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22
∙【字 号】湘政办函[2008]43号
∙【施行日期】2008.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8]43号)
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于来山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刘明欣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蒋作斌 省发改委主任
黄 河 省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 胡伟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颜学毛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智光 省建设厅副厅长
陈明宪 省交通厅副厅长
谷文龙 省环保局巡视员
徐湘平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力量 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建业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黄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