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交底部位 | 基 础 | 地铁人员定位工序名称 | 基础砖砌体 | ||||||||||||||||||||||||||||||||||||||||||||||||||||||||||||||||||||||||||
交底提要:砌体工程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部为了能达到工程质量的预期目标,对砌体工程的施工班组作如下交底: | |||||||||||||||||||||||||||||||||||||||||||||||||||||||||||||||||||||||||||||
交底内容: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2002年局部修订)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单。 2.1.2水泥:一般采用325号复合硅酸盐水泥。 2.1.3砂:中砂,M5及其以上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2.1.4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防水粉等。 2.1.5主要机具:应备有砂浆搅拌机、大铲、刨锛、托线板、线坠、钢卷尺、灰槽、小水桶、砖夹子、小线、筛子、扫帚、八字靠尺板、钢筋卡子、铁抹子等。 2.2作业条件: 2.2.1基槽:混凝土或灰土地基均已完成,并办完隐检手续。 2.2.2已放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底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细石代替或用砂浆垫平,更不允许砍砖合子平。 2.2.4常温施工时,粘土砖必须在砌筑的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左右为宜。 2.2.5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确定,现场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拌制砂浆→确定组砌方法→排砖撂底→砌筑→抹防潮层。 3.2拌制砂浆: 3.2.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3.2.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2.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3.2.4基础按一个楼层,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六块)。 3.3确定组砌方法: 3.3.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3.3.2里外咬槎,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严禁用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3.4排砖撂底: 3.4.1基础大放脚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如一层一退,里外均应砌丁砖;如二层一退,第一层为条砖,第二层砌丁砖。 3.4.2大放脚的转角处,应按规定放七分头,其数量为一砖半厚墙放三块,二砖墙放四块,以此类推。 3.5砌筑: 3.5.1砖基础砌筑前,基础垫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五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3.5.2砌基础墙应挂线,24墙反手挂线。 3.5.3基础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从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丝”墙。 3.5.4基础大放脚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墙的层数与皮数杆一致。 3.5.5暖气沟挑檐砖及上一层压砖,均应用丁砖砌筑,灰缝要严实,挑檐砖标高必须正确。 3.5.6各种预留洞、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避免后剔凿,影响砌体质量。 3.5.7变形缝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掉入缝内的杂物随时清理。 3.5.8安装管沟和洞口过梁其型号、标高必须正确,底灰饱满;如坐灰超过20mm厚,用细石混凝土铺垫,两端搭墙长度应一致。 3.6抹防潮层:将墙顶活动砖重新砌好,清扫干净,浇水湿润,随即抹防水砂浆,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厚度为15~20mm,防水粉掺量为水泥重量的3%~5%。 3.7雨期施工: 3.7.1雨期施工时,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覆盖砌体上表面。 4、质量标准 砖砌体(混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5、成品保护 5.1基础墙砌完后,未经有关人员复查之前,对轴线桩、水平桩或龙门板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 5.2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套管及其它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5.3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应保护,不得踩倒,弯折。 5.4基础墙回填土,两侧应同时进行,暖气沟墙未填土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回填时抗挤歪挤裂。回填土应分层夯实,不允许向槽内灌水取代夯实。 5.5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上推车,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砂浆配合比不准:散装水泥和砂都要车车过磅,计量要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6.2基础墙身位移:大放脚两侧边收退要均匀,砌到基础墙身时,要拉线正墙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 6.3墙面不平: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一砖墙反手挂线;舌头灰要随砌随刮平。 6.4水平灰缝不平: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平,通线要绷昆穿平。砌筑时要左右照顾,避免接槎处接的高低不平。 6.5皮数杆不平: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皮数杆立完后,要复验,确保皮数杆标高一致。 6.6埋入砌体中的拉结筋位置不准;应随时注意正在砌的皮数,保证按皮数杆标明的位置放拉结筋,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并保证其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6.7留槎不符合要求: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砌成斜槎。 6.8有高低台的基础应先砌低处,并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如设计无要求,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6.9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过大;一般不得超过一步架的高度。 7、质量记录 7.1材料(砖、水泥、砂、钢筋等)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7.2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7.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4隐检、预检记录。 7.5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7.6其它技术文件。 | |||||||||||||||||||||||||||||||||||||||||||||||||||||||||||||||||||||||||||||
技术 负责人 | 交底人 | 接受 交底人 | 交底 日期 | ||||||||||||||||||||||||||||||||||||||||||||||||||||||||||||||||||||||||||
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接受交底人,一份存档。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5:23: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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