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车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车队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1、目的:规范公司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车队有效运行。
   2、原则:一人一车,一车一卡,出车必登记,谁的车谁管理,谁违章谁负责,谁出事故谁承担,绩效考核,按制度奖惩。
   二、出车与收车
   1、驾驶员出车前须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和检查;
   2、收车后车队队长须对各车辆及《行车记录表》、《加油登记表》整理核查。
   三、行车登记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2、车队队长每一天对《行车记录表》进行核查整理,每周末统计一次,每月进行存档。。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须定期定点进行维修及保养,驾驶员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保养地点;
   2、车辆维修须由车队队长陪同或行政办另作安排。
车辆调度   五、备用金及报销
   1、车队备用金由车队队长统一管理,驾驶员每次出车费用报销须及时申报,做到一次一结;
   2、车队队长应对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做好登记工作。
   六、长途外勤管理
   1、驾驶员长途外勤由车队队长统一安排,采用轮换制;
   2、驾驶员长途外勤中,公司给予每餐五十元的外勤补助,此补助已包含早餐补助。
   七、车辆违章
   1、驾驶员谁开车谁违章谁负责;
   2、车队队长每周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景,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若驾驶员一个月内没有对车辆违章进行处理,公司从当月工资内扣除违章金额;
   3、驾驶员每月违章超过五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八、安全事故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须对车辆安全负全责;
   2、驾驶员每月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三次(含)以上者,或全年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十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车队队长:
   驾驶员: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车队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俭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回到,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景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职责制,对自我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仅有权负责自我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车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
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
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资料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能够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景,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理解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景,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景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资料,并附派车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3:30: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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