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

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简称: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环保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中,环保设施的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委托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进场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协助其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交了《惠州炼油二期22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1.3验收过程简况
2014年11月,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开始建设,2018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颁布,根据该文件第十七条,自2017年10月1日起,竣工环保验收主体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变更为“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化工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本项目验收的技术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后,技术服务单位派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治理及排放、环保设施的建设及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乙烯工程》(HJ/T 406-2007)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二期22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监测方案专家咨询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和检查等内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按照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二期22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100万吨/年乙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
2019年5月25日,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成员有建设单位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SEI)、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等,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并特邀5名技术专家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勘察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的情况汇报,审阅了《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混炼机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二期工程自运行以来,按国家的要求办理了相关的环保手续,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的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设有HSEQ部,建立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及考核办法,对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污染防治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污染事故管理、环境监测管理、环保统计管理、环保信息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主要环保管理制度如下: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编制了《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二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进行了管理及处置规定,明确了事故等级及处置方式、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等,并根据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处理的培训及演练活动。项目应急预案已在原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2017-29。
(3)环境监测计划
公司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常规监测,监测内容如表2所示。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34: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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