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指标体系

附件2
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指标体系
备注:(1)指标数据主要来源科技、统计等部门或资料,以及《浙江省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等评价报告。(2)特指标属于创新示范区建设与管理的加分指标。示范区应立足自身实际,研究确定特指标项以及指标值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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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1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指标解释: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
计算公式: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地区生产总值(GDP)。
数据来源:统计、科技等部门。
2 人均本级科学技术支出
指标解释:是指地区人均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地方政府对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本级科学技术支出为决算支出。
计算公式:人均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地区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常住人口数据来源于统计资料;然后通过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3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活动人员数
指标解释:是指平均计算的从业人员中R&D活动人员数,其中R&D人员包括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R&D人员,是全社会各种创新主体的R&D 人力投入合力。该指标反映自主创新人力的投入规模和强度。
计算公式: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活动人员数=R&D活动人员数÷全社会从业人员(万人)。
数据来源:统计、科技等部门。或参考浙江省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报告。
4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当于规上工业企业比重
指标解释:经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
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
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计算公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总数×100%。
数据来源:科技、工商等部门。或参考浙江省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报告。
5.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
指标解释: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的比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是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也是衡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
计算公式: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数÷规上工业企业总数×100%。
数据来源:统计、科技等部门。或参考浙江省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报告。
6万人专利授权指数
指标解释:是指每万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当量。
计算公式:专利授权指数=(发明专利授权量*1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2+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常住
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科技、统计等部门。
7 工业绿发展综合评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重点考察地区单位工业用地、单位能耗和单位水耗产出的工业增加值的综合评价,反映工业发展过程中资源利用状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报告。
8 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指标解释:环境质量是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地质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优劣的一个综合概念。
数据来源:浙江省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报告。
9全社会劳动生产率
指标解释: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反映劳动消耗与
产出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该指标为正指标,该指标值越高,表明以相对较低的劳动消耗创造了较高的劳动成果,劳动投入产出效果越好。
计算公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地区生产总值(GDP,万元)÷全社会从业人员(人)。
数据来源: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从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统计部门,然后通过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指标解释:是指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第三产业在GDP中的份量越重,第三产业的发展越快。
计算公式: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万元)÷GDP(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指标解释:是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业是反映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指标,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计算公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规上工业增加值)*100%。
数据来源:统计、科技等部门。
1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解释:是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城镇、农村常住人口比重加权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城镇人口比重)。
数据来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等数据来源于统计资料;然后,通过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比重
指标解释:是指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与财政支出的比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的指标。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统计口径,民生支出指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
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含住房保障支出)和农林水事务9个大类的支出。
计算公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基本公共服务(民生)开支÷当年度财政支出。
数据来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数据来源财政、统计等部门;然后通过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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