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梅山文化

浅论梅山文化
作 者:宁国清
我国长江流域洞庭湖以南,古称九江,即沅、浙、辰、叙、酉、澧、资、湘[1]。九江一带的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后人称之为梅山文化。梅山文化久已失传,自湖南省首次梅山文化研讨会[2]后,对梅山文化的湮没与确认,成了社会上的热门话题。
    一、关于湮没问题
    梅山文化是以古代少数民族(苗、土、黎、虎夷、苍梧、巴、越)为主体缔造,以巫术梅山教为中心,梅山“蛮”民历来不服王法,反对种族歧视,“替天行道”[3]。所以,梅山文化自古多遭封建权贵排斥、禁锢。如梅山圣地梅城,相传古时可与回教的墨加、佛教的灵鹫山、基督教的耶路撒冷媲美。可梅山教及其文化从未得到过当政者的认可,中原王朝的权贵们,视梅山文化如洪水猛兽,视梅山教为异端,视梅山人为“蛮夷”。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抵制梅山文化的传播和影响,至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朝庭不惜开支,遣客省使翟守素征
讨并封锁梅山大本营[4],在“五龙奉圣”各要害处,设立梅子、七星、白沙、首溪、蜉蝣五砦,“禁不得与汉民相通”[5]。宋熙宁五年(1072年)开梅山建县,耗巨资建面积为三千多平方米的文庙、武庙(现由安化一中管理)意欲取代、压抑“五龙奉圣”这块风水宝地,诋毁梅山教的影响与存在[6]。嗣后,还把纪念梅王扶汉阳的庙、寺里的“三洞梅王”的雕像移至偏室,在正殿中央立起大尊佛像,以此来贬抑梅山“正神”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更有甚者,在梅山文化的代表人物,汉高祖元年由项羽分封的十万户侯,梅山一代统领梅鋗家林的梅井目建起了“戎石亭”,此举用意昭然若揭,还有几位梅山文化的代表人物的经历也被无端歪曲和丑化。
    第一位是梅山教主张五郎,是一位受人尊奉的智勇双全的英雄,是在东汉末年被迫迁入梅山并被瑶人同化了的汉人,是人们心目中的梅山神,并被写进神话小说《西游记》,与二郎神大战孙悟空。然而,历史的“封神榜”上不到他的牌位,连普通老百姓堂屋中的神龛上也没有他立足的地方,权贵们骂他是“翻天菩萨”,让乞丐奉着沿街讨米。
    第二位是梅山奠基人梅鋗,尽管他在佐汉灭秦的战斗中功不亚于陈胜、吴广[7],但我国近代正史,教科书对陈胜、吴广谈得多,对梅鋗却从未宣扬,根本原因是梅鋗是参与我国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少数民族领袖。
    第三位是宋代梅王扶汉阳[8],他为了维护民族团结,反对种族歧视,领导“蛮民”忍辱负重,开垦荒地,发展生产,操戈习武,自强自力,英勇奋战,一举攻克潭州(长沙)、邵州(宝庆),深受人民拥护,像如此功德无量的义士英豪,到头来难逃厄运,血染芙蓉山地,被翟守素杀害[9]。
    第四位是梅山王苏方,他顾大局,识大体,毅然率领“蛮民”回归朝庭,为拯救千百万黎民百姓,为民族统一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此功却被章惇劫取。安化第一任知县毛渐的《开梅山诗并序》[10]中,对章淳这个屠杀少数民族的“功臣”纵情讴歌、立碑传颂,苏方因此而名埋深山[11]……
    由上述等等情况,加之昔日梅山的地理环境,交通阻塞,生产力低下等因素,使梅山文化“湮没千载,默然无闻”。
    二、关于确认问题
    历史的车轮驰骋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梅山文化终于在我国长江流域文化研讨会上被确认,《新民晚报))1989年8月26日版披露了这一消息:“传情记事全凭歌谣,祖师是个
倒立英雄——《梅山文化湮没千载今被确认》”。梅山文化的确认,是对否定梅山文化的旧观念、旧意识的全面冲击。
    梅山文化的确认,对上可告慰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对下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梅山子孙。
    然而,梅山文化的确认,并不意味着研讨的终结。由于历史渊源,致使当今社会忽视梅山文化现象依然严重,认为梅山文化是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与现代化风马牛不相及。在“确认”问题上心存忧虑,各持己见,甚至一厢情愿地去搞“圣诞节”,搞刘文彩的“庄园文化”,认为这就是中国的现代文明,殊不知这是丢掉了民族的特,丢掉了自己的根本。因此,梅山文化的确认、研讨,还只是开始,还有许多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做,这就需要我们边挖掘、边确认,清除尘垢,还其本来面目。
    梅山文化犹如一颗明珠,挖掘梅山文化,有其重要的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鉴于此,笔者近年来专此作过一些肤浅的调查、探讨,从学习、采访、收集资料等过程中初步认识到,研究梅山文化,意义有三。
    (一)梅山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它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结晶。
    据地质研究,在远古时代,梅山“蛮地”原本是汪洋大海,经地壳变迁,水面被高山、丘陵所取代,梅山地域从此出现了原始人,我们从安化出土的文物便可证实,如1988年在资江河边挖掘的旧石器时代的砍砸器、削刮器,考古专家鉴定距今约2万年的历史[12]。1989年在安化马路乡挖掘出土的石镞、石凿、石钻等磨制石器,距今也有五千年的历史,与仰韶文化同期,其时梅山已有苗人和瑶人。还有安化长塘乡古墓中挖掘的始于商代、盛于东周的青铜器、矛、锛等,可以证明,梅山“蛮”地早在远古时期就有先民在这块土地上生息。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当地民间的“斯茅子”文化中了解到梅山文化始于亘古洪荒的原始社会。
    梅城乡下的山地里有一种多年生植物,叫斯茅草,又名冬青,其茎叶可用来搭棚遮雨,干燥后可作引火柴,根可食,味甘清凉,可入药,有止血、清热、利尿之功效,主治咳嗽、吐血、热症等疾病[13]。因此当地人特别喜欢它,把它当做灵物崇拜,人们以斯茅草为服,桐叶当帽,红薯茎作耳环,围着火堆载歌载舞。这与1994年6月18日《湖南日报》刊发的“原始戏剧活化石茅古斯”所述的土家习俗内容异曲同工,土家人称“梅山”菩萨为猎神,
土家族的先民本系梅山的虎夷人,由此可见,“茅古斯”起源于梅山的“斯茅子”文化。因此,我们可以说,梅山文化起源于原始社会。
    (二)梅山文化自成体系,风貌独特,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我们说中国古代文化,大致可分为三大体系,一是以敦煌文化为主的宫庭文化体系;二是以中原文化为主的平原文化体系;三是以荆楚文化为主的湖乡文化体系。梅山文化则是荆楚文化的一大分支,它不仅具有荆楚文化的特,而且还有别于荆楚文化的属于自己的文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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