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运行水质监测

水厂运行水质监测
1一般规定
1.1城镇供水厂应设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负责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
1.2城镇供水厂选用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其水质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要求。
1.3当水源水质不符合要求时,不宜作为供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水厂必须增加相应的处理工艺,并加强对相关指标的监测。
1.4经净化后的出厂水水质必须能使管网水达到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2原水
2.1城镇供水厂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原水水质特点对进厂原水进行水质监测。当原水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
笔式点火线圈2.2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城镇供水厂宜在取水口附近或水源保护区内建立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原水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项目可根据当地原水特性和条件选择。未建立原水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的供水厂应在适当的范围内划定原水水质监测段,在监测段内应设置有代表性的水质监测点。
2.3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厂应在汇水区域或井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水源井、补压井(或全部井)作为原水水质监测点。
3净化水
3.1城镇供水厂应在每一个净化工序设置水质检测点。当生产需要、工艺调整或者水质异常变化,可酌情增加工序水质检测点。
4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
反垃圾邮件系统4.1城镇供水厂开展的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表4.1 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水样检验项目检验频率
水源水地表水、地下水
浑浊度、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①每日不少于一次地表水
国标(GB3838)中规定的水质检验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及特定项目②每月不少于一次
地表水国标(GB3838)中规定的水质检验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及特定项目②每月不少于一次
地下水国标(GB/T14848)中规定的所有水质检验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
沉淀、过滤等各净化工序浑浊度及特定项目③每一至二小时一次
出厂水浑浊度、余氯、pH  在线检测或每小时一至二次
浑浊度、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①、CODMn、每日不少于一次国标(GB5749)规定的表1、表2全部项目和表3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④每月不少于一次
国标(GB5749)规定的全部项目⑤以地表水为水源:每半年检
验一次以地下水为水源:每年检验一次管网水度、嗅和味、浑浊度、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CODMn(管网末梢水)每月不少于两次管网末梢水
国标(GB5749)规定的表1、表2全部项目和表3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④每月不少于一次
注:表中①②③④⑤详见本条条文说明
4.2 城镇供水厂水质检验工作可由水厂化验室单独完成或与其
所属单位的中心化验室共同承担完成。
4.3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可在表2.4.1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和需要酌情增加。
4.4对于部分检验频率低、所需仪器昂贵、检验成本较高的水质指标,无条件开展检验的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关项目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检验方法
净化水机5.1检验方法依次为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导电银胶5.2尚无标准方法的,可采用其它非标方法,但应经过方法确认。
6在线监测
6.1城镇供水厂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浑浊度、余氯、pH等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配置其它水质在线仪表。
6.2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应达到所需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并符合相应检验方法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6.3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应及时传递到控制中心进行监控和处理。
6.4在线仪表数据不能传递到控制中心的水厂,其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记录并反馈在线仪表数据。
6.5在线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校准及维护。当仪表读数波动较大时,应增加校对次数。
7净水药剂及原材料
伊枯草菌素7.1城镇供水厂在选用各类涉水产品(净水原材料、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时,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企业的产品,并执行索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及验收制度
7.2城镇供水厂采用的水化学处理剂、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在首次使用前应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评价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3每批净水原材料在新进厂和久存后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7.4主要净水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7.4的规定。
表7.4 净水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原材料种类
原材料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标准混凝剂、絮凝剂聚合氯化铝
氧化铝的质量分数、盐基度、密度、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pH、氨态氮的质量分数、砷的质量分数、铅的质量分数、镉的质量分数、汞的质量分数、六价铬的质量分数
《水处理剂聚氯化铝》GB15892
硫酸铝氧化铝的质量分数、pH值、不溶物的质量分数、铁的
质量分数、铅的质量分数、砷的质量分数、汞的质量分数、铬(六价)的质量分数、镉的质量分数
《水处理剂硫酸铝》HG2227 硫酸铝钾硫酸铝钾含量、重金属(以Pb计)含量、铁含量、砷含量、水不溶物含量、水分《工业硫酸铝钾》HG/T2565 氯化铁氯化铁的质量分数、氯化亚铁的质量分数、不溶物的质量分数、游离酸(以HCl计)的质量分数、砷的质量分数、铅的质量分数、汞的质量分数、铬(六价)的质量分数、镉的质量分数
《工业硫酸铝钾》HG/T2565 氯化铁氯化铁的质量分数、氯化亚铁的质量分数、不溶物的质量分数、游离酸(以HCl计)的质量分数、砷的质量分数、铅的质量分数、汞的质量分数、铬(六价)的质量分数、镉的质量分数
《水处理剂氯化铁》GB4482
硫酸亚铁硫酸亚铁的质量分数、二氧化钛的质量分数、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游离酸(以H2SO4计)的质量分数、砷的质量分数、铅的质量分数
《水处理剂硫酸亚铁》GB10531
聚合硫酸铁密度、全铁的质量分数、还原性物质(以Fe2+计)的质量分数、盐基度、不溶物的质量分数、pH、砷的质量分数、铅的质量分数、汞的质量分数、铬(六价)的质量分数、镉的质量分数《水
处理剂聚合硫酸铁》GB14591应用系统运维
聚丙烯酰胺(PAM)外观、固含量、丙烯酰胺单体含量、溶解时间、筛余物
《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GB17514
氧化剂、消毒剂高锰酸钾。高锰酸钾含量、镉含量、铬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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