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性危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快速反应的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影响,保障网络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云和县司法局办公网络、门户网站、综合办公系统、审批系统以及其它应用系统发生突发性危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四条 以人为本,加强预防;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第五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危害事件,是指因自然或人为活动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等紧急事件.
一、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划分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地震、台风、雷电、火灾等),事故灾难(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和人为破坏(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渗透等破坏活动。
二、事件分级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网络安全事件管理 1.Ⅰ级(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单位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文化云和县司法局的控制能力,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Ⅱ级(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单位性瘫痪,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Ⅲ级(较大)。某一部分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社会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社会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社会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 在云和县司法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云和县司法局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有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决策指挥。 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小组
组长:云和县司法局副组长:云和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领导、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其它成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具体名单根据工作和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公布。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告知办公室和办公室.
第七条 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里领导小组的职责:研究制定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全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相关部门职责:
1、 办公室:
1)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和督促全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负责全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指导全云和县司法局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2、 办公室
1)负责应急期间交通、电力、通讯、后勤等保障工作。
2)负责应急期间重要信息上报工作.
3) 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
3、人事处:负责对云和县司法局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
网络管理员:
1)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预警。
2)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 监测与预防
第九条 网络管理员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
断和持续监测,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条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1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应急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预警级别。
对发生和可能发生Ⅰ级或Ⅱ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迅速召开应急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确定指挥人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还应根据实际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危害警报解除。
对需要向经信委、云和县司法局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取支援.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网络管理员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向云和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报告。
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急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动态,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