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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X局集团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展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推广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料,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
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有所创新的研究成果、工法或专利;
三、重大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制以及应用成果、工法或专利;
四、编制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等成果。
五、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上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减少污染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科技创新及科技应用的优秀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科技创新奖励的类别:
一、科技进步奖励;
二、优秀工法奖励;
三、优秀专利奖励;
四、技术成果转化奖励;
五、詹天佑奖奖励;
六、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绿示范工程奖励;
七、标准规范奖励。
第四条 申报时间:局所有科技创新奖励资31前报技术中心,逾期项目本年度不再受理。
第五条 科技进步奖励
一、申报
(一)局科技进步奖励每年评选一次。
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
(二)报送申报表时应附下列材料
1.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各级学会(或协会)及总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励证书;
2.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各级学会(或协会)及总公司级工法证书或文件;
3.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成果形成的各级标准规范;
5.国际或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6.技术成果报告;
7.成果评审或鉴定证书;
8.科技查新报告及影像资料;
9.该成果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以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为准,社会效益证明以该成果依托工程取得的工程质量奖证书扫描件或其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报道或工程行业排名;
10.主要完成者名单。
二、 评选
(一)初审:局科委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项目按照奖励等级条件进行初步分级。
(二)专业组审核:局科委办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专业分组,提交给各专业组进行审核。
(三)专业组组长会议:局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组组长会议,各组长汇报本组审核情况,协调各专业组审核意见。
(四)评审专家委员会议:局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局科委办将通过专业组组长会议推荐的项目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推荐形成局科技进步奖励各等级项目名单。
三、评选条件
按照申报成果的获奖情况、取得的工法、专利、技术水平、技术难度、创新程度、成果转化情况、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及奖励标准如下:
局科技进步奖励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其中:原则上,特级奖项目每年不超过1项,可以空缺;一级奖项目每年不超过2项;二级奖项目每年不超过4项;三级奖项目每年不超过6项。
(一)特级奖励项目评选条件
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技术难度特别大,主要技术国内首创或国际先进水平以上;
(2)取得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编制了国家标准规范;
(3)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级工法或两项及以上省部级工法;
(4)对推动局技术进步作用巨大,且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
2.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
(2)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3)获得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特等奖的项目;
(4)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特等奖的项目。
(二)一级奖励项目评选标准
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难度大,其主要技术应属国内领先水平;
(2)取得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编制了省部或行业标准规范;
(3)取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工法;
(4)对推动局技术进步作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
2.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2)获得中国铁道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3)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4)获得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技进步特等奖的项目。
(三)二级奖励项目评选标准
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难度大,技术水平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取得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包括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或编制了标准规范;
(3)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工法;
(4)获得应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明显。
2.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2)获得中国铁道学会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3)获得中国公路学会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4)获得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5)获得其它学会(协会)科技进步特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四)三级奖励项目评选标准
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难度较大,属行业领先水平;
(2)取得1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包括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及标准规范)或1项省部级工法;
(3)获得应用,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2.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国铁道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2)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3)获得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4)获得其它各级学会(或协会)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四、奖励标准
特级:奖金30万元;
一级:奖金20XX;
二级:奖金10万元;
三级:奖金6万元。
第六条 优秀工法项目评选及奖励
一、奖项设置
优秀工法项目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其中:
金奖数量每年不超过2项,无项目符合条件时可空缺;
银奖数量每年不超过4项;
铜奖数量每年不超过6项。
二、优秀工法项目奖励评选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获得企业级及以上的工法均可以申报,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法关键技术水平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工法应用的工程无安全和技术质量事故。
三、申报
(一)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工法项目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报送申报表时应附下列材料
1.获企业级及以上工法成果证书(复印件);
2.工法项目研究中取得的有效授权专利证书或授权登记通知(复印件);
3.关键技术成果鉴定(评审)证书(复印件);
4.科技成果查新报告(复印件);
5.该成果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原件)。经济效益由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为准。社会效益以成果依托工程项目所获得的各级工程质量奖证书为准(复印件)。
6.主要完成者名单。
(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提交评审。
四、评审
(一)初审:局科委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项目按照奖励等级条件进行初步分级。
(二)专业组审核:局科委办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专业分组,提交给各专业组进行审核。
(三)专业组组长会议:局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组组长会议,各组长汇报本组审核情况,协调各专业组审核意见。
(四)评审专家委员会议:局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局科委办将通过专业组组长会议推荐的项目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推荐形成局工法奖励各等级项目名单。
五、评选标准
(一)工法项目金奖
1.工法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技术空白;
2.工法关键技术创新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
3.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4.获得国家级工法,并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编写相关省部级及以上标准规范。
(二)工法项目银奖
1.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2.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对今后工程具有重要借鉴作用,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4.获得省部级工法及以上,并获得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的项目或编写相关省部或行业及以上标准规范。
(三)工法项目铜奖:
1.工法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
2.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对今后工程具有重要借鉴作用,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4.获得企业级工法及以上,并获得1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或编写相关省部或行业标准规范。
六、奖励标准
金奖:奖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