选择“提交反馈意见”操作后的状态;“审核通过”为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给申办人反馈审批通过结果;“审核不通过”为不生成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给用户反馈审批不通过结果;“已过期”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有效期过期。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的具体实现过程如下:s3.1: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查验时,需线上注册登记本人身份证,全省各城市均有独立注册地址,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会收到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内部登记注册二维码;s3.2:手机点击注册网址或扫描各城市注册二维码,直接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验证码、所属地区、所属单位,若是公安、交管部门人员还需填写警号,提交后即可完成检查口工作人员注册;s3.3:完成身份注册后,进入人员检测页面,若被检人员尚未申领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指引被检人员使用“扫一扫”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检测页面生成的二维码进入s1申领页面;若被检人员出示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各级检查口工作人员打开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疫情防控车辆驾驶人疫情防控纸质通行证或电子通行证,手机端将自动识别并展示其通行证信息。s3.4:疫情防控检测人员登记表页面展示通行证信息,右上角展示通行证状态,若查验人员核对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查验人员需核查实际车牌号码、车载物、司乘信息与通行证信息是否一致,确认司乘人员体温,选择正常、低热、中热或者高热;s3.5:根据查验情况,选择“放行”或“拒绝”,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查验;s3.6:疫情防控人员检测页面,点击“查看历史记录”,可查看本人审验记录,审验记录包括:车牌号码、申领时间、申领状态和司乘人员是否异常信息。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5中,所述放行为在手机端“人员登记表”点击“放行”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拒绝则点击“拒绝”并点击“下一步”确认。10.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设备及处理器,所述存储设备存储指令及数据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所述存储设备中的指令及数据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的管理方法及系统,用户在手机上点击办理通行证,进入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申领请求;审核人员登录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信息管理平台,核查用户提交的资料,判断是否通过初审,若是,则将相关资料同步至交通保障组,进行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审批终审,若终审通过,则将发放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则驳回用户的申领请求;各级卡口处人员进行待检人员的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根据查验结果,在平台上点击“放行”或“劝返”选项,并点击“下一步”确认司乘信息后提交,即完成查验工作。该发明在严保防控的同时极大降低申领成本、提高申领速度。申领速度。申领速度。


技术研发人员:

魏亚宽 刘斌 蔡鸽 吴维 邓梅玲 何杨杏雅 杨涛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湖北腾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6.07

技术公布日:

2022/12/19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28: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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