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专利申请与审批
【发布部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5月25日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废止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一、北京地区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助:
1、所申请专利属于国家及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和行业: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等技术产品;
2、其它技术含量高的技术产品;
3、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实审费最高1200元,按初审合格通知书资助。实际支出不足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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