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的通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7
【字 号】榕政综〔2021〕374号
【施行日期】2021.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综〔2021〕3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19〕16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5号)、《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福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打造新业态创新发展活跃区、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新高地,助力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结合福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增加值达6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8%以上,占GDP的比重达5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产业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应用第一城”建设成果显著,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
  ——壮大一批特优势产业集。重点聚焦全市优势产业集数字化转型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数字经济领域建成3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遴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培育形成18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等创新企业。瞄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商用、卫星应用、信创等新兴领域,持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形成一批数字化创新应用标杆。围绕打造“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的发展目标,创新“城市大脑”体系建设,将其打造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智能中枢,推进车路协同、无人驾驶、智慧城市等大场景建设,形成一批特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应用标杆。
  ——培育一批新业态新模式。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资产运营中心;推动快递大数据东南研究院与海洋城市数字融合发展示范应用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构筑数字生活新样板。推进金融科技、智慧医疗、数字教育重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型信息消费产品,提升民众数字经济发展获得感。
  ——创新一批国际合作新模式。聚焦高端要素构建合作平台,全力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等活动。围绕海丝核心区支点城市建设,努力打造“数字丝路”经济合作试验区,打造数字出口服务基地;加快数字品牌出海步伐,形成全市数字经济产业与数字出口贸易的“双循环”格局。加快打造智慧“海丝门户”枢纽,积极推进福州机场智能化升级,提升“海丝”门户枢纽机场智慧形象;打造“5G+智慧港口”,跃升港口智慧化能级。
  ——打破一批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提升信息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推进数据采集、管理、共享、融合运营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高效配置数据生产要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工程
  (一)数字产业化培育工程
  1.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行动,贯彻落实链长负责制,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物联网四大核心产业,着力突破高端通用芯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和基础材料等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全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核心产业。加快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大实验室”,推进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中科院海西
研究院、柔性电子创新实验室、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等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联合辖区高等院校着力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加快推动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百度人工智能实验室、福建鲲鹏产业生态创新中心、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重点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谋划建设鸿蒙创新中心,打造若干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数字经济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5万件,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2.培育优质数字创新企业。实施数字经济企业培育行动,每年遴选公布一批高新技术、“瞪羚”“独角兽”等创新企业,培育形成一批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和平台型生态企业。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图谱,制定重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目录,充分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引进一批数字经济头部企业落地我市,助力数字产业发展。推进晋安湖、旗山湖和东湖“三创园”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到2022年,全市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数字企业突破6家,更多龙头企业进入全国行业百强。
  3.推动数字经济集聚发展。优化新兴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实施
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数字化水平,推进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福州软件园、福州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仓山互联网小镇、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推动软件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显示光电等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加快平台经济发展,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平台经济集聚区。到2022年,打造6个以上省级重点数字经济园区、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全市形成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数字经济产业集。
  4.培育发展卫星应用产业。实施海丝空间信息港工程,开展“一带一路”高通量卫星应用,同时拓展卫星数据在城市管理、智能交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国土测绘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培育卫星应用服务企业,完善卫星应用服务产业链。推进达华卫星产业园、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建设,构建“卫星+”产业发展生态圈。到2022年,配合建成多级卫星数据分发管控体系,行业卫星数据应用成效显著。
  (二)产业数字化提升工程
  1.加快建设数字农业。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强化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
设,完善农村智慧物流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特品牌。到2022年,新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示范点),实现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0%以上。
  2.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工程、“上云用数赋智”行动,落实“链长制”工作机制,推进重点产业链数字化强链行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推广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福州)应用,争取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福建分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落地福州。谋划布局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特产业集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和“云联数算用”全要素发展格局,构筑智能生产的产业集。实施“机器换工”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海峡星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工厂。到2022年,培育10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30家以上应用标杆企业。
  3.培育智能化服务。实施“互联网+社会服务”行动,推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商圈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全面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相关建设任务,不断完善“榕医通”、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等区域级平台,全面部署“多码融合”支付、智能导诊、远程
医疗等服务设施。深化“互联网+旅游”,加快景区智能化改造。培育新型消费载体,打造东街口、东二环、苏万宝(苏宁、万象、宝龙)等一批智慧商圈。到2022年,建成一批国内领先、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业细分领域智能化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典型示范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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