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白酒制造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
白酒制造行业(H1521)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体积分数)在18%~60%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 (二)企业类型
白酒企业按品牌影响力、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同分类如下:
1、按品牌影响力不同分为传统名牌、现代新品、优势综合、区域发展、区域退守5类。传统
名牌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厚重历史积淀,如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古井、二锅头等;现代新品型是采用定牌生产方式运作的新品牌,如小糊涂仙、金六福、浏阳河等;优势综合型是有一定历史根基,既有传统名酒优势、也具备现代商业运作模式的品牌,如口子、种子等;区域发展型是将目标定位于一定区域的品牌,如皖酒、双轮、迎驾等;区域退守型是随市场竞争加剧而退守的区域性品牌,如汾酒、孔府家等。
2、按生产工艺不同分为自酿、外购及自酿加外购生产3类企业。一般而言,小酒厂不具备酿酒条件,多为外购原酒或酒精勾兑生产;我省年销量在万吨以上的迎驾贡、口子酒、古井贡、金种子、双轮、文王、皖酒等7家企业均在不同程度上有外购酒液补充自酿产量不足的情形。
3、按企业生产规模大小分为大中型酒厂、小酒厂2类:年产1000吨以上为大中型酒厂,年产1000吨以下为小酒厂。2009年,我省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量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有12家,当年共销售白酒14.99万吨;年销售1000吨以下的一般纳税人小酒厂有41家,当年实现销售5743吨。
(三)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指标
白酒按酿造工艺不同分为大曲酒和小曲酒两种,大曲酒是指以小麦为原料的曲药酿制的白酒,小曲酒是指以麦麸为原料的曲药酿制的白酒。大曲酒一般采用多种粮食酿制,小曲酒一般采用单一粮食酿造。我省白酒产品基本为大曲酒类,采用固态法生产,以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等多种粮食按一定比例酿制。
大曲酒的工艺流程为:原料→粉碎→发酵→蒸馏→储存→勾调→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成品。
1、原料预处理
将原料粮粉碎后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按照浓香型白酒混蒸混烧的方法进行配醅。相关设备有粉碎机、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螺旋式输送机、送风设备等。目前我省普遍采用的五粮工艺,其配比关系大致如下:
品 名 | 高 粱 | 大 米 | 糯 米 | 小 麦 | 玉 米 |
配 方 | 36% | 22% | 18% | 1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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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盒
2、入窖发酵
粮食与糠壳、曲药的混和物在窖池中发酵,大厂使用水泥发酵池、小厂使用陶缸等,窖池大小一般介于10—30立方米。每立方米可容纳粮食200斤左右,糠壳按粮食重量的18%-25%配合,曲药按粮食重量的22%-30%配合。发酵时间一般为40~90天不等,一般而言,发酵时间与酒质成正比关系。
5、蒸酒
蒸酒是对发酵成熟的醅料进行蒸煮,将醅中的酒精、水、高级醇、酸类等有效成分蒸发为蒸汽,冷却即可得到白酒。蒸馏过程中最先蒸馏出来的酒与中间过程或最后蒸馏出来的酒口味不同。最先蒸馏出来的称为“头酒”,最后蒸馏出来的酒称为“尾酒”。这两部分酒水分、杂质较多,一般作为调香勾兑或续蒸之用。
单位原粮所能酿出酒的比率称之为出酒率,出酒率是企业考核生产班组的重要指标。大曲酒出酒率介于35%-42%之间,出酒率与发酵期呈反相关关系,发酵期每延长20天,出酒率将下降1个百分点。
出酒率指标 产品名称 | 投入每斤原料粮 (五粮工艺) |
半成品原酒(60°原酒以上) | 3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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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徽XX酒业公司为例,该公司对生产班组“优质酒得率”(即出酒率)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下限定为35%。 6、原酒储存
中间过程蒸馏出来的酒,根据酒质不同,经检验后确定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档(也有企业按特级、甲级、乙级等划分级别),作为原酒入库,储存在酒池、酒罐或酒坛内,贮酒时间数月乃至数十年不等。
7、成品酒勾调
成品酒的勾调是指用储存期数月乃至5年、10年或20年等时间不同的原酒,按照白酒产品档次高低、香型、度数不同,在勾兑池中采用不同勾兑工艺进行加浆降度生产成品酒。
60.5度原酒勾兑各种度数白酒的主要加浆系数见下表:
目标度数 | 加浆系数 | 目标度数 | 加浆系数 | 目标度数 | 加浆系数 |
28度 | 1.2955 | 39度 | 0.6226 | 50度 | 0.2395 |
29度 | 1.2134 | 40度 | 0.5793 | 51度 | 0.2126 |
30度 | 1.1369 | 41度 | 0.5382 | 52度 | 0.1869 |
31度 | 1.0656 | 42度 | 0.4987 | 53度 | 0.1612 |
32度 | 0.9981 | 43度 | 0.4612 | 54度 | 0.1378 |
33度 | 0.9349 | 44度 | 0.4256 | 55度 | 0.1147 |
34度 | 0.8755 | 45度 | 0.3913 | 56度 | 0.0922 |
35度 | 0.8191 | 46度 | 0.3582 | 57度 | 0.0704 |
36度 | 0.766 | 47度 | 0.3267 | 58度 | 0.0495 |
37度 | 0.7158 | 48度 | 0.2966 | 59度 | 0.0292 |
38度 | 0.6679 | 49度 | 0.26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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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浆系数是指基础酒在勾兑为成品酒的过程中,降度后的酒与基础酒的重量比例关系。
加浆系数=目标度数白酒重量÷基础酒重量-1
8、灌装及包装成品
包装车间按生产通知要求从勾兑好的成品池中抽取产品酒到大罐中,采用自动化生产线进行成品酒装瓶、包装成品。包装物损耗指标见下表:
指 标包装物名称 | 损耗率 |
新 瓶 | 5% |
旧 瓶 | 20% |
商 标 | 2% |
瓶 盖 | 2% |
酒 盒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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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徽XX酒业公司为例,该公司全部采用新瓶装酒、不回收旧瓶使用(原因是旧瓶损耗率高及卫生指标难以控制),该公司对包装车间瓶损率、盒损率两项指标按班次进行考核,即通过考核其产量消耗指标,瓶损指标为2%、盒损指标为3%。
(四)营销方式
1、大型白酒制造企业生产营销模式
(1)按销售公司级次及市场区域管理方式分为一级代理、多级代理、多公司代理三类。
“一对一”的一级代理商营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个总代理销售公司,负责生产厂全部白酒品牌在全国市场的营销,包括对全国各区域市场的开拓、各地经销商的管理、服务等业务。
多级代理营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个一级代理销售公司,在一级销售公司下再设置二级乃至三级销售公司,分别负责各品牌白酒在不同地域的市场营销。与“一对一”一级代理模式比较,不同之处是关联交易行为更加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