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非标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文件模板

非标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文件模板
    1、关于本文件
    2、厂家资力
    3、投标方义务
    4、对投标商前期技术文件要求
    5、工艺总体要求
    6、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7.备件选型
    8.安装调试
    9、验收
    10、保全准备
    11.售后服务
    1、关于本文件
    1.1目的
    为控制厂家及其设备、工装产品的基本准入门槛,采购优良品质的设备,使公司采购的设备以最高的综合效率运行,特编制本文件。
    1.2在厂商资源可选择的前提下,设备供货商及其产品必须满足本标准对供货商的要求,方可参加轿车公司项目的投标。
    1.3本文件也用于轿车公司设备采购技术协议编制参考,除非设备差异性限制,原则按照本文件限定条件执行。
    1.4设备采购必须首先满足本标准。
    1.4.1在满足:
    1)工艺条件;
    2)设备的基本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
    3)综合成本最低;
    的基础上进行厂商和产品选择。
    1.4.2所谓的综合成本最低是指:
    1)一次性采购成本;
    2)综合保养、维护成本;
    3)使用人工成本;
  4)设备品质不良造成的生产间接损失,包括效率损失和产品质量损失; 等各类因设备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成本的总和最低。
    1.5本文件适用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设备、工装、夹具采购。
    1.6本文件为技术标准,不包含商务标准,商务条件遵守公司现行采购流程。
    1.7本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将根据设备技术发展,定期进行更新。
    2、厂家资力
    2.1基本条件
    2.1.1投标方应具备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核准营业的所有相关资格文件。
    2.1.2特种设备,凡国家限定必须取得特定资力证明方能制造的,供货方需取得相关证明。
    2.1.3近3年内,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两套(含两套)以上同行业、同类设备制造经历,所制造设备必须正常运行达一年以上。
    2.1.4除国外设备、工装外,国内设备、工装原则上不接受代理投标,投标商和制造商必须是同一法人。
    2.1.5投标商必须具备主体结构的制造能力,不得把设备主体委托第三方制造,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制造的,将视为废标,并追讨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1.6分结构、总成必须委托第三方的,第三方也必须满足本文件要求,并获得甲方认可。
非标夹具
    2.1.7投标方必须拥有正规工程的管理经验和相关人员,具备完善的工程管理流程和制度,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标准。
    2.1.8投标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以保证足够的工程实施能力,并按计划时间交付工程或产品。
    2.1.9投标方的所有同类设备在中国国内未出现过不良使用记录。如用户投诉、非正常停产等。
    2.2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2.2.1所有可以证明以上资力的,由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书面证照复印件。
    2.2.2证明以上资力的照片等图片资料。
    2.2.3国内外同类设备的业绩清单。
    2.2.4其它可资取信的资料。
    3、投标方义务
    3.1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2投标方必须确保所提供技术文件、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被证实的,视为废标。
    3.3投标方必须确保使用甲方提供的项目文件、资料时,只用于与投标项目相关的设计、试验,不得转移用途,并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如违反约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4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甲方提供的招标资料及技术要求,对上述要求任何一项存在异议时,必须在开标前澄清,并在投标文件中正确对应。定标前,甲方不接受开标后的针对工艺总体要求任何变更,否则视为废标。
    4、对投标商前期技术文件要求
    4.1投标方应在满足或高于甲方技术协议全部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投标方投标总价格应包含技术协议要求的全部内容。如投标方将技术协议要求的设备、配置及其它附属部分,以选择项或其它形式欺骗报价,招标方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拒绝替代方案。
    4.2投标方应针对甲方技术协议各项技术要求逐项对应说明,并将差异注明。如有替代方案需要详细说明,任何替代方案必须经过招标方评价确认其能够满足或高于技术协议全部技术要求。
    4.3有选择项标记的内容必须单独报价并附相关的说明。
    4.4技术协议只针对设备主要功能给出相关技术要求,未约定处,投标方必须保证设备各个部分功能齐全、操作方便,且这部分价格应该包含在报价中。
    4.5投标方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方招标文件响应说明部分制作格式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每项要求的下方,进行逐项对应注明“满足”或“不满足”,并不得漏项,否则将视漏项视为“不满足”,必要时必须从技术角度详细说明。
    4.6对于投标方明确提出的技术特性、参数及设备特殊结构等,要求进行技术说明和提
供佐证材料的,必须附有必要的图片、表格和实际应用等资料作为说明依据。否则招标方一律不予采信。招标方拒绝接受任何没有科学依据的经验类比或推断。
    4.7有碍甲方正确理解的复杂技术结构或方案,投标文件需要包含必要的详细技术说明。
    4.8甲方招标文件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是所要签订合同的一部分,当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
  4.9投标商为国内厂商时,投标文件、技术资料必须以中文形式提供。投标商为国外厂商时,需以中文或中、英文对照提供。预使用其它语种的,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4.10招标文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描述时,如出现歧义,则以中文为准。
    4.11使用元件的最终选型清单,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由甲方确认。
    4.12在合同签定后两周内,乙方提出项目设计、采购、制造、预验、交货、装调、验收等的详细进度表,交甲方确认,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
    4.13在合同正式签定的最迟一个月内,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方案、设计总图、选型详单等可以真实反应制造方案的设计资料,反馈甲方确认。在和合同不抵触时,甲方有权利对设计方案提出异议,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变更。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49: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36669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投标   技术   设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