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全面)

焊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焊接(切割)前,应先进行动火审查,确认焊接(切割)现场防火措施符合要求,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品,落实监护人员后,开具动火证。
2.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防砸的措施。
4.焊割现场及高空焊割作业下方,严禁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5.电焊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电焊机导线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电焊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带有热源或有油的物品上,不得利用建(构)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并不得将电焊机和
工件双重接地;严禁使用氧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7.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接头不得超过3 个,并应双线到位。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积。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应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应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8.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应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并不得在水工中冷却电焊钳。
9.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焊割机
10.当需焊割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并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宜用蒸汽、碱水冲洗,打开盖口,并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应灌满清水后进行焊割。
11.在容器内和管道内焊割时,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时,
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12.焊割铜、铝、锌、锡等有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割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3.当焊接预热焊件温度达150℃—700℃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的石棉服装和鞋、帽等。
14.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应铺设绝缘物品,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
15.电焊机应按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并应控制电焊机的温升。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6.当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7.交流电焊机应安装二次侧触电保护装置。
四十八、交直流电焊机
1.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线螺母、螺栓及其他部件完好齐全,不得松动或损坏。直流焊机换向器与电刷接触应良好。
2.当多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相互间距不应小于600mm,应逐台启动,并应使三相负载保持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不得串联。
3.移动电焊机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
4.调节焊机电流和极性开关应在卸除负荷后进行。
5.硅整流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初次级线圈不得用摇表测试。
6.长期停用的焊机启用时,应空载通电一定时间,进行干燥处理。
四十九、点焊机
1.作业前,应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
2.作业前,应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焊接电流的开关,调整好极数,再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
3.焊机通电后,应检查并确认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冷却系统、气路系统正常工作,不得有漏电现象。
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应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当控制箱长
期停用时,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更换闸流管前,应预热30min。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39: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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