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烧失量试验
1.1、仪器设备
1.1.1、天平:不应低于四级,精度至0.0001g。
1.1.2、铂、银或瓷坩埚,带盖,容量15~30ml。 1.1.3、马弗炉:隔焰加热炉,在炉膛外围进行电阻加热。应使用温度控制器,准确控制炉温,并定期进行校验。
1.2、试验步骤:
1.2.1、先称取空瓷坩埚的质量m1,然后称取粉煤灰试样约1g(m2),精确至0.0001g,然后将粉煤灰置于已灼烧恒量的瓷坩埚内,将盖斜置于坩埚上。 1.2.2、将瓷坩埚放在马弗炉内,然后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800~950℃下灼烧15~20min。
1.2、3将接地母排瓷坩埚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反复灼烧,直至恒量(见恒重说明)(m3)。
恒重说明:经第一次灼烧、冷却、称量后,通过连续对每次15min的灼烧,然后用冷却、称量的方法来检查恒定质量,当连续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时,即达到恒重。
1.2.4、结果整理
粉煤灰烧失量的质量百分数XLOI按下式计算,准确至0.1%.
XLOI= (m1+m2-m3)/m2×100%
式中:XLOI----粉煤灰烧失量的质量百分数,%;
M1---空瓷坩埚的质量,g;
M2----粉煤灰试样的质量,g;
M3----灼烧后粉煤灰试样和瓷坩埚的合重,g
2、活性指数试验
2.1试验用材料
2.1.1水泥:基准水泥。
2.1.2砂:符合GB/T17671规定的标准砂。
2.3.3 水:采用自来水或蒸馏水。
2.3.4矿物外加剂:受检的矿外加剂。
2.2 试验方法
砂浆种类 | 对比水泥(g) | 掺合料(g)小型洗衣粉生产设备 | 标准砂(g) | 水(ml) |
对比胶砂 | 450 | / | 1350 | 225 |
试验胶砂 | 405自动泊车功能 | 45 | 1350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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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搅拌、各制备两组试件、养护、做1d、28d强度。
A=Rt/Ro×100
式中:A—矿物外加剂的活性指数;
Rt ——受检胶砂相应龄期的强度,MPa;粉煤灰烧失量
Ro——基准胶砂相应龄期的强度,MPa。
计算结果取为整数 。
3、需水量比试验
3.1、按照以下配比试验
砂浆种类 | 水泥(g) | 掺合料(g) | 标准砂(g) | 水(ml) |
对比胶砂 | 浮油收集器 450 | / | 1350 | 225 |
试验胶砂 | 405 | 45 | 1350 |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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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根据上表配比,测得受检胶砂的需水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矿物外加剂的需水量之比:
RW=W/225×100 ………………………(C1)
式中: RW-----受检胶砂的需水量比,%;
W----受检胶砂的用水量,g;
225----基准胶砂的用水量,g。
钢结构连廊
计算结果取为整数。
注:对比胶砂的流动度与试验胶砂的流动度相差±5cm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