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的关键举措,为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明了方向。2019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一体化平台建设作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新方式、新渠道、新载体,全方位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其社
会认知度和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发展成效
总体来看,2019年各地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有显著提升,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平台体系横纵贯通,全国“一张网”整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019年5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联通32个地区和46个国务院部门,标志着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建设统一工作部署,32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已经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面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水平显著提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显著提升。评估指数显示,2019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和五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指数为“非常高”的地区从2016年的3个地区增加到2019年的8个地区,指数为“高”的地区从2016年的9个地区增加到2019年的15个地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为“低”的地区首次为零。数据显示,2019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指数增幅较大的地区,基本为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调研发现,2019年,河南、河北、湖北、内蒙古和西藏等地区充分利用一体化
平台的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优势,发挥“后发优势”,以一体化提升服务普惠化,政务服务覆盖和普及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是在线服务“村村通”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19年12月底,31个省级政府全部构建了覆盖省、市、县三级以上的政务服务平台,其中21个地区已实现了省、市、县、乡、村服务五级覆盖,比2018年增加了9个地区,一体化整体服务成效凸显。
三是服务精细化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全国32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省级1804个部门
6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52973项,比2018年增加了9676项,增幅达22.35%。省级依申请服务事项从2018年的平均1353项提升至2019年的1655项,政府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的有效供给与企业众需求不充分、不均衡的矛盾得到一定缓解。
四是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各地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数据显示,23个地区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围绕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等环节,构建“好差评”闭环评价流程。30个地区按照一体化平台统一评价等级要求,通过整合对接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建设了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了多渠道(PC 端、短信、App、小程序、实体大厅评价器)服务评价。26个地区实现了与国家平台“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17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好差评”全覆盖。
(二)“一网通办”全面加速,企业和众在线办事获得感明显提升
全面推动“一网通办”是驱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19年,各地区高度重视并探索推动服务为先的数字政府改革,将其作为引领数字化时代政府改革与服务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政务服务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政务服务平台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各地区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区域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标杆,以网上服务打造便企利民贴心服务的新名片,政务服务平台品牌的辨识度、知晓度、美誉度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已经成为企业和众办事的主要渠道。数据显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300余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一大批高频热点服务应用的标准化服务,不断满足企业和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政务服务需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32个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数量为3.39亿人,比2018年增长7300万人,全国9.04亿网民中,平均每3个网民中就有1个为一体化平台用户。
二是减审批优服务成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百姓的痛点就是改革的着力点,不少地区从众反映强烈的办事“环节多、跑动多、收费多、材料多”问题着手,化繁为简,将“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目标,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在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平均承诺时限压缩42.82%,98.32%的事项实现网上可办,82.13%的事项实现网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服务评价器
34.55%的事项实现了网上审批和“零跑动”。
三是制约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的基础性问题得到初步破解。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用户
通、系统通、数据通、信用通、业务通”一体化的“五通”建设,以数据共享破解“三难”堵点,提升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的协同能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公共支撑,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各部门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也促进了政务服务平台逐步从分头建设向统筹建设、从信息孤岛到协同共享转变。32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建成省级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并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互信互认,国家平台累计向地方部门提供身份认证核验服务4.88亿次,支撑企业登记实名核验384.21万次,32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依申请事项单点登录比例达到66.39%。“一次注册,全网通行”全面推行,网上办事重复注册问题得到初步破解。
(三)数据枢纽作用凸显,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响应机制日趋完善
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关键,在于一体化平台所需数据按要求互通共享。随着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通过建立有效的数据供需匹配机制,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投诉建议、统一“好差评”、统一用户服务、统一搜索服务的“七个统一”服务,全国政务服务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不断加强,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共享效率得到提升,数据汇聚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
一是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得到明确。2019年4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为推动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在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汇聚成效明显。国家一体化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基本建成,梳理了各地区各部门证照类型897种,已汇聚861种,占比96%,证照目录总量达31.50亿条,为电子证照“一个证照、全国互认”提供了数据基础支撑。
三是数据服务响应能力显著提升。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系列电子证照技术规范、应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营业执照、结婚证、残疾人证等35种全国性电子证照标准,推动解决各地电子证照样式标准不统一、互认难、应用难问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统一受理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已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部目录资源,可提供共享目录59.40万条,累计为地方部门提供接口查询和核验服务54.77亿余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平台积极推动超5亿条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汇聚,累计为地方部门提供疫情接口服务21.15亿余次、核酸检查服务11.26亿次。(四)移动服务全面开展,移动端驱动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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