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步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作的通知
各市⽓象局、安监局:
今年六⽉以来,我省泰州市、宿迁市、⽆锡市等地已由于雷击造成多⼈死伤,部分地区停电财产损失。⽬前,我省已陆续进⼊雷暴⾼发期,雷暴活动⽐较频繁,为了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给⼈民⽣命财产造成的危害,贯彻6⽉27⽇召开的全省夏季安全⽣产⼯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夏季安全⽣产⼯作,现就全省进⼀步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作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牢固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防雷减灾⼯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安全责任意识是做好安全⼯作的前提。防雷减灾⼯作涉及各⾏各业和社会公共安全,事关⼈民众⽣命财产安全。各级⽓象、安全监督部门要⾼度重视,加强领导,牢固树⽴“安全第⼀”的思想,坚持防雷安全⼯作常抓不懈,切实履⾏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责。
发电机空气冷却器⼆、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易燃易爆等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防静电安全专项检查。6⽉初,省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温和汛期安全⽣产⼯作的通知》,对做好夏季安全⽣产⼯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象、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各地应结合实际,对本区域内易燃易爆等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安全开展⼀次全⾯、细致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查清当前易燃易爆等危险爆炸环境的防雷现状和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下半年
省⽓象局、安监局将对部分地区、单位联合组织抽查。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防雷、防静电⼯作。防雷、防静电⼯作事关⼈民⽣命财产安全,技术要求⾼,要严格按照安全⽣产和防雷的有关法规、规章,加强管理,防雷设施和装置的⼯程要纳⼊“三同时”进⾏管理,按照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严禁⽆防雷设计、施⼯、检测资质的单位从事防雷设计、施⼯、检测⼯作和超出资质等级或者外省取得资质未经备案承接⼯程,禁⽌使⽤未经备案的防雷产品。
健身茶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属国家强检项⽬,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次,其中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次。对计算机机房、加油站等场所应当同时进⾏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根据我省近⼏年发⽣雷击事故的原因分析,为避免和减少雷灾事故的发⽣,必须继续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物资仓储、通信和⼴播电视设施(移动通信,程控机房等)、电⼒设施、电⽓装置(电梯、重要医疗设备等)、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房、⽹络系统等)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及时选派业务素质好的专业技术⼈员进⾏检测,及时发现和整改防雷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
cd4543四、加强对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与收集⼯作。各级⽓象主管机构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鉴定与收集⼯作,规范调查、鉴定程序。对发⽣的重⼤雷击灾害事故,当地⽓象部门
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鉴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要求,防⽌类似事故再次发⽣,保障⼈民⽣命及财产安全。同时要建⽴重⼤雷电灾害的应急机制,遇有重⼤雷灾能及时作出响应并迅速进⼊调查程序。重⼤的雷灾事故要及时上报上⼀级⽓象、安全监督部门。静电消除装置
浮油收集器防雷减灾⼯作是安全⽣产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克服⿇痹松懈思想,结合《江苏省安全⽣产条例》实施,认真履⾏好各⾃的职责,加强监管,进⼀步做好防雷、防静电⼯作,为建设“平安江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象局江苏省安全⽣产监督管理局
⼆OO五年七⽉⼗⼀⽇
关于进⼀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作的通知2017-03-13 16:34 | #2楼
各省、⾃治区、直辖市⽓象局及计划单列市⽓象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安全⽣产监督管理局: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然灾害之⼀,我国每年雷电灾害频发,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对⼈民⽣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因雷击造成的⼈员伤亡和⽕灾明显多于常年。为进⼀步做好防雷减灾⼯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保障国家和⼈民众⽣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防雷减灾⼯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我国防雷减灾⼯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全⾯贯彻、落实好《通知》有关精神,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象法》、《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进⼀步提⾼对防雷减灾⼯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象部门、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全⾯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民众⽣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民⽣命财产安全放在⾸位,把防雷减灾⼯作纳⼊政府安全责任⽬标管理和安全⽣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各⾃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的.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管理⼯作。
⼆、切实落实防雷安全管理职责
各级⽓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雷电灾害防御⼯作的组织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防雷⼯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作,
并进⼀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程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验收⼯做,落实防雷装置必须
锻打刀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验收并投⼊使⽤的“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各级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产综合监管作⽤,督促教育、⾦融、证券、电⼒、交通、通信、⽯化等有关⾏业和部门将防雷安全⼯作纳⼊安全⽣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三、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度
各级⽓象主管机构和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检查,重点加⼤对⽯油化⼯等易燃易爆场所,⾼层建筑、电⼒设施、通信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旅游景点、学校、商场、宾馆、体育场馆等⼈⼝聚集场所,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和设施的防雷安全监管⼒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级⽓象主管机构和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要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完善和落实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提⾼应急处置能⼒。特别是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场所以及应当定期申报检测的防雷装置,要按照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和法规规定,督促安装到位以及定期检测到位。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防雷安全措施纳⼊对企业安全⽣产许可的有关⼯作,加强监管。
四、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作
各级⽓象部门要会同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加⼤防雷安全⽣产和管理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和偏远⼭区的科普宣传和防雷实⽤技术推⼴⼯作,不断提⾼众避险、⾃救
、互救能⼒,提⾼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各级⽓象主管机构和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当地政府及⽓象
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作。各级⽓象部门要不断提⾼组织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的技术⽔平和应急反应能⼒,并按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全⾯地向上级⽓象部门报告本地区发⽣的雷电灾情,同时将雷电灾情通报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
五、加强执法,严格执⾏安全⽣产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象主管机构和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象法》、《安全⽣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的⾏为,加⼤对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度,依法维护防雷安全⽣产秩序。对于不具备防雷检测和防雷⼯程专业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擅⾃从事相关活动、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验收、拒不接受防雷装置检测、使⽤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和个⼈,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造成重⼤事故的⾏为,要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员的责任。
⼆○○六年七⽉⼆⼗六⽇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29: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3370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防雷   灾害   雷电   部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