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1.07.04
∙【字 号】鲁知管字[2011]40号
∙【施行日期】2011.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第十二届山东省专利奖评奖项目的通知
(鲁知管字[2011]40号)
为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创新,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我局将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专利奖评奖工作,现对各推荐单位推荐本届专利奖项目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山东省专利奖评奖办法》,明确“办法”中规定的奖项设置、评选数量、申报项目要求和评选标准,以及推荐评选程序,尤其是具体组织报奖的人员更要熟悉有关规定,以期达到准确把握条件,准确把握项目内容,准确上报的目的。
二、要认真组织筛选推荐优秀项目。省专利奖是我省知识产权领域最高的项目奖项,因而标准高,要求严。各推荐单位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一定要着力组织推荐本地本区域最优秀的项目,对收到的项目要综合其创新水平、产业化程度、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的贡献以及项目的法律状态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评价,认真筛选,以确保将优秀专利项目推荐上来。
三、要规范整理,按时上报评奖材料。1、纸件应装订成册,内容包括:推荐单位的推荐函,
《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专利证书复印件,曾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项目实施转化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2、电子件应使用WORD格式,项目材料包括:推荐单位的推荐函,《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有关的产品彩照片;各推荐单位还需填报《第十二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书》和《汇总表》可在http://v/网址下载)。材料报送时间于2011年8月12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