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费用减免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个人;
2.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企业;
3.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所申请的专利。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同时,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官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 另外,不同的企业类型可以享受不同的官费减免比例。例如,员工人数少于500人的小型企业可以减缴官费的60%;小实体可以减缴官费的80%;而微实体则可以减缴官费的85%。
需要注意的是,大实体不享受官费减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和比例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