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7.04.27
∙【文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41号
∙【施行日期】2017.04.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新闻出版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四一号
关于调整专利公开公告出版周期的公告
为给申请人、专利权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专利公开公告出版周期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6月6日(含)起,专利公开公告出版周期由一周一次调整为一周两次,每周二、五为出版日。
二、上述调整涉及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授权公告及事务公告。
三、调整后卷号期号规则不变,每期期号后增加扩展字段01或02以对应不同的公开公告日期。例如:2017年第23期公开公告两次,对应的卷号期号分别为第33卷第2301号、第33卷第230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