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中心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标准版)

内镜中心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做好内镜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内镜诊疗和清洗消毒人员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在诊疗过程中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实行标准预防,要把所有检查者看作是感染源,每位患者的分泌物、血液、粪便及污染的器械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3.在内镜操作时除要戴口罩、帽子、手套,穿隔离衣外,对特殊感染(HIV-抗体、HBs抗原阳性)的患者或预计有飞沫、血液、体液喷溅的操作,应带护目镜或面罩,清洗消毒时要戴橡胶防护手套、防渗透围裙等,最大限度保护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双向安全。
4.消毒剂如不慎溅到皮肤上或眼睛里,立即用清洁流水反复冲洗;禁止一切危险行为。禁止用双手分离污染的针头和注射器及回套针帽;禁止直接接触医疗垃圾;洗消操作时佩戴防护面罩、戴手套、帽子、口罩、穿防渗透工作服。行ERCP配合时置铅屏、穿铅衣、戴铅帽和脖套,必要时戴护目镜。
5.下班前除严格洗手外,还要用高效消毒剂泡手,减少感染机会。
防护套6.可将紫外线的消毒时间设为下班后的固定时间,以减少其损害。
7.内镜室医务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筛查经常接触容易传染的病原体,包括乙肝、幽门螺杆菌等。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2:25: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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