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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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 《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5、 《保定市起重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査评分标准》JGJ59-2011
1.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05
1.9、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10、《塔式起重机》GB/T5031-2016
1.11、《建筑施工搭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技规程》JGJ196-2010
2、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世纪一品二期建设项目3#楼、5#楼、6#楼及地下车库A区
建设单位:保定市林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
监理单位:高碑店佳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高碑店市城区南部,东侧为朝阳街,南侧为世纪大街
试验单位:高碑店市筑城建筑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约29800平米
结构类型:A区地库为框架结构、3#、5#、6#楼为剪力墙结构
建筑功能:车库、设备用房、住宅、商业。
3、设计概况
3.1、3#楼结构体系为抗震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地下二层层高为3600功能平时均为储存自行车等戊类物品的储藏室;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抗力级别为常6级,防化等级为丙级;地下一层层高为3600功能平时均为储存自行车等戊类物品的储藏室;一至四层一部分为住宅层高为2900,另一部分为商业网点,五至十八层层高均为2900功能均为住宅。
3.2、5#楼结构体系为抗震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层高为3600功能为储存自行车等戊类物品的储藏室;地下一层层高为3600功能为储存自行车等戊类物品的储藏室;一至十二层层高均为2900功能均为住宅。
3.3、6#楼结构体系为抗震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二层层高为3600功能为汽车库;地下一层层高为3600功能为储存戊类物品的储藏室;一至四层层高均为3000功能均为住宅。
3.4、A区车库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层高为4800功能为汽车库;局部战时为常6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
在施工中为解决材料的垂直运输问题,本工程拟安装QTZ63塔式起重机2台。塔吊位置见总平面布置图。
二、QTZ塔式起重机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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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且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岗缺岗。
2、接班前应认真阅看上一班的交班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当天的例保(检查、润滑、紧固、清洁)并及时、如实填写例保记录。2-氯-5-氯甲基噻唑
3、工作前应做空载试运行,运行中同时检查试验各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并注意各部 件及传动声响是否正常。
4、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的信号,无指挥信号不得作业,起钩前应鸣号。
5、提升重物前,指挥人员要确认重物是否真实重量,挂钩、绑扎是否符合要求,不得超载作业。
6、物件悬吊时,严禁作业人员直接在吊物下做清理或其他作业。
7、作业中如遇突发停电,各控制器应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禁止人员接近。
8、起重机械操作中,只能用正当的方法控制手柄,不能利用身体或其他部位拨动控制手柄或开关。
9、机械运行接近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止,不得依靠限位装置来实施停止。 
10、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1、机械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该立即停机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2、如遇制动器突然失灵,首先要保持清醒头脑,应不断的作间歇性上升,不得让重物自由落体,并鸣铃示警,同时通过有效的通讯与地面指挥人员联系,疏散下面人员,力使物体转移到危害最小的部位下落。
13、机械作业时还应经常检查各钢丝绳,如发现钢丝绳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使用已达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三、塔吊的安装加节要求
1、塔吊安装加节要求
1.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管理暂行规定》。 
1.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3.安装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紧身灵便,佩带安全带。
1.食品罐4.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 
1.5.塔机安装工序中,严禁缺螺栓、轴销、开口销等紧固件,严禁使用报废的卸扣、轧头、钢丝绳、千斤顶等其中工具。
1.6. 塔机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井水空调1.7.顶升时必须注意顶升撑杆和保险销到位。 
1.8.高空作业人员在安装作业时必须在各自位置上寻适当的地方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保险钩。
1.9.凡四级以上强风时,必须停止安装作业。
1.10.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即使向负责人反映,不自行处理,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1.11.塔机升节时,随时紧固所有紧固件,并校正垂直度(≤2%)。
1.12.塔机安装(升节)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位,保证紧固良好,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四、多台塔吊防碰撞具体措施
1、2台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
1.1、在2台塔吊的塔臂最前端安装红信号指示灯,供塔吊驾驶员与指挥在夜间施工时观察三台塔吊的塔臂转向。 
1.2、5#塔吊比3#塔吊高6m。
1.3、塔吊加节必须按5#塔吊3#塔吊的顺序进行。
2、操作措施
2.1、塔吊在施工操作时,吊钩不得超出工地围墙。
2.2、在施工期间,信号工等要注意低塔塔臂转动到的位置不要与高塔的塔臂转动到的位置相冲突。
2.3、应切实遵守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司机及信号指挥员应时刻注意周围塔机的回转状态,防止吊物产生碰撞。
2.4、当塔机停止作业时,塔机变幅小车必须移至起重臂臂根或吊钩钩在锚固点上,防止塔机随风回转,严重违反塔吊运行规程。如无特殊性况,两台塔吊的塔臂必须同时向东停放。 
2.5、当多台塔吊交叉作业时,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后塔让先塔,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动塔让静塔,在一塔机吊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吊臂有回转或小车有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轻车让重车,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客塔让主塔,以各栋号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吊臂进入非本栋号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让主区域的塔机。塔机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6、当塔机停止作业时,塔机变幅小车必须移至起重臂臂根或吊钩钩在锚固点上,防止塔机随风回转,严重违反塔吊运行规程。 
2.7、施工现场加强对大风天气监察及日常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 
2.8、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钓钩应起到最高处,变幅小车拉到最近塔身处并卸去钓钩上的吊索吊具,起重臂可按风向任意360度回转。 
2.9、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严格禁止无证上岗。
2.10、在调运材料时,小车回收到离司机室10米范围内,否则严禁运转。
2.11、严禁带病运转,塔机在运行中如遇到机械故障。切记要严格按塔吊维修操作规程停机检修。 
2.12、塔机修好后,一定要试运行。在确认修好后方可使用,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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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1.2.液压升降式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1.3、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1.4、塔吊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1.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1.6、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2、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是塔吊倾覆、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倾覆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
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可能造 成塔吊倾翻。 
2.2、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a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f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
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①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24: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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