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制度与工业革命之间的关系

国际专利制度与⼯业⾰命之间的关系
“李约瑟之谜”的⼀个全新解释就是:专利制度是导致近代中国欧洲在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模式上产⽣巨⼤分野,进⽽导致产业⾰命在欧洲⽽⾮中国发⽣的关键所在。理解专利制度在⼯业⾰命中所起的关键作⽤,对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定的启⽰。
伦敦奥运会如⽕如荼,亿万国⼈也将⽬光集中到这个曾经的“⽇不落帝国”。中国奥运健⼉在赛场上摘⾦夺银,甚是风光,英国⾃然不在话下。但抚今追昔,情形就⼤不相同。中英两国硬碰硬交⼿,⼤抵可以从鸦⽚战争算起,结果以中国割地赔款⽽告终。这让当时“天朝”上下⼤为疑惑:区区弹丸⼩国,何以能够有如此之强的“硬实⼒”?正眼看世界,原来是英国当时已经借助⼯业⾰命进⼊了⼯业⽂明,⽽中国却仍然还停留在以农耕⽂明、坚船利炮与⼤⼑长⽭对决,结果⾃然不⾔⽽喻。为了救亡,中国⼈试图“师夷长技以制夷”,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英国⼈李约瑟博⼠却反其道⽽⾏之,开始潜⼼研究中国的科技发展史,并由此提出了著名的“李约瑟之谜”:为什么⼯业⾰命发⽣在英国⽽不是中国?尽管那些被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认作是18世纪末英国⼯业⾰命产⽣的所有主要条件,在14世纪的中国⼏乎都已存在了。
任何对“李约瑟之谜”的有效解读,都必须包括如下三个要点:第⼀,近代以前,中国⼀直在技术⽔平⽅⾯领先于欧洲和世界其他地⽅;第⼆,近代以来,欧洲发⽣了⼯业⾰命,其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步伐急速加快,并将中国远远抛在后⾯。第三,在所有欧洲国家中,英国具有特殊性。
中国⼈⼝优势曾导致技术优势
基于上述想法,本⽂试图对“李约瑟之谜”给出⼀个全新的解释。在我们看来,专利制度是导致近代中国与欧洲在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模式上产⽣巨⼤分野,进⽽导致产业⾰命在欧洲⽽⾮中国发⽣的关键所在。培根说,“知识就是⼒量”。的确,现代经济学研究表明技术进步是长期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推动⼒。但我们要强调的是,与私有知识相⽐,公开知识更容易传承、扩散和使⽤,因⽽社会价值更⼤。
在英国乃⾄欧洲建⽴专利制度之前,中国和欧洲的技术进步都是由技术机密所驱动的。欧盟专利申请要保护技术诀窍,最原始也最有效的原则就是知道的⼈越少越好。所以,技术机密⼤都采取了与创新者⼈⾝依附的使⽤和传承⽅式。⽐如说,中国民间⼤量的秘⽅绝活都采取了“世代单传”、“传男不传⼥”、“传长不传幼”的传承⽅式。这种传承⽅式能够尽量降低技术诀窍泄露的风险,但却阻碍了⼈们之间的知识共享,并会⼤⼤增加技术诀窍的灭失风险。
作为⽆形资产,技术产品所产⽣的市场利润与市场范围成正⽐,但在技术机密模式下,技术可占有性⽅⾯的担忧却对⼈们扩张市场的动⼒构成了强烈的制约。技术持有者在市场扩张时必然⾯临⼀个两难问题:不⽤“外⼈”,企业扩张必然因⼈才匮乏⽽陷⼊停滞;但重⽤“外⼈”,⼜会增加技术泄露的风险。家族企业乃是传统社会中最为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内卷化”特征表明,上述第⼆种考虑明显占优。由于不能充分利⽤家族以外的精英⼈才,家族企业难以做⼤做强,通常难逃“富不过三代”的厄运。
在传统社会中,不管是中国还是欧洲,由于绝⼤多数技术知识都被⾏会、⼿⼯作坊等保留为私⼈知识,相互之间难以共享,不能取长补短,于是⼈们往往是简单重复前⼈的⼯作(有时候还没前⼈做得好),⽽不是“站在巨⼈的肩膀上”进⾏累积创新。给定各个种族的平均寿命、智⼒⽔平都基本相同,那么,各个社会的⼈均创新效率并不会有多⼤的差异,中国对西⽅的⼈⼝优势将导致中国对西⽅的技术优势,这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很长时间都在技术总量上遥遥领先于欧洲。
专利制度将欧洲送上“快车道”
然⽽,当现代专利制度⾸先在英国乃⾄欧洲确⽴之后,欧洲社会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的⽅式发⽣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专利制度解决了商业机密保护下市场扩展与技术可占有性之间的内在⽭盾,⽽作为⼀种⽆形资产,⼈们从专利权所获利润⼤⼩与市场容量成正⽐。正因如此,当欧洲确⽴专利制度之后,就极其有⼒地促进了创新技术和⼯业资本的结合,为欧洲企业向海外扩张注⼊了⽆穷趋近的动⼒。有些创新项⽬尽管社会价值很⾼,但却难以采⽤机密保护。在机密驱动模式下,⼈们是不愿意进⾏这⼀类创新活动的。但在专利制度下,⼈们对创新成果的独占性由法律所保障,上述项⽬就会变得有利可图。或许,对产业⾰命具有关键性的⼀些技术进步,如蒸汽机,就具有这样的性质。与此同时,为了申请专利,⼈们就必须将私有的创新知识披露为公共知识,由此形成的公共知识库⼜会极⼤地提⾼⼈们的创新效率。最终,借助专利制度,公共知识库存量与技术创新效率之间必然会形成⼀个相互加强的正反馈过程。
当技术进步过程在中国仍然依靠商业机密驱动⽽缓慢前进时,它在欧洲却已踏上了专利制度驱动的“快车道”。那时,尽管欧洲仍然在⼈数上依然具有较⼤劣势,但其⼈均创新效率却得到了极⼤的提升,⽽欧洲的技术创新总量就很容易赶上中国,并在很短的时间内,远远地将中国抛在后⾯。由此看来,“李约瑟之谜”的本质,不是中国的技术进步变慢了,⽽是欧洲的技术进步变快了。
可能是促进⼯业⾰命的关键因素
下⾯再补充⼀些简单的历史资料,说明专利制度的确⽴与⼯业⾰命的发⽣可能的确有因果相关性。
早在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就建⽴了专利制度,以法律⽅式对专利提供排他性保护,“在10年期限内,未经发明⼈同意与许可,禁⽌其他任何⼈制造与该发明相同或者相似的装置。若其他⼈贸然防⽌,将赔偿专利⼈⾦币百枚,仿制品也将⽴即销毁”。借助专利制度,威尼斯曾经吸引了周边国家的⼤量⼯匠,他们对威尼斯⼯商业的繁荣做出了巨⼤贡献。有意思的是,著名科学家伽利略还在1494年获得了“扬⽔灌溉机”的专利权。与之⼀脉相承,在16-17世纪,许多欧洲国家的确在重商主义政策的影响下,普遍向发明者(⼯匠或实业家)授予特权、特许状、专卖权和许可等。1623年,英国政府颁布了钦定的《垄断法案》,现代专利制度正式确⽴,并逐渐扩散到其他欧美国家。
按照现在通⾏的观点,⼯业⾰命的标志性发明包括飞梭(1733年)、“珍妮纺纱机”(1765年)和改良型⽡特蒸汽机(1785年)。由此看来,⼯业⾰命的发⽣与专利制度的建⽴相差⼀百多年,这种时间的
先后顺序表明,专利制度可能是促进⼯业⾰命的关键因素。在此期间,公开披露的技术知识⽇积⽉累,逐渐形成⼀个庞⼤的公共知识库,为⼯业⾰命的发⽣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基础;⽽专利保护的排他性特征,也为技术与市场的结果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以蒸汽机为例。⽡特并⾮蒸汽机的⾸次发明者,相反,他是在纽可门式蒸汽机的基础上不断试错,并逐渐改进蒸汽机的运⾏效率的。进⼀步,由于具有蒸汽机的专利,⽡特得到了巴洛克、博尔顿等企业家的“风险投资”,这⼜促进了蒸汽机技术的市场化进程。作为⽐较,中国的专利制度最早只能追溯到1859年的《资政新篇》,是由洪仁玕\在总管太平天国的朝政之后提出来的。这不但在时间上⽐英国的《垄断法案》晚了237年,⽽且,由于太平天国的失败,洪仁玕\的专利主张实际上并未得到实施。
理解专利制度在⼯业⾰命中所起的关键作⽤,对今天中国也有⼀定的启⽰。中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在整体上属于技术的纯进⼝国,很多⼈反对提⾼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认为这样不但会增加发达国家企业在中国的垄断⼒量,也会提⾼中国企业的技术模仿成本。乍⼀听,这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想来,却不⼀定正确。⼀⽅⾯,如果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很弱,外国企业就不愿意将他们的最好技术引⼊到中国来,这⼜限制了中国企业进⾏模仿的技术机会。另⼀⽅⾯,现在有不少中国企业已经具备了⼀定的创新能⼒,但⾯临肆⽆忌惮的模仿威胁,他们对创新也只能望⽽却步了。由于本国企业不能通过创新提⾼质量,也⽆法借助法律保护品牌,我们实际上是将⾼端市场拱⼿让给外国企业了,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许会更⼤。「深圳亚盟知识产权」业务范围包括:美国专利申请、英国专利申请、⽇本专利申请、亚马逊专利申请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6:33: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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