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件强制性认证范围及取样方法

2019年第12期广东化工
第46卷总第398期www.gdchem·95·汽车内饰件强制性认证范围及取样方法
陈英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401122)
The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Scope and Sampling Methods for Automotive
Interior Trim
Chen Ying
(China Automotive Engineering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Chongqing401122,China)
Abstract:The article summarises CCC certification scope and political requirements for automobile inter
ior trim,as well as introducing sampling method of horizontal flammability test on the interior trim based upon mandatory standard GB8410-2006,and followed by supplementary on sampling situation which is not involved in the standard.
Keywords:automotive interior trim;CCC certification;sampling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了人们仅次于建筑室内的第二个重要活动空间,因此,汽车制造企业开始使用各种内饰材料来优化车内环境,以满足人们对舒适性和功能性的需要。
内饰材料的种类很多,大致可分为四种:塑料类、泡沫类、橡胶类、纤维纺织及皮革类,这些单一或层积复合材料组成了汽车内饰件,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它任何室内有机材料,包括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
汽车内饰件分布在车舱内各个位置,与人体紧密接触,当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电路短路、机械故障、其它人为原因(打火机、香烟等)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在发生火灾后,这些材料燃烧产生的火焰、烟雾、烟毒等会对乘员造成致命伤害,尤其是客车起火还会造成严重的死伤事件。出于保护乘员的目的,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水平燃烧、垂直燃烧、氧指数、烟密度等级、产烟特性、烟毒性等标
准。其中,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为强制性标准,汽车内饰件也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制定了CNCA-C11-09: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希望以此控制汽车内饰件的燃烧速率,争取乘客的逃生时间,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企业在进行CCC认证时,首先要判断产品是否需要认证,相关的政策文件很多,却没有完整系统的综述。而试验人员接到样品后,则需要判断产品上哪些部位该取样哪些不该取,虽然GB 8410-2006标准尽可能地描述了各种情况,但由于汽车内饰件的形
状、材料组成、尺寸等具有多样性,从业者还是会常常感到困惑。以下将针对目前CCC认证政策及强制性标准GB8410-2006的要求,总结汽车内饰件的CCC认证范围及水平燃烧试验的取样方法。
本文把检测机构收到的来自于生产厂、受检单位、抽样机构或委托人等用于检测的受试件称为样品,把从样品上截取的用于试验的样块称为试样。
1CCC认证产品范围
(1)需进行CCC认证的汽车内饰件是指安装于M、N、O类汽车内下述位置,由有机材料或有机复合材料制成的,并符合标准试样尺寸(长356mm,宽100mm)的内饰件,包括:乘客舱、驾驶舱和行李舱内的内饰件;发动机舱内使用的隔热内饰件;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其发动机舱使用的隔音材料。[1]
(2)座椅护面和所有小于标准样品尺寸(356mm×100mm)的内饰件产品自2012年8月13日起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如:密封条、装饰条、音响喇叭罩盖、车内灯以及地板、座椅护面、门内护板、前围/侧围/后围护板、车顶棚上的小内饰件等。[2]
(3)发动机舱内的内饰,如企业声明不是隔音、隔热材料,可不进行CCC认证,但发动机舱与乘客舱、发动机舱与行李舱之间安装的材料不论声明与否都应视为隔热材料。[3]
(4)已随汽车座椅及头枕、汽车安全带等产品一起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内饰件,可视为满足内饰CCC规则的要求,不用再单独按内饰件CCC要求认证,这些件只作为座椅或安全带生产企业的关键件来控制。但是,公交车的座椅则需要按内饰件CCC要求认证。[3]
(5)不属于CCC范围的产品有:乘客舱、驾驶舱和行李舱的内表面起13mm以上的内饰件;专为汽车使用、具有专门设计和安装结构的电气电子等功能性产品(如安全气囊、速度里程等仪表、方向盘、DVD/音响等音视频装置、触屏、空调、车载冰箱、车内照明灯具等);工厂内的半成品;便携式器具、工具包及其内装物;非整车设计的选装或替换性内饰件(如超市采购的座垫、脚垫等);车辆或部件销售前的包装及保护材料(如保护塑料贴膜等)。
[3]
2CCC认证产品尺寸要求[3]
(1)标准试样尺寸(长356mm,宽100mm)原则上是指产品的最大投影尺寸(长×宽),而不是指从样品上取下的试样尺寸。所以,外形尺寸满足356mm×100mm的汽车内饰件才可以申请CCC认证。具体操作时,可制作一块标准尺寸的样块模板,将其置于成品表面,无论此模板如何放置,只要任一部分可放置下模板,那么这个产品需要进行CCC认证。
(2)对产品可展开(如卷起的窗帘/遮阳帘、遮盖罩、真皮装饰件等)的,按展开尺寸计算。
(3)对总成型式的产品(如门护板、仪表板等),只要总成产品尺寸满足即可。
(4)对样品上有孔洞的情况,可以认为把孔洞都填满或覆盖上后,再用标准模板进行测量,确认是否能满足标准尺寸。但是,如果单个孔洞的面积超过内饰件整体面积的50%时,则围成孔洞的各边(或部分)应分别测量,若所有边(或部分)都不能满足标准模板的尺寸要求,那么这个产品也不需要3C认证。
(5)对符合CCC认证产品尺寸要求的内饰件,应按前述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3试样尺寸要求
3.1标准试样
长356mm,宽100mm,厚度为样品厚度,但不超过13mm。如图1[4]。
[收稿日期]2019-04-30
[作者简介]陈英(1970-),女,重庆人,大学专科,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汽车内饰材料的检测。
广东化工2019年第12期·96·www.gdchem第46卷总第398期
图1标准试样
Fig.1Standard Sample
3.2非标准试样
3.2.1如果试样宽度在(3~60)mm,长度应为356mm,厚度为样品厚度,但不超过13mm。
3.2.2如果试样宽度大于60mm,长度应至少为138mm,厚度为样品厚度,但不超过13mm。
3.3当试样宽度介于3~60mm且长度小于356mm、或试样宽度大于60mm且长度小于138mm、或试样宽度小于3mm、或试样拱高超过13mm时,不能直接按GB8410-2006进行试验,按标准要求,可用此材料同工艺制作标准试样,厚度取样品的最小厚度且不超过13mm。但是,此试验结果不能用于鉴定、认证等,且必须在试验报告中注明制样情况。所以,此情况在法规认证时就不需取样,但要在检验报告里对样品情况进行完整描述,并注明该区域或块“不足取样”。
3.4以不同种类材料进行燃烧性能比较时,试样必须具有相同尺寸(长、宽、厚)。通常取样时必须使试样沿全长有相同的横截面。
4取样方法
水平燃烧特性的法规认证检验,需从样品上截取至少5块满足上述尺寸要求的同材料样块,组成一组试样。
(1)整体为单一材料(如PVC革地毯)或层积复合材料(如PVC+PU+底布的座椅面料)的样品,取一组试样。
(2)如果样品由若干层叠合而成,但又不属于层积复合材料,则应由暴露面起13mm厚之内所有各层单一材料分别取样。取样示例见图2,材料A与材料B之间分界面未粘接,材料A单独进行试验。材料B在厚度13mm以内,且与材料C紧密结合,所以材料B、C应作为层积复合材料,切取13mm进行试验。[4]
(3)如果样品有多个不同材料的块(如有PVC嵌饰板、PP地图袋的门内饰板),该区域或块应分别取一组试样。不同的区域或块的材料若相同,则总共只取一组同材料试样。
(4)当区域或块的尺寸无法满足取样要求时,应不取样,但要在报告里对样品情况进行完整描述,并注
明该区域或块“不足取样”。
(5)无论各向同性材料或各向异性材料,只要在任一方向上能取到满足尺寸的样块,即可以取样得到一组试样。也就是说,在不同方向上都可截取试样,而不是只分为横竖或经纬二个方向。
(6)若样品的厚度大于13mm,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试样厚度为13mm。
(7)若样品厚度不均匀一致,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试样厚度统一为最薄部分厚度。
(8)若样品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应尽可能取平整部分,且试样拱高不超过13mm。
(9)对样品上的零件的材料相同但原材料供应商不同的情况,建议应分别取样。
图2取样示例Fig.2Illustrative Example
5结束语
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汽车内饰件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5]但是,不管是按既有方式进行认证还是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取样都是燃烧试验的关键步骤,是否取样,以及取样的位置、方向、尺寸等对燃烧特性的结果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汽车内饰件由于
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成火时的火源等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不可避免地与标准中规定的单纯的试验条件有差别,虽然不能用该标准方法的试验结果反映车内真实的燃烧情况,但可以依此控制汽车制造商的质量,为驾乘人员争取逃生时间,所以,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作为强制性标准被广泛采用,有其积极意义。本文对汽车内饰件的CCC认证范围和取样方法进行了总结,供广大同行参考。
参考文献
[1]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45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2]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117号联合公告《关于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3]TC11-2015-02.2014版车辆零部件产品CCC规则部分要求的解释.
车座头枕
[4]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S].
[5]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1号公告《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文文献格式:陈英.汽车内饰件强制性认证范围及取样方法[J].广东化工,2019,46(12):95-96)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7:30: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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