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成果)管理办法

xx知识产权(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鼓励员工技术创造、技术革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是指本单位职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享受本单位的待遇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以下三个方面的知识产权管理:
1. 专利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 科技成果,本企业承担的科研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形成的研究性的成果,包括工法、研究报告以及技术数据、技术诀窍、产品设计方法、工艺流程及配方、专用程序及技术管理措施等。
3. 著作权,本办法特指集团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编写的标准、规范、施工方案、工程设计图、技术总结等。
第四条本办法的知识产权(成果)如涉及到国家安全或
重大经济利益、属于国家技术秘密的,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担任,技术中心主任和法务合规部部长任副组长,组员为技术中心副主任及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履行对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宏观领导的职能。主要包括:
1.制定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及规定;
2.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国家铁路局、股份公司所颁布的各项规定规范,指导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
3.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与技术中心合署办公),负责涉及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接受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领导,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办法和计划,并向其汇报工作;
2.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录入、统计、归档和分享;
4.负责录入股份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
5.负责知识产权各种奖项的申报等对外工作;
6.协助法务合规部代表本单位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
等对外工作;
7.接受公司员工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和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第三章综合管理
第七条知识产权属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企业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过程中发生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
第八条知识产权检索和查新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2.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查新和检索。
3.申请专利、申报工法、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查新和检索。
4.申请商标注册、使用新商号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5.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的检索。
6.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作有关知识
产权查询工作,并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文件应及时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主要包括:
1. 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办法、措施;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3.科研开发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
4.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批准文件,知识产权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涉及人员名单;
5.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第十条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所有权归属企业,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知识产权属于本企业: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企业分配制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业的资金、设备、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知识产权;
4.来本企业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企业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有
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企业1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企业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企业分配的任务有相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十一条个人知识产权活动。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企业予以尊重。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1.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外部的立项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管理。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
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应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2.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3.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证书,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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