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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立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文章属性
【案 由】行政确认
【案 号】(2019)京行终513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时间 】2020.09.08
裁判规则
  虽新颖性下本领域惯用手段为创造性下本领域公知常识的下位概念,但二者存在显著的区别,即新颖性判断过程中要求惯用手段的替换必须为“直接置换”。所谓“直接置换”,不但要求
相关的技术手段可以替换,同时要求将涉案发明与对比文件中的不同技术手段替换后,不会影响该技术手段与其他技术特征之间的配合、协作关系。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即便相关技术手段的替换是容易想到的,但若相关技术手段替换后,同时要求与该技术手段配合的其他技术特征需要作出适应性调整,此时虽然涉案发明可能不具备创造性,但不宜认定其不具备新颖性。
正文
爱立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9)京行终51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爱立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瑞典王国。
  法定代表人:尼娜·迈克弗森,高级副总裁兼法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克里斯蒂娜·彼得森,副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啸,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春龙,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
  原审第三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赵明路,经理。
  上诉人爱立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立信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原审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612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爱立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啸、汤春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苏青、杨静到庭参加了诉讼;华为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法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本专利系专利号为200880129948.X、名称为“用于执行电信系统中的随机访问的方法和设备”的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8年12月15日,优先权日为2008年6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5月7日,专利权人为爱立信公司。
  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一种在无线电(120,400)中使用户设备(110,500)能够执行基于争用的随机访问的方法,向所述无线电(120,400)指配形成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一集合以及形成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二集合,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步骤:
  确定(201)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标识符RAPID;
  向所述用户设备(110,500)传送(202)消息,所述消息包含所确定RAPID;以及从所述用户设备(110,500)接收(203)由所述用户设备(110,500)根据所述所传送消息中包含的所述RAPID所选择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201)所述RAPID的所述步骤包括:选择与所述第一集合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关联的预先配置的RAPID。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201)所述RAPID的所述步骤包括:随机选择与所述第一集合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关联的RAPID。
  4.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传送步骤(202)包括:在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PDCCH上传送包含所述RAPID的所述消息。
  5.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传送步骤(202)包括:传送作为切换HO命令消息的一部分的所述RAPID。
  6.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步骤(203)包括:从所述用户设备(110,500)接收所述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使得执行基于争用的随机访问。
  7.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确定步骤包括:当所述第二集合的所述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的任一个都不可用于分配给所述UE(110,500)时确定所述RAPID。
  8.一种使用户设备(110,500)能够执行包括无线电(120,400)的电信系统中的基于争用的随机访问的方法,向所述无线电(120,400)指配形成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一集合以及形成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二集合,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步骤:
  从所述无线电(120,400)接收(301)消息,所述消息包含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标识符RAPID;
  确定(302)所述消息中接收的所述RAPID属于所述第一集合;
  根据所述消息中接收的所述RAPID从所述第一集合中选择(303)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以及向所述无线电(120,400)传送(304)所述所选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择步骤(303)包括:选择与所述消息中接收的所述RAPID关联的所述第一集合的所述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择步骤(303)包括:随机选择所述第一集合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11.如权利要求8-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步骤(301)包括:在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PDCCH上接收包含所述RAPID的所述消息。
  12.如权利要求8-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步骤(301)包括:接收作为切换HO命令消息的一部分的所述RAPID。
  13.一种在电信系统(100)中使用户设备(110,500)能够执行基于争用的随机访问的方法,所述系统(100)包括向其指配形成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一集合以及形成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二集合的无线电(120,400),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步骤:
  在所述无线电(120,400)中确定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标识符RAPID;
  在所述用户设备(110,500)从所述无线电(120,400)接收消息,所述消息包含所确定RAPID;
  在所述用户设备(110,500)确定所接收RAPID属于所述第一集合;
  在所述用户设备(110,500)中根据所述所接收RAPID从所述第一集合中选择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从所述用户设备(110,500)传送所述所选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以及在所述无线电(120,400)从所述用户设备(110,500)接收所述所选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14.一种用于使用户设备(110,500)能够执行基于争用的随机访问的无线电(120,400),向所述无线电(120,400)指配形成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一集合以及形成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池的第二集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电配置成:
  确定随机访问前同步码标识符RAPID;
  向所述用户设备(110,500)传送消息,所述消息包含所确定RAPID;以及
  从所述用户设备(110,500)接收由所述用户设备(110,500)根据所述所传送消息中包含的所述RAPID选择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无线电(120,400),配置成通过选择与所述第一集合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关联的预先配置的RAPID,来确定所述RAPID。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无线电(120,400),配置成通过随机选择与所述第一集合的非专用随机访问前同步码关联的RAPID,来确定所述RAPID。
  17.如权利要求14-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无线电(120,400),配置成在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PDCCH上传送包含所述RAPID的消息。
  18.如权利要求14-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无线电(120,400),配置成传送作为切换HO命令消息的一部分的所述RAPID。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3:46: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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