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指南

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指南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锅炉冷风、热风、制粉、送粉、烟气和原煤等管道(以下简称烟、风、
煤管道)以及煤粉分离器、除尘器等锅炉附属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1.2 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符合下列要求:
a.  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否则应有设计变更手续;
b.  零部件的数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允许误差见附录六;
c.  铸件表面不应有气孔、裂纹和砂眼等缺陷,对口处应平整光滑;
d.  管道及设备的焊缝不应有漏焊、气孔、裂纹、砂眼和焊穿等缺陷,并应核查制
造部门提供的焊缝渗油试验合格证。
1.3 设备和法兰螺栓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任意采用瓦斯切割。
1.4 管道和设备安装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内外杂物、尘土和临时固定物件。
2  烟、风、煤管道的组合及安装
2.1 烟、风、煤管道的焊口应平整光滑,严密不漏,焊渣、药皮应清除干净,安装焊
口应预留在便于施工和焊接的部位。
2.2 烟、风、煤管道的组合件应有适当的刚度,必要时作临时加固。临时吊环焊接应
牢固,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2.3 管道和设备的法兰间一般采用石棉绳作衬垫,衬垫应沿螺栓内侧绕成波浪形,并
不得伸入管道和设备内,必要时衬垫两面涂抹水玻璃或白铅油等涂料。
2.4 预保温的组合件,必须在保温前经渗油检查合格。
2.5 套筒伸缩节(包括角型,绞型)安装时应按图留出足够的膨胀距离,密封面应光洁,
垫料应均匀饱满。
2.6 烟、风、煤管道与机械设备连接时,严禁强力对接,以免机械设备产生位移。
2.7烟、风、煤管道安装后中心线误差一般应不大于30mm。
2.8 烟、风、煤管道安装结束后,应将管道内外杂物清除干净和临时固定的物件全部
拆除后作风压试验,检查其严密性。风压试验发现的漏泄部位应及时处理。管道如有振
动,应分析原因,进行调试或修改设计,消除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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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烟、风、煤管道附件及装置
一挡板、插板及其操作装置
3.1 挡板、插板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必要时作解体检修;应按图留出热膨胀间隙,
轴封应良好,轴头应标出与挡板、插板实际位置相符的标志,开关应灵活。制粉系统的
截门的密封间隙不得大于0.15mm。
3.2 远方操作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图纸要求;应操作方便,指示正确,布置整齐和不
妨碍通行;座架底板应与地面齐平。
3.3 采用钢丝绳传动的操作装置,导向滑车位置应正确,钢丝绳在滑车中行走应无卡
涩,索卡应牢固。
3.4 采用万向接头联接的操作装置,其传动角度应不大于30°。
3.5 操作装置的操作把手或手轮一般应装成顺时针为关闭的传动方向,操作应灵活可
靠。
3.6 操作装置应有开、关标记、并有全开和全关的限位器,其开度指示应明显清晰,
并与实际开度指示相符。
二锁气器
3.7 锁气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必要时作解体检修;翻板或锥形塞的密封部位应接触
均匀,间隙适当,动作灵活,垂锤应易于调整。
发光墙
3.8 斜放式锁气器的垂锤杆应保持水平,锥式锁气器的锥体必须保持垂直。
法兰加工设备3.9 电动锁气器在安装前应按图检查各处间隙,并进行试转,确认转动灵活后再进行
安装。
三防爆门
3.10 防爆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注意防爆门引出管的位置和方向,要考虑运行
中防爆门动作时不致伤及人体或引起火灾。
3.11 布置在露天的防爆门应具有与水平不小于45°的倾斜角。防爆门薄膜上应涂以防
锈保护层。
四机械测粉装置
3.12 煤粉仓的机械测粉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无规定时,其测点布置应具有代
表性,如布置在两侧或对角位置等。测粉浮标不应与粉仓壁和粉仓内安装的热工测量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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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相碰触。
图  3.13
3.13 测粉金属锥体浮标应经严密性试验合格。浮标上除有操作钢丝绳外,另设有保险
绳。浮标调整高度应按设计规定,无规定时可调整到下距粉仓底面200mm,上距粉仓
顶面500mm处(见图3.13)。
3.14 浮标的测粉操作装置,应装设在锅炉运转层的适当位置处。操作机构应牢靠,操
作方便。粉位指示标志应清晰,并与粉仓内浮标实际位置相符。
3.15 机械测粉装置的钢丝绳应柔软,直径一般为3.6~
4.8mm,尽量避免中间接头,
在导向滑车中行走应无卡涩。导向滑车的数量应尽量减少,滑车本身转动灵活。
五消防装置
3.16 伸入管道或设备内的煤粉消防装置的喷射方向应与煤粉流向相同。
3.17 装设在煤粉仓顶部的消防装置的引入管头应带有扩散装置,喷射方向与仓盖平行,
以使喷射介质能扩散而布满煤粉仓而不直接喷到煤粉上。
3.18 燃油(煤)锅炉尾部受热面消防装置的引入管头应带有扩散装置,以使喷射介质能
扩散而布满整个尾部空间。
3.19 消防装置安装后,其二次阀门前的管段应经工作压力下的水(汽、气)压试验合格。
在锅炉机组启动前应作通水(汽、气)试验。如图纸规定装有模板时,其模板应用工作介
质作压力冲破试验。检查合格后,重新换置相同规格的膜板。
六支吊架
3.20 支吊架安装应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执行。
3.21 恒作用力吊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整。
3.22 管道安装中严禁个别支吊架超载,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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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煤粉分离器及除尘器
一煤粉分离器
4.1 组合好的煤粉分离器在安装前应进行内外部检查。带有调节芯子或套筒的煤粉分
离器,在调节行程内应能均匀平稳升降。带有导向叶片的煤粉分离器,叶片开关应一致,
三相马达
其操作装置应灵活轻便,叶片相互间和叶片与外壳间应留出适当热膨胀间隙,指示器开
度应与实际相符。
4.2 煤粉分离器安装的允许误差:
a.  标高±20mm;
b.  中心位置±10mm;
c.  不垂直度±10mm。
二旋风子除尘器
4.3 旋风子除尘器在内部砌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焊缝应严密不漏;
b.  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内壁应除锈。
4.4 旋风子除尘器的内部砌衬要牢固,砌衬后禁止敲击、振动,以免衬瓦脱落。
4.5 反射屏和筒壁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四周间隙应均匀,其偏差值应不大于2mm。
4.6 平衡孔直径要符合设计要求,平衡孔中心与筒体中心偏差应不大于2mm。
4.7 除尘系统应严密不漏,所有人孔、盖板和法兰等结合面均应密封良好。混凝土集
灰仓不得漏气、漏水。
4.8 除尘器进口烟箱、旋风子本体、锁气器及落灰管等,应保温良好,以防烟气结露。
三水膜式除尘器
4.9 水膜式除尘器在内壁砌衬前,应按验收记录检查壳体建筑质量及几何尺寸。壳体
应符合《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
83)》的有关规定,砌体结构允许误差见附录七。自动感应垃圾桶
4.10 壳体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内部砌衬。砌衬前应对选用的粘结料进试验,砌衬时严
格控制粘结料的配比,粘结料要填充饱满。在环境温度低的地区和季节施工时,应执行
第九章第十一节的有关规定。
4.11 水膜式除尘器的砌衬质量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电镀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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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1对水膜式除尘器的砌衬质量要求
4.12 水膜式除尘器的水管路及喷嘴安装位置和角度应符合图纸规定。无规定时,喷嘴
圆周布置的角度误差不大于±2°,喷嘴中心线一般较水平下倾10°。喷嘴安装前先冲
洗水管路,冲洗合格后方允许安装喷嘴。喷嘴投入初期要注意检查是否有堵塞现象。
水膜式除尘器安装结束后,必须作水膜试验,水膜应均匀。
合欢椅
文丘里管安装结束后应作喷水试验,水膜应均匀完整,溅水板表面光滑平整,其角
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四电气除尘器
4.13 电气除尘器安装前的基础检查应按《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验
收合格。
4.14 底梁下的支柱为钢支柱时,支柱安装允许误差为:
a.  各支柱间距离柱距的1‰最大不大于10mm
b.  支柱不垂直度柱长的1‰最大不大于10mm
c.  支柱顶部标高±5mm各柱相互偏差不大于2mm
4.15 底梁安装的允许误差为:
a.  底梁上平面应在同一水平面内,其不水平度不大于5mm。
b.  每个电场底梁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偏差不大于5mm,相应对角线长度偏差为
7mm。
c.  整体底梁水平距离的偏差不大于6mm,相应对角线长度偏差不大于9m m。
4.16 立柱安装的允许误差为:
a.  各立柱间距离柱距的1‰最大不大于10mm
b.  立柱不垂直度柱长的1‰最大不大于10mm
c.  立柱顶部标高±5mm
4.17 大梁安装的允许误差为:
a.  大梁标高±5mm
b.  相邻两大梁纵向中心线间距离5mm
4.18 阳极板排的组合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阳极板集装箱的吊装搬运必须按标记位置起吊、加垫;如无标记,其吊点、加
垫位置及使用吊具应考虑不使极板变形。
b.  组合阳极板排时,需对阳极板单片检查,不平度不大于5mm,扭曲不大于4mm,
板面应无毛刺、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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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0:24: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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