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基坑开挖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一体化机芯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一、施工准备
涵洞概况
本涵为钢筋混凝土盖板箱涵,中心桩号里程为,涵身长16.15m,涵洞与线路正交;涵身基础尺寸为16.15m(长)×9.1m(宽)×2m(厚),开挖后基底地基承载力应≥300kPa。
施工前准备       
密目网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3)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4)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作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5)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二、施工设备
挖掘机、破碎炮、出渣车、铁铲。
三、施工流程
测量放样→基坑开挖→基坑防护→地基基底承载力检测
基底平面图:
1、测量放样
由测量人员放样出涵洞纵向中线并标出涵洞中心点和两涵口中心点及中心点标高,施工人员依据涵洞中心线用钢尺量出按施工要求外放后的涵洞基坑开挖线(基坑左侧、大里程方向、右侧基坑边坡按1:0.75放坡,基坑小里程方向按1:0.4放坡),在基坑开挖边线上撒上白灰。
2、基坑开挖
⑴开挖采用挖掘机,必要时采用破碎炮,开挖采用边放坡边开挖,涵洞基底两侧各加宽0.6m,即基底宽度为10.3m,基础开挖到离基底20cm时采用人工清底,基底为土质则保留20cm土层,若基底为石质则清到设计标高。基底清完后对基底轴线、高程、平面尺寸、基底地基承载力进行验收,基底高程误差石质:+50㎜≥h≥-20㎜土质: +50㎜≥h≥-50㎜
⑵基坑开挖由涵洞上游向下游进行,开挖方式采用分层分台阶开挖,每次下降高度H≤ 5m,开挖到基底时注意涵洞基底为台阶式(台阶必须人工凿出),每步台阶高度为20cm,涵洞基坑两侧有临时排水沟,尺寸为:30cm×30cm×30cm,距边坡坡脚30cm。各部分详细尺寸见下图“涵洞纵向刨面图”和“涵洞横向刨面图”图中以米为单位。
⑶、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根据土质情况,应作好护坡的准备,以防坍塌。
⑷、开挖基坑,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平后,由人工挖出。
⑸、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⑹、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⑺、弃土得妨碍施工,弃土堆放距坑顶边缘不得小于基坑高度。
⑻、基底不得有松土,必须清理干净。
四、基坑防护
1、基坑边缘防护措施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基坑防护。在基坑四周设置牢固的Φ42防护栏杆,栏杆的固定方式为用钢管打入坚固地面50~70cm,立杆间距以不大于3m为宜。栏杆距基坑边的距离1m。栏杆高出地面为1.2m;设上下两道Φ42水平钢管,间距60cm,并刷黑白相间警示,外挂密目安全网,并将基坑的标志标识牌安放在显眼的位置处。如
基坑防护栏杆安装示意图
对基坑四周都要进行防护,下图为“基坑防护平面图(虚线部分为防护栏)。
基坑防护平面图
2、基坑防护中个别要求
(1)基坑位于道路旁边时要求
①应做好基坑周围的安全防护。安装牢固结实的防护栏,悬挂密目安全网,布置明显醒目的基坑标志标识牌;
基坑边坡防护注意事项
高速车针边坡面位于比较坚实的岩层时,可清边坡面上松散的碎石,防止碎石掉落;当边坡面位于碎石土层中时,要在边坡面上包裹安全网,防止碎石垂落;
边坡面处于松散的土中及碎石土中时,应对坡面进行混凝土初支防护,防止基坑垮塌,对道路造成影响,喷护基坑深度看现场基坑情况而定但不宜大于10m,喷射厚度土类基坑喷射5~8cm厚(有少量渗水时喷射厚度为8~10cm),碎石类基坑喷射3~5cm厚(有少量渗水时喷射厚度为5~8cm),喷射混凝土中应掺入外加剂,当使用速凝剂时,初凝时间应≥5分钟、终凝时间≤10分钟。
(2)雨季基坑防护注意事项
①加强天气预报的搜集与调查,做到事先准备充分。
②在雨季,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地面排水hkcpw措施,基坑内挖积水坑集中抽排,防止基坑塌方,采取边坡面包裹密目网等。
③应加快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在雨中进行基坑开挖。
五、地基承载力检测
对基底进行承载力试验,本涵基底置于地基承载力为300kpa砂岩夹泥岩上本路基砂质黄土天然地基基本承载力为150kpa、泥岩天然地基基本承载力为300kpa、砂岩夹泥岩天然地基基本承载力为400kpa。若开挖后基底承载力小于300kpa时,上报工程部给予处理。
五、质量标准
基坑标高允许偏差
大灯清洗装置
项 次
地质类别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50
水准仪检查 
2
+50、-200
注:每基坑检查点不少于5处
六、安全环保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施工场地挨近既有线,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跨越既有线。施工时不得动扰既有路基、道床等,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防倾覆保证措施,不得靠近电力接触网线,通信线路、光缆等。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29: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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