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录播教室及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C-G--GXJX |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v)、中国政府采购网(v)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投标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天,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天。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形式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guilin)自行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投标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 ||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 |
. | 投标文件装订 |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 |
. | 投标人公章 |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
. |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电子版”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 |
. | 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 项目名称:录播教室及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C-G--GXJX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 |
. |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至 时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单独包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盒、箱)中。 |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北区)号开标室开标。 | |
.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北区)开标; |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人。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 |
中标人信用 信息查询 |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v)、中国政府采购网(v)等; ()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v)、中国政府采购网(v)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 ||
. .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信息,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 |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26: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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