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开发奖惩制度

岳阳市巴陵节能炉窑工程有限公司
产品开发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技术人员按劳分配和与企业收益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
三、职责
1、销售内勤负责每月新产品销售情况的统计与反馈。
2、技术部负责管理本制度的实施。
3、财务部负责每年按本制度进行结算。
4、技术开发人员的职责:
1)应按公司规划发展,按时完成设计开发任务。
2)应严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外泄。
四、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
    1、新产品提成奖:
1)提成条件:
A、新产品属于主件,主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技术设计人员可享受新产品提成奖。
B、新产品属于主件的配套件,其配套主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技术设计人员可享受新产品提成奖。
C、新产品独立于主件外产品,其销售额达到10万元,或销售量达到2台套,技术设计人员可享受新产品提成奖。
2)提成时限:新产品提成期为连续4年,初始年限由技术开发人员自行决定,4年期满不再提成。
3)提成结算办法:提成第一年按所开发产品当年销售额的1.5%计算,第二年按1.25%计算,第三年按1%计算,第四年按0.75%计算。
2、专利奖:
1)新产品申请专利获批,其技术设计人员可获得专利奖。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
2)获得专利的新产品,达到了新产品提成条件,可享受新产品提成奖,提成条件及结算办法同上。
五、技术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技术人员应及时了解新产品在客户处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产品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公司蒙受了经济损失,设计人员应当承担公司全部经济损失的20%的罚金,该罚金从当年新产品提成奖中扣除,罚金上限为该产品当年全部新产品提成奖。
2)技术人员在提成年限内擅自离职,取消其提成资格。如属于正常原因离职的(离、退休,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一次性付清在职时产生的未兑现的提成奖,离职后产生的提成奖按离职时的相关协议执行。
3)技术人员若有泄密等行为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取消其提成资格,并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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