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关委函[2011]8号

教关委函20118
关于开展第九届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电教馆、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精神,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发明协会决定共同主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活动的承办
单位为教育部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是面向在校中小学师生开展的、运用信息技术、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与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的一项活动。活动的英文名称为:NETWORK  ORIGINALITY  COMPETITION(英文缩写为“NOC”,简称NOC活动)。
NOC活动自2002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启动以来,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八届,吸引了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近3000万名师生直接参与,关注活动的人数超过6500万人。
作为中国信息技术教育的创新盛事,NOC活动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0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设立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以活动英文缩写“NOC”的中文译音为设奖名称)。这是迄今为止,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的、唯一一个面向广大学生和教育工作者、以促进“自主创新”为目的的重要奖项。
第九届NOC活动(教师部分)包括:发明创新、网络教研团队、教学实践评优、多媒体教学工具评优和校园网站应用绩效评比项目(活动内容见附件二)。
第九届NOC活动(教师部分)全国决赛时间暂定为2011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决赛中获奖并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作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助发明者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等事宜。
各地要充分认识在中小学运用信息技术、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与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在组织开展NOC活动时,坚持社会效益为先,倡导“重在参与”的精神,并不断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推进;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具有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希望各地组委会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高度,积极配合全国组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支持活动的国家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活动的有关单位: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报刊社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部
(本页无正文)
附件一: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组委会名单
附件二: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竞赛内容
附件三: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参赛及奖励办法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央电化教育馆    中国发明协会
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信息技术  创新  实践  活动  通知
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报刊社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部
2011年3月7日印发                共计800份

附件一
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组委会名单
   
邢胜才
中国发明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李重庵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管培俊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
马维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
王珠珠
中央电化教育馆馆长
袁振国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所长
   
宋成栋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首席顾问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会长
孙成华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王晓芜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鹿大汉
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田慧生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宋永刚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
李玉先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副所长
李维福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社长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高功志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总策划
李维福
(兼)
副秘书长
陈美玲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任晓姮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常务副社长
胡凤茹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副主编
办公室主任
田学松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副社长
办公室副主任
王黎明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副社长兼执行主编
办公室成员    协调组织:荣远红、谭永杰、刘玉奇、杜鹏
技术支持:尉方、沈心、孙雷、薛莹
商务合作:孙雷、王飞、欧阳勇
宣传策划:尹疌
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6
      100021
办公室电话    0108766 41368766 41326768 0011
办公室传真    0108766 34588003
NOC活动网站   

附件二
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竞赛内容
一、发明创新
参赛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关规定,具备发明实物(包括已申请专利和未申请专利)。
二、网络教研团队
旨在考查参赛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教研反思能力。
参赛内容:初评阶段,参赛团队自选课题,协作完成并提交信息化教学设计电子稿(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入围决赛阶段,参赛团队根据规定课题,协作完成并提交信息化教学设计、制作课件(或软件、网站等)、撰写“整合点”分析;现场决赛阶段,参赛团队以互评的方式对其他参赛团队的教学设计、课件、整合
点分析进行反思性评价,根据其他参赛团队的评价完善自己团队的教学设计,并进行陈述与答辩。
参赛范围:竞赛分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美术、信息技术组;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信息技术组。
三、教学实践评优
旨在考查参赛选手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学科整合的教学能力。
在第九届赛事中,本赛项将突出新思路、新技术和新应用,探索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支持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支持学生应用技术开展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广大参赛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参赛内容: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学科,包括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含信息技术必修课)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反思三个基本环节。
参赛范围:竞赛分为幼教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
四、多媒体教学工具评优
旨在考查参赛选手运用工具、平台制作教育软硬件的技术应用能力。
参赛内容: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所有学科,能辅助教与学及课内外活动的软件(包括课件、学件、积件、工具小软件、教学视频短片等)和硬件。具体包括:
1、面向教师的课件:主要用于辅助教师进行课堂讲授,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往往经过良好的教学设计,体现具体的教学内容。
2、面向学生的学件:主要用于学习者的自主学习,如交互式测试、模拟实验、教育游戏、学习专题等。
3、教学工具与认知工具:主要用于满足教与学的功能性工具软件,往往不包含具体教学内容,如几何画板、概念图工具等认知、探究工具。
4、能辅助课外活动、家校互动等的课件。
5、能辅助教与学及课内外活动的各种教学硬件。
参赛范围:竞赛分为幼教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
五、校园网站应用绩效评比
旨在展示中小学校园网站风采,鼓励中小学在校园网站功能开发和实践应用上的创新,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教育绩效的评价,引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科学、可持续发展,以网络化、数字化推动学校整体教育改革,推进学校发展。
参赛内容:参赛须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内容为学校已有的校园网站。
参赛范围:中小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等)。
(以上各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竞赛规则)
附件三
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参赛及奖励办法
一、参赛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含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和师范院校)从事教学或教研工作的教师、教研人员等。
二、组织方式
1各地NOC活动的开展,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当地关工委、电教馆、发明协会、教研室、教科院等相关单位进行组织,并设立地方组委会。
2、地方组委会负责本地NOC活动的组织协调,具体包括:组织本地选手报名参赛、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组织当地初赛和复赛等,并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入围名单,组织入围选手参加全国决赛等。
3、如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统一组织开展NOC活动,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允许由各地(市)相关单位组成组委会,组织初赛和复赛,并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入围名单,组织入围选手参加全国决赛等。
三、报名办法
1、有意参与NOC活动的学校或个人,可根据NOC活动所确定的内容,在本地组委会统一组织下报名参加活动。
2、没有统一组织NOC活动的地区,学校或个人可根据NOC活动所确定的内容,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登陆全国组委会网站报名参加活动。
四、赛制安排
1NOC活动竞赛分为地方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地方选拔赛分为初赛和复赛(地方决赛),由各地组委会在全国组委会指导下进行。
2、地方选拔赛通过者,可获得全国决赛的资格。
五、时间安排
自全国组委会下发开展活动的通知后,各地组委会即可开始组织本地的地方选拔赛。各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120114月前,各地组织地方选拔赛。
2201151日前,各地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送参评作品。
320116月上旬,全国组委会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42011610日至625日为全国决赛报名阶段。
520117月:全国决赛暨表彰大会。
六、作品申报
1、申报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统一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
1)网上作品申报表应按要求准确填写;同时,将由各地组委会签字、盖章的纸质作品申报表邮寄至全国组委会。
2)参加全国评审的作品,由各地组委会统一在线提交至;不具备在线提交条件的,统一刻录光盘并附作品清单,按照时间要求邮寄至全国组委会。凡逾期或是作品申报表无地方组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不能参加全国评审。如当地无地方组
委会,可在参赛作品申报表上加盖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公章后,直接向全国组委会申报。
2、所有选手参赛前应如实认真填写作品申报表,并授权全国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展示、编辑加工和出版发行,以供广大同行观摩、学习和交流使用。选手如未填写作品申报表,在其将作品上交至全国组委会时,则视其已经自动授权于全国组委会。
七、作品评审
1、参赛作品评审实行地方和全国两级评审:
1)地方评审:各地方组委会在全国组委会的指导下,负责作品的地方评审,包括初赛和复赛(地方决赛)。
2)全国评审:经地方评审选拔、提交的作品,报全国评审。经全国评审入围的作品,方可参加全国决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全国评审和全国决赛的组织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8:30: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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