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接口规范》(简称“数据接口规范”)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本文档分为六部分。 前言简介本规范各部分的内容。
报文规范规定了本规范中报文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数据处理原则、文件命名原则、报文文件的结构和种类。 数据采集要求规定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数据的范围、频率以及文件传送方式。 公积金信息采集报文和公积金信息删除报文中规定了公积金中心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采集报文和删除报文的具体数据项以及对数据项的描述和约束。
公积金信息反馈报文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公积金中心反馈内容的具体数据项以及对数据项的描述和约束。
附录包含公积金信息采集接口规范的代码表、数据校验规则。
本接口规范适用于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报文交换的公积金机构及公积金部门的数据处理。文档的主要读者有:拟建系统用户、系统设计人员、系统编码人员、项目经理、系统测试人员、项目监理人员。
2报文规范
2.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1报文
由报文头、报文体构成的,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的数据集合体。
2.1.2报文文件
包含报文的数据文件。
本规范中报文文件与报文是一对一的关系。
2.1.3段
一个已标识、命名和结构化的、在功能上相互关联的复合数据元和/个人信息系统或独立数据元的集合。段有各自固定的长度。
本规范中段为基础段。
2.1.4信息记录
数据采集的基本信息单位,包含报送机构一笔业务的有关数据。
本规范中的信息记录由基础段组成。
2.1.5报文头
每个报文必须包含且只包含一个报文头,报文头表示一次数据采集的开始,该部分给出本次采集数据的信息提要。
2.1.6报文体
报文体是数据采集报文的主体内容,报文体部分可包含一种或多种不同类型的信息记录,最后一条信息记录结束即为报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