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办事众满意度,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评价原则
(一)自愿真实。每个办事企业和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强迫或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
(二)公开透明。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过程中,切实保障被评价对象和评价主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力求通过监督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三)客观公正。通过明察暗访、考核督查等方式,对全县政务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客观评价,客观反映服务现状和水平。
(四)分类评价。区分不同被评价对象,根据其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设定评价指标和权重,增强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目标
建立以企业和众办事体验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县、乡镇(街道)二级政务服务机构(含服务大厅、分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平台、移动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按照区市建立的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评价统一汇集、分析和管理,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考核全流程衔接,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服务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使办事企业和众在政务服务领域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政务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评价体系及具体内容
(一)建立健全事项管理标准体系。
1.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管理机制。按照《***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157号),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标准化管理,对照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逐级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逐项编制、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受理单位、办理渠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评价渠道等要素,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
办理。落实区市事项清单更新机制,保证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匹配,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国家和自治区、***市的相统一,实施全县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实时更新、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编办、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各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
2.建立审批服务便民化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银党办〔2018〕70号),推进服务办理便捷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现场服务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合理设置服务标识和办事窗口,推行大厅“综合窗
口”服务。拓展网上办事“一网式”、自助终端服务“一柜式”、移动端“一掌式”等多元化办事渠道。完善网上服务规范,配合区市健全网上预约、申报、审批服务等流程,提供网上咨询服务,确保企业和众网上办事流程清晰、操作便捷、沟通顺畅,增强众“掌上办、网上办”的吸引力和体验感。持续压减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全面推行“四减一优一透明”(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增透明),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进而实现“零跑路”。区分不同种类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原则上杜绝超期办理情况
发生,确需延期办理的,要公开说明理由。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各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二)建立健全全方位评价渠道。
1.实现线下“一次一评”。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根据区市统一安排接入宁夏政务服务网(***站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企业和众每办一件事对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进行自主评价一次,窗口工作人员每次提供服务后要主动提示评价人进行评价,不断提高参评率。对于未当场评价的办件,企业和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评价。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
应提供书面评价意见薄。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各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2.引导线上“一事一评”。运用线上宁夏政务服务网(***站点)、我的宁夏APP等平台设置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引导办事众对所有“掌上办、网上办”事项进行评价。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各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3.接受社会“综合点评”。县级政务大厅、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好差评”意见箱或意见簿,公布、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各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4.开展“监督查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调查。对新出台的利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直接关系企业和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事项的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众,开展回访调查,出并解决政务服务难点、堵点问题,把调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及改进服务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各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三)建立健全“好差评”评价体系。
服务评价器
1.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构建覆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体系。依托审批系统,服务事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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