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农药(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种类很多,根据其毒性强弱分为高毒、中毒、低毒三类,我国目前常用有机磷农药的大鼠口服半数致死量(mg/kg)分别如下:对硫磷(1605)为3.5~15mg;内吸磷(1059)为4~10mg;甲拌磷(3911)为2.1~3.7mg;乙拌磷为
4mg;硫为5mg;磷胺为7.5mg(以上属高毒类)。敌敌畏为50~110mg;甲基对硫磷(甲基1065)为14~42mg;甲基内吸磷(甲基1059,4044)为80~130mg(以上属中毒类),为450~500mg;乐果为230~450mg;(4049,马拉松)为1800mg;二溴磷为430mg;杀螟松(杀螟硫磷)为250mg(以上属低毒类)。高毒类有
机磷农药少量接触即可中毒,低毒类大量进入体内亦可发生危害。人体对有机磷的中毒量、致死量差异很大,由消化道进入较一般浓度的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中毒症状重、发病急;但如吸入大量或浓度过高的有机磷农药,可在5分钟内发病,迅速致死。
1症状体征
2用药
3预防护理
4病理病因
5疾病诊断
6检查方法
7并发症
1症状体征
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与进入途径,农药性质,进入量和吸收量,人体的健康情况等均有密切关系,一般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若是吸入,口服高浓度或剧毒的有机磷农药,可在几分到十几分钟内出现症状以至死亡,皮肤接触中毒发病时
间较为缓慢,但可表现吸收后的严重症状,本类农药中毒早期或轻症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视物模糊,乏力等,病情较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并有瞳孔缩小,肌肉震颤,流泪,支气管分泌物增多,肺部有干,湿罗音和哮鸣音,腹痛,腹泻,意识恍惚,行路蹒跚,心动过缓,发热,寒战等,重症病例常有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心律异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发绀,呼吸困难,口,鼻冒沫甚至带有血液(肺水肿),惊厥,昏迷,大,小便失禁或尿潴留,四肢瘫痪,反射消失等,可因呼吸麻痹或伴循环衰竭而死亡,吸入中毒患者,呼吸道及眼部症状出现较早,口服中毒常先发生胃肠道症状,皮肤接触中毒则以局部出汗和邻近肌纤维收缩为最初表现,敌敌畏与皮肤接触处多出现红斑样改变,渐成水泡,患儿有瘙痒,烧灼感。
小儿有机磷中毒的临床表现有时很不典型:某些患儿主要表现为头痛,呕吐,幻视,抽搐,昏迷等神经系统症象;有些则主要表现为呕吐,腹痛,脱水等消化系统症象;另有一些中毒病儿以循环系统症象为主,如心率减慢或增快,血压下降,出现休克现象;也有些主要
表现呼吸系统症象,如发热,气喘,多痰以及肺部有干,湿罗音,哮鸣音等;偶有中毒病
儿仅以单项症状或体征为主要表现,如高热,腹痛,惊厥,肢体软瘫,行路不稳,以致倾跌,全身浮肿伴尿常规改变等,因此,临床有时误诊为脑炎,脑膜炎,急性胃肠炎,肠蛔虫病,中毒型痢疾,小儿或新生儿肺炎,肾炎,癫痫,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药物(如类,阿片类,氯丙嗪类,水合氯醛)中毒等。
对可疑病例,必须详尽询问与有机磷农药的接触史,对有关患儿的食(哺乳),宿,衣着,接触物及游玩场所等均须全面了解;细致检查小儿有无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特异体征,如瞳孔缩小(中毒早期可不出现,晚期瞳孔散大,偶有中毒病儿不出现瞳孔缩小,或在瞳孔缩小前有一过性散大),肌束震颤,分泌物增加如多汗,流涎,流泪,肺部罗音(急性肺水肿),皮肤出现红斑或水疱等,某些有机磷农药具有特殊的蒜臭味或芳香味。
根据实验室条件,酌做以下检查:
①检验患者的呕吐物或洗胃时初次抽取的胃内容物,以及呼吸道分泌物,可以证明有机磷化合物的存在。
②测定尿中的有机磷分解产物,可以作为接触毒物的指标,有些并可协助早期诊断。
③血液胆碱脂酶活力测定,如胆碱酯酶活力降低至正常人的80%以下,即有诊断意义,并可据此数值估计中毒程度的轻度及作为用药的参考,轻症患者血液胆碱酯酶活力降至正常人的70%~50%,中度者达50%~30%,重度者在30%以下,在农村和抢救现场,采用简便适用的溴麝香草酚蓝纸片比法,可在20分钟内测定胆碱酯酶活性的大致结果。
2用药
1、清除毒物,防止继续吸收
首先使病儿脱离中毒现场,尽快除去被毒物污染的衣、被、鞋、袜,用肥皂水、碱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皮肤(中毒时,用清水或1%食盐水清洗),特别要注意头发、指甲等处附藏的毒物。眼睛如受污染,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以后滴入1%阿托品溶液1滴。对口服中毒者若神志尚清,立即引吐,酌情选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在抢救现场中,如无以上液体,亦可暂以淡食盐水(约0.85%)或清水洗胃。中毒时,忌用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洗胃,因可使之变成比它毒性大10倍的敌敌畏。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乐果、杀螟松、亚胺硫磷、倍硫磷、稻瘟净等硫代磷酸酯类忌用高锰酸钾溶液等氧化剂洗胃,因硫代磷酸酯被氧化后
可增加毒性。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禁用油脂性泻剂。食入时间较久者,可作高位洗肠。应用活性碳血液灌流(HPA)可以清除血中有机磷毒物,对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有良好效果。
2、积极采取对症
保持病儿呼吸道通畅,消除口腔分泌物,必要时给氧。发生痉挛时,立即以针灸,或用短效的镇静剂,忌用和其他呼吸抑制剂以及茶碱、氨茶碱、琥珀酰胆碱、利血平、新斯的明、毒扁豆碱和吩噻嗪类剂。者除注射呼吸兴奋剂和人工呼吸外,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正压给氧。及时处理脑水肿和肺水肿,注意保护肝、肾功能。心脏骤停时速作体外心脏按压,并用1∶10000肾上腺素0.1ml/kg静脉注射,必要时可在心腔内注射阿托品。在静滴解毒剂同时适量输液,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的丢失,但须注意输液的量、速度和成分。在有肺水肿和脑水肿的征兆时,输液更应谨慎。严重病例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在抢救过程中还须注意营养、保暖、排尿、预防感染等问题,必要时适量输入新鲜血液或用换血疗法。
3、解毒药物的应用
在清除毒物及对症同时,必须应用解毒药物。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
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654 -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
②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物混合使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对敌敌畏及中毒,
效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
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应用,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期间,
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30%时,必须联合用药。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1)轻度中毒阿托品每次0.02~0.03mg/kg,口服或肌注;或用氯磷定每次15 mg/kg,肌注;或解磷定每次10~15mg/kg,加于5%~25%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缓慢注射。必要时,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4小时重复1次,至症状消失为止。一般1~2次即可。
(2)中度中毒
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阿托品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每30~6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次15~30mg/kg,静脉注射。每2~4小时可重复1次(剂量减半),症状好转后,逐渐减少药量及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则以阿托品为主,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15~30分钟1次,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延长间隔时间。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2:31: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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