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
为有序推进各单位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期建成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新模式,构建依法规范、全民均享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建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核实事项,整合审批职能,规范审批程序,明确进驻人员,加快推进进驻工作,确保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按期建成,实行“一厅式办理”,有效解决企业和众“办事难”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凡涉及企业和众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受理。
(二)“三不变”原则。凡进驻“中心”的单位主体职能不变,资金归属不变,人员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三)办事公开原则。凡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均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申请示范文本等,方便服务对象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一管理原则。凡进驻“中心”的人员应服从“中心”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派出单位指导和安排。
三、进驻单位事项和人员
(一)进驻单位。根据前期调研摸底情况,初步确定39个单位进驻“中心”,按照事项受理量较多的单位进驻专属服务窗口,受理量较少的进驻综合服务窗口,统筹安排,分别设立专属窗口104个、综合窗口9个。
1.专属服务窗口(进驻单位22个,设104个窗口):市人社局(4个窗口)、市社保局(14个窗口)、市人才中心(6个窗口)、市民政局(1个窗口)、市建设局(1个窗口)、市城
管局(2个窗口)、市自来水公司(2个窗口)、市燃气公司(2个窗口)、市交通局(3个窗口)、市药监局(3个窗口)、市工商质监局(1个窗口)、市公积金中心(8个窗口)、市国税局(3个窗口)、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4个窗口)、X区国税局(14个窗口)、市地税局(5个窗口)、X区地税局(12个窗口)、市养老经办处(3个窗口)、市供电局(1个窗口)、市人行(2个窗口)、市区共享单车办卡中心(1个窗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2个窗口)。
2.综合服务窗口(进驻单位17个,设9个窗口):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招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
(二)进驻事项。进驻“中心”受理事项共29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93项,公共服务类102项(见附件1)。
(三)进驻人员。各单位根据事项审批需要,原则上确定进驻1名首席代表、若干名后台工作人员。专属服务窗口,每个窗口前台安排1人,前台设AB岗,A岗人员为常驻“中心”人员,B岗为A岗替补;综合服务窗口,每个单位安排1人。
服务评价器
四、设施配备
(一)“中心”统一配备(安装),供各进驻单位免费使用的。
1.办公设施:“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为窗口前台提供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电子评价器等,为窗口前台及后台办公室提供办公桌椅、文件柜、资料架等;
2.软件设施:“中心”为窗口电脑安装内部管理系统软件、办公软件(Windows、Office、WPS等),其他软件由进驻单位自行下载安装或购买;
3.其他:“中心”为进驻人员统一定制工服,人员若发生变更,新进驻人员的服装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中心”统一配备(安装),费用由各进驻单位负责的。
1.“中心”统一办理报装办公电话,入各单位户名,相关费用各单位自理;
2.“中心”统一开通互联网和政务内外网,各单位负责开通业务专网,费用自理。
(三)各进驻单位负责配置的。
1.各窗口后台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及专用办公设备等;
2.“中心”负责制定《办事服务指南》样式,各进驻单位自行按需印制。
五、进驻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印发《进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进驻工作。
(二)6月底前,明确进驻“中心”首席代表、窗口前后台人员,并上报工作人员有关信息(见附件2、3、4、5)。
(三)7月底前,明确各单位进驻“中心”具体办公区域,完成进驻人员业务知识、政务礼仪、电子审批系统培训等工作。
(四)8月“中心”试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切实转变工
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单位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进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做好事项梳理核实、审批职能整合、人员进驻等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协调沟通有关事宜。要认真梳理核实事项,确保事项无遗漏、不重叠、无差错,所有进驻事项,均要编制详实的《办事服务指南》;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建立起一套与“中心”运作程序衔接的模式,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切实做到“即来即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中心”工作,窗口前台进驻人员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中心”工作未满2年的,不得更换;各单位要明确驻“中心”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负责窗口人员日常管理、事项审批协调办理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支持、不配合进驻工作或敷衍塞责、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0:37: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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